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小心说话免触法/陈金阙

我其实不大懂什么是SOSMA。

从网上搜查,这叫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它取代了以前的1960年内安法令。那么,它又同内安法令有什么不同?

咳咳,您问倒我了。我是个平民,不懂得区别这两个法令,真要勉强自己的话,大概是SOSMA是新的法令,应该比旧法令更适时吧?

不过,有认识的人说,掌控这法令的人,权力大得很,可以先捉后审,扣留最长28天。我还看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在野党积极反对这个法令,呼吁政府废除它,可是,一旦执政以后,却又维护这个法令的存在,忘记了之前是多么强烈地反对它。这就是马来西亚的政党。

那么,这个法令会用来对付向我们这些小市民吗?政府摇摇头表示不会,这是用来对付涉嫌威胁国家安全的法令,你小市民平时喝茶吹水,还不够班。问的人话锋一转,再问:“那么预测股市起落,经济兴衰,股市涨跌,会受到对付吗?”

预测升息变诬蔑政府

原来如此。这是冲着数字通讯部长法米而来。部长最近指责报章引述分析员预测国行还是升息的看法,认为这是对国行和政府的诽谤。法米在野时不是崇尚言论自由的吗?为什么预测升息就是诽谤呀?

笔者喜欢读经济新闻,发现在每一个时刻,有人看好经济,就有人看坏经济,是什么时候,预测升息变成了诬蔑政府的坏消息了呀?坦白来说,笔者觉得国行不跟随美国升息,将会让国内经济陷入停滞的状况;不过看了上述的报道,笔者心里打了个突,笔者的想法如果变成“说法”,会不会也惹上法律纠纷?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访华迎来总额1700亿令吉投资的了解备忘录;原本市场应该乐融融,但有一些人却怀疑备忘录的实际经济价值。这样的说法,算不算诽谤呀?如果凡是带有负面看法的言论,都是对政府的诽谤,那么,我们的政府岂不是成了一言堂?

应对付不负责任谣言

其实,华社对备忘录的看法保守,主要是我们有务实的态度,因为只有在落实合约以后,才带来经济价值,而许多备忘录无疾而终,也不是什么不寻常的事。比起来,一些政党硬扯上共产党,并怀疑这是一种共产党收买我国经济的说法,才是危言耸听,法米更应该对这些不负责任的谣言采取行动。

从小市民的角度来看政府,单单是不废除SOSMA,已经反映了政府在朝和在野的立场反复。从宏观经济来说,国家银行升息或者降息,令吉兑换率是否持续下跌,股市会不会节节败退,都是市场的力量使然,不是单靠一纸说词可以影响的,部长何须对不中听的话那么敏感?

“末日博士”鲁比尼应该庆幸他生活在美国,可以畅所欲言,长期唱衰经济;换作是马来西亚的话,他不只面对诽谤的诉讼,长期可能还背上发布危险演说,试图颠覆政府的罪名,或受到SOSMA的对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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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勾结外国势力案正式答辩 黎智英否认全部控罪

(香港2日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家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本月2日续审。

案件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黎及《苹果》公司代表正式答辩,他们否认全部控罪,控方正式宣读开案陈词。

案件由高院《港区国安法》(下称《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审理。控方由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代表;黎智英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大律师关文渭及有香港执业资格的纽西兰御用大律师科利特代表。

案件正式进行答辩,控方先申请把其中一项针对黎智英个人的“勾结外国势力罪”存档法庭,获法庭批准。

法庭书记遂读出另外3项控罪,黎于被告栏内逐一回应“不认罪”,即他否认另外与《苹果》及“揽炒(指‘玉石俱焚’)团队”两项相关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以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3家公司的法律代表亦否认控罪。

法庭早上亦处理有关“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控罪日期范围的法律争议。法庭早前裁定,控方是在2021年12月14日即煽动罪的检控期限届满前10天已开始提出检控,并无逾时检控。

辩方其后提出,根据半年检控期限的规定,认为控方不可控告2021年6月14日前的罪行,不过被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一致驳回。

法官重申,法庭早前的裁决已清晰说明煽动罪的检控时限,辩方理应一次过提出争拗点,现时法庭不会再就辩方的新论点,重新处理检控时限的法律争议,或修改控罪内容。

现年76岁的被告黎智英与6名高层,及3家公司,同被控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及“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制裁、封锁香港特区或中国”。

黎另单独被控2项涉及勾结外国的罪行,指他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间,与陈梓华、马克·西蒙(Mark Simon)、李宇轩、刘祖迪及其他人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制裁封锁中国或香港特区。

黎智英否认“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罪”;余下一项控罪,控方今则留在法庭存档。其余3家被告公司也否认“串谋刊印煽动刊物及勾结外国”等相关控罪。

控方开案陈词指,黎智英为知名传媒大亨,持有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并成立《苹果》,亦是香港民主派的支持者。2019年修例风波发生时,黎智英与《苹果》高层,以及“重光团队”(简称SWHK)“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安”。

控方将主要依靠5名证人的证言,当中包括《苹果》高层,并会在庭上播放涉案影片以助理解案情。而证人证词均指黎智英为本案3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安罪”的主脑。

而《苹果》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出版了161篇“煽动刊物”,其中有31篇是在2020年7月1日《国安法》生效后发布,当中内容包括要求美国制裁中港两地政府。

控方又指,自2019年6月起,黎智英多次接触海外人士,当中包括美国政要,与对方商讨实施针对中港的制裁,黎在会面中问到美国可为香港做什么,又提出要令港府知道做坏事的后果。

黎在2020年《国安法》实施后,开始与陈梓华、西蒙等人的串谋,包括游说美国、日本、纽西兰及各国去实施制裁。其中西蒙为黎的私人助理,直接实行黎的指示,亦作为黎的代表与海外人士见面,两人亦在WhatsApp平台开设群组,联络外国势力人士,包括美国前军官及“香港监察”创办人等。

今次案件预计审讯约80天,早上在法院大楼外继续有约数十名市民,排队等候入大楼听审,附近一带有警员驻守,又出动警犬巡逻。正被还押的黎智英,早上身穿深蓝色西装外套,在惩教员陪同下步入被告栏,他出庭时向家属及旁听人士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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