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楼管经理协会 提升专业物管水准/黄伟益
违者可缴罚款规避定罪 雪楼管经理协会吁检讨
(八打灵再也3日讯)雪兰莪州楼管经理协会促请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检讨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以阻断所有在这个法令下,选择以传票罚款避过被提控的业主。
该协会在文告中建议,有关违规业主未来至少10年不能在共管机构(JMB)或管理机构(MC)担任管理委员的职务。
该协会主席黄伟益说,尽管建筑总监可援引2015年分层管理(传票罚款罪行)条例,让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下的犯法者,以缴付传票罚款来代替提控上庭,而这种没有经过法庭审讯而缴付的庭外罚款,无法在该法令下被视为定罪,但这些违法者确实没有必要再继续担任管理委员,或者被推选为管理委员。
此外,他表示,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3(1)(e)条文阐明,任何人被选为主席、秘书或财政,或是担任管理委员,一旦在下列罪行被提控及定罪,其职务将被悬空或被视为既已悬空:
(i)牵涉欺诈、不诚实或道德败坏的罪行;
(ii)牵涉跟贪污相关法律的罪行;
(iii)牵涉跟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相关的罪行;或
(iv)任何可被判处2年监禁的罪行。

黄伟益
避免法律漏洞
黄伟益说,换言之,若根据这个条款,即使任何人因上述罪行被定罪,惟由于这个规定只对所有在职的管理委员有影响,导致他们当前担任的管理职务必须被悬空外,但他们往后还是可以被推选重新担任管理委员。
“选择缴付传票罚款的业主身分不会曝光,各县市议会建筑总监又没有共享他们的资讯,这无疑让这些犯法而被判罚者,有机会在另一个无人知悉他过去记录的楼盘,被另一批人推选担任管理委员。”
鉴于此,他认为,这些犯法又选择以传票罚款了事者,其个人资料应公诸天下,确保他们不会利用法律漏洞,寻求在另一个共管机构或管理机构东山再起。
他赞扬梳邦再也市政厅建筑总监是全国首个以传票罚款来对付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的犯法者,其果敢的行为确实值得赞扬。
他促请国内其他各县市议会建筑总监效仿这种精神,并敢于采取行动对付所有在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及其他相关条例下,视法律为无物而大行其道的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