言论

“沈可婷事件”另类思考/陈俊安

沈可婷撞死“蚊型脚车”少年的事件,其遭遇固然值得同情,两次被判无罪,却在高庭审讯中被判罪成坐牢6年,且不准保释。网民顿时群情沸腾,以接近200万联署声援沈可婷。怒吼出的八个字是:“司法不公,天理何在!”

网上评论沸沸扬扬,不是诉诸种族情绪,就是卖弄法律观点。

很少人去谈论这八个字:“司法不公,天理何在!”这次的判决,真的司法不公么?让我们翻一翻法律常识。

关于“危险驾驶罪”(或鲁莽驾驶),包括酒驾、追逐竞驶超速、严重超载、违法运载危险化学品等等。不管事件是否造成人命伤亡,审讯过程以及法官下判,都遵守一个原则,就是谁是公路上的强者,刑责较大,谁是公路上的弱势者,刑责较小。

比如重型货车与小轿车发生车祸,汽车与摩托车的车祸,或摩托车与脚踏车与行人发生碰撞,法官必须考量谁在公路上体积大、占优势。

很容易理解,在公路使用上,行人永远吃亏,被撞非死即伤,摩托车或脚踏车骑士与汽车、货车碰撞,也吃亏。须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在公路上,若有酒驾、飙车、路霸,车子便成了他们手中的“武器”!

“司法不公”言重了

如此看来,蚊子脚车再怎么错,也是弱势者。

16人,被撞,就死了8人!

再说“天理何在”,沈可婷肇祸时才23岁,驾龄很短。在半夜三点,路灯暗淡的情况下,虽然没有酒驾、没有用手机、没有超速、有绑安全带,突然碰到马路上的蚊型脚车,最后还是死伤多人。若说“天理”,蚊型脚车固然有错,但错不至死吧?

谁不是父母养的?死难孩子们的父母,肯定伤心欲绝。如今还要备受谴责,公平么?

沈可婷若有怜悯心,思想前后,肯定也很后悔,8条人命啊!也许6年判得太重了,但说“司法不公”,则是言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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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沈可婷上诉案】“法庭讲求正义” 法官提醒副检察司要诚实

(布城11日讯)上诉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强调,法庭讲求正义,未经证明有罪者皆为无辜。

她提醒蚊型脚车骑士命丧公路案的副检察司,在斋戒月期间,在法庭上要更为诚实。

“沈可婷案件证据显示,警方在意外发生前两天有展开行动,准备逮捕蚊型脚车骑士。

“为什么要逮捕?”

副检察司东姑阿米尔扎基说,是为了保护骑士的安全。

法官问:“为了保护骑士?

“蚊型脚车队危及骑士和公路使用者。本案里面的骑士不是一个人,是30、40人。

“警方说有人投诉这些脚车队,所以要抓人。”

法官表示自己不辞辛苦的去翻阅推事庭的证据后,看到推事提到“控方第46名证人认同这些脚车队危及公众安全。

她问副检察司“这是对辩方(沈可婷)有利的供词。

“我们不可以否认。我们要诚实。法庭讲求正义。”

法官还说,警方其实可以考虑在有关地点树立告示牌“这里凌晨3点到5点有蚊型脚车队,请提防”。

法官:“你说为何第46名证人那么说?

副检察司:“我觉得只是一般的说法。”

法官:“请老实一点。尤其在在斋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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