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一场补选掀起千层浪/胡逸山博士

吉兰丹州能吉利州议席补选结果,对无论是联邦朝野之间的博弈、朝野阵营各自的内部权斗、以马来人为主的政党之间的争雄,抑或是这些个别政党的党内权位逐鹿等,都有着微妙的影响。

国阵巫统在上届吉兰丹州选以不到1000票,大意失去能吉利,这趟以超过3000多数票夺回这个多年的囊中之物,一洗颓势,当然颇为之振奋。

自过去一年多以来,来势汹汹的所谓绿潮,应被能吉利的选举结果当头泼了一股冷水,让许多忧心极端主义抬头的民众,虽然不至于放下心头大石,但也起码暂时得以松了一口大气。

在能吉利的胜选后,整个团结政府之前越走越下坡的政治气势,即使不能说是回弹,但至少也可说是回稳。反之,国盟一方之前的气势如虹,在能吉利惨遭滑铁卢后,也必须顺应形势比人强地收敛一下。

直捣伊党大本营获胜

尤其能吉利是在可说是伊党大本营的吉兰丹,这场补选,巫统可谓是直捣黄龙而又大获全胜,目前当然信心饱满。反之,在之前的槟城双溪峇甲州议席补选,来自槟城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所领导的人民公正党再次代表希盟上阵,却竟然以极大多数票在希盟的执政州属再次饮恨沙场。

如果“有心人士”要从这些补选结果蓄意大做政治文章的话,国阵与希盟之间,或更细一点来说,巫统与公正党之间“谁更能赢得马来选民支持”,便可高下立见。

在近日的巫统代表大会,也就再次浮现了“巫统应该重归绝对主导政府的状况政治才会稳定”的呼声,听似巫统方面对取代公正党来主导团结政府,有点虎视眈眈。到底在国会议席方面,巫统与公正党也相差无几,为何就不能是巫统,而是公正党来主导呢?

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到底是政坛老手,还是很会审时度势,一方面知道自身的政治威望不及安华,另一方面希盟也还有民主行动党以及诚信党的许多议席,都未必会支持巫统统领团结政府。

说得更开点,连国阵各党派是否上下一条心地支持阿末扎希领导巫统,也还是不能写个包字。阿末扎希也很识趣地再次表达了巫统对团结政府的支持。当然,阿末扎希也不客气地包揽能吉利胜选为自身对巫统领导有方,以堵截党内各派蠢蠢欲动的野心家。

连近月来时常炒作种族与宗教课题而名声鹊起的巫青团长也不得不在大会上大表忠心,声称不是国盟的奸细。

国盟成员或相互指责

在国盟一方,名义上是由土著团结党派出候选人上阵能吉利,但实质上该候选人却是来自伊党。由于补选极不体面地败下阵来,土团党与伊党之间难免会相互指责或推诿责任。如土团党方面会认为伊党助选不力,而伊党则会觉得如果当初土团党不坚持上阵,而让伊党得以打正旗号地在吉兰丹上阵,则补选结果或得以逆转云云。

当然,这也可被“有心人士”无限上纲,指国盟到底应该是由伊党“名正言顺”(因为它拥有不止是国盟内,而是朝野所有政党中的最多国会议席)地主导,还是继续由议席只有伊党的一半多一点的土团党来主导。

如此地一直给面子当过首相、创建国盟的丹斯里慕尤丁,对于国盟接下来要再次迈向政治最高峰,是否又是最佳的安排呢?如真的由伊党来主导国盟,那么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是否又是最佳的未来任相人选呢?

所有这些,可说都是能吉利所掀起的千层浪,可能在马上又要来临的下一场补选继续翻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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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灼见】特赦一时难行/胡逸山博士

综合我之前有关纳吉“出不出得来”、“几时出来”等的讨论,我认为也许可以从5个角度或步骤,来更全面地看待这课题。

第一个步骤是要把我国的特赦(包括赦免、减刑等)的性质与他国不尽相同,清楚地分别开来。这一点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因为近日美国前总统拜登在卸任前,宣布赦免包括他儿子在内的一众亲属与政要的所有罪行,据说是为了防止新任总统特朗普对其家人、亲信等进行政治报复。

特朗普再次入驻白宫后,也宣布特赦在4年前的1月6日冲击美国国会的当事人所有罪行。

以上这些美国总统的特赦好像都范围很广,包括当事人在一个时期内犯下或可能已犯下但尚未被检控、已被检控但尚未被定罪,以至已被定罪的各类所有罪行,这主要是美国宪法授权予总统如此广泛的特赦权力。如前总统尼克逊因水门事件下台后,继任的总统福特也特赦尼克逊在总统任内的所有罪行。

元首特赦权有限

我国一些别有用心的“有心人士”便也妙想天开,似是而非地借用美国的特赦例子来为我国服刑的当事人“开脱”。殊不知,在我国宪法底下,国家元首是无权如美国总统般得以几乎无限上纲地行使特赦权。反之,元首只有权对已被定罪并判刑者特赦。这一点有必要澄清。

第二个理解本案的步骤,是要把我国的特赦里所包括的赦免与减刑的性质相互清楚地分别开来。因为也有一些别有用心者,想把舆论带到为何现任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当年得以被元首特赦后即刻释放,而当下纳吉也被特赦却还被关在牢里的不同待遇上,想要制造纳吉是被政治迫害的印象。

究其实当年安华是被赦免的,也就是在法律眼中他是根本没犯下罪行的,所以当然即时得以释放。但当下纳吉被定罪的罪行没被赦免,只是被减刑而已,而有关居家服刑的减刑部分又有争议(见下),所以当然没有立时被释放回家去了。

特赦附加谕令罗生门

第三个理解本案的步骤,也还是近日闹得热烘烘的有关前任元首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特赦附件是否存在一事。纳吉一方坚持附件的存在,彭亨王室也出信证实其存在,而法院方面(到上诉庭的层次)也认为附件存在。但政府一方却也就此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从认为附件不存在、可能存在但“没见过”或下落不明,一直到部门与政要皆相互推卸“不在我这里”或“(可能)已交到那里”等,花样百出,莫衷一是,活生生地上演一套附件罗生门!这一点政府方面坦白说做得实在不漂亮,也无形中助长了各类阴谋论,应早日给个统一的说法来交代一下。

第四个理解本案的步骤,就是即使该居家服刑附件的确存在,那么它的法律地位与效力,是否等同于特赦令的正文呢?如果一样,那为何不把居家服刑纳入正文里呢?这就关系到宪法条文的诠释,想必可能也会在法院系统里走一段很长的程序。

最后一个理解本案的步骤,就是即使居家服刑的附件有着法律效应,但我国却是还没有居家服刑相应法律条款来落实的。如居家服刑的定义是什么,是否当事人就被关在家里完全不准出门,还是也可适当的出门办事?当事人可以自由见客吗,还是如在监狱需排期登记呢?当事人是否要如电影里般脚上戴个监控器呢?

凡此总总皆无先例,所以政府才要在国会通过居家服刑法案。看来在那之前,纳吉的居家服刑可能也还难以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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