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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民宿能否完全禁止?/黄伟益

随着联邦法院早前针对Innab Salil & Ors v Verve Suites Mont' Kiara Management Corporation一案作出判决后,许多高楼管理层就纷纷通过召开大会制定附加管理法规,尝试要禁止民宿在高楼范围内营业。

但是,这当中衍生许多争议,包括:若这个高楼地契所规定的用途属于商用产业用途,管理层是否有权限制民宿运作?有些楼宇本来就是规划作为类似酒店用途,为何管理层如今要限制呢?还有管理层要如何开罚,要如何搜集证据呢?

这些都是高楼管理层与各别业主之间,经常引发争议所在。一方面,有些业主不是要住在公寓内,他们当初只是为了投资而购置这些房产,然后将之转为经营民宿,以取得更高的利润或回酬。另一方面,则有业主是为了自己入住而购买这些房产。

对于一些类似度假村发展概念的高楼,由于主楼属于有营业执照的酒店或度假村,而其他卖给各别业主的单位,则不属于酒店或度假村所管理的产业,管理层可能就会想尽办法来阻止其他业主投入民宿运作,进而让双方引发更多的矛盾或纠纷。

增管理法规施压非良策 需共识和谐共处

其实,要禁止民宿运作,若只是一味制订附加管理法规,并不能完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首先,管理层与业者之间,以及不同的业者之间,必须针对这个问题有一定共识,否则一味靠打压、罚款,始终不能让所有人和谐共处,甚至可能导致住客间接受影响。

任何所制订的附加管理法规,都必须在常年大会或特大取得至少75%业者同意,始能通过。即使有其中一方赢得超过75%业主同意,但是少过25%获得支持的另一方,会否就这样同意呢?他们难道就会马上收手了?他们会否诉诸公堂,将整件事闹得更大?这些都是我们所不能忽略的重要考量。

当然,各别地方的县市议会,当初批准某个发展项目之前,是否有深入研究这些发展工程的规划详情,再到其规划的实质动机,还有各别议会所采用的相关法律或发展指南,又是否有全面或确切地封堵各项发展计划的规划漏洞?这些才是所有问题的实质症结所在。

政府可立法息争执

与其让各别高楼管理层永无止境地针对民宿运作问题互相拉扯、对立甚至“厮杀”,当权政府何不考虑从立法、执照及执法等角度,来解决跟高楼民宿运作相关的问题。

至今为止,我们只是看到槟州政府有尝试要通过管控及执法角度来解决民宿运作的问题,但是掌管大权的联邦政府,尤其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却似乎没有任何动作。

这看来是房政部新任部长走马上任之后,应该立即着手处理的一大课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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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界生存法则 全年无休服务至上/黄伟益

从2020年1月21日开始,我在贵报写产业专栏稿,如今终于要来到最后一期了。感谢贵报当时的副总编辑黄秋桦邀约,加上为了回馈《南洋商报》当年提拔我之恩情,我是在分文稿费未收的情况之下,在2024年7月21日刚好4年半的今天,为本专栏,以最后一篇文稿收官。

过去4年,我们经历冠病疫情的艰难时期,我们也见证过政坛的风起云涌,但我们在物业管理这领域,却极少会受到政治或经济方面的冲击。虽然我们从事物业管理,工作讲好听是以管理物业为主,但更多时候,其实所管理的反而是人本身。

这就是物业管理的底层逻辑!凡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凡有人的地方就有冲突,我们的角色就是居中斡旋,进而达成最多人能认同的一套方案。否则,我们只会内耗,互相消磨彼此的热诚,最后反而让既得利益者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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