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他国惨剧值得借鉴/胡逸山博士

考虑了一段时间,终于还是忍不住写一写。其实也就是借鉴一下他方的经验,以免我国重蹈覆辙。

在四分之一世纪以前,我在联合国工作时,曾被派遣到当时还处于族群内战状态的斯里兰卡公干。回国后,也曾多次被当时所服务的教育机构派遣到也曾经是人为多灾多难的柬埔寨教书。本月较早时,也有机会到30年前曾发生族群大屠杀的非洲中部小国卢旺达去开会。

几乎每次都是带着惶恐不安的心情去、带着沉重的情绪离开。这些地方当年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些因素,坦白说,我国也未必没有。

斯里兰卡旧称锡兰,一落地来接机的当地人几乎肯定会滔滔不绝地告诉你,当年新加坡要独立时,如何以锡兰为建国典范云云。但当时我正是从已晋身国际先进大都会的新加坡转机飞到斯国苍夷满目的首都哥仑坡。

首先机场四周布满高射炮,往市区的道路两旁破旧不已,市区里几乎所有主要十字路口的角落都堆满军用沙包、架上机关枪,如临大敌,实在很难想象当地如何与新加坡相比。

僧伽罗人欺压少数族群

他们的大敌,乃当地反政府武装力量淡米尔之虎游击队。原来斯国独立后,占了人口大多数的僧伽罗人长期掌握大权,推动大僧伽罗主义,欺压占少数的淡米尔人与其他少数族群,如独尊僧伽罗语为官方语言(英文当然也基于前殖民地背景而通用)并试图压制淡米尔文的使用、大学入学特别优惠僧伽罗人等,简直就是要把淡米尔人打成二等公民。这些蛮横的做法大家是否似曾相识?

后来淡米尔人愤起组织武装抵抗,斯国遂陷入了长达数十年的内战。就在我公干完毕离开斯国后才几个星期,那戒备森严的机场竟然被淡米尔之虎成功入侵,毁掉了斯国航空的绝大多数飞机。而这场内战,延续到十几年前斯国政府军在使用非常手段消灭淡米尔之虎后才算结束。不过近年来当地另一些也身感受压迫的族群开始展开自杀式袭击等的恐怖主义行径,该国经济更是被搞得一团糟,已然是个破产国度,令人不胜唏嘘。

柬埔寨则不是族群对立而造成的人为灾难,而是当权者以意识形态为分野来大量杀人。主要就是当年的共产党游击队红高棉(也称赤柬、红吉蔑)在攻下首都金边后,认定柬国知识分子、城市居住者等的意识形态成分不佳、不纯。如果把意识形态分歧这个因素,改为信仰的不同,大家是否又有似曾相识之感呢?

无论如何,红高棉通过拷问、虐待以至屠杀,还有下放乡区活生生饿死等手段,在掌权的3年8个月内屠杀了好几百万人,令人发指。

我到过金边市内的屠杀纪念馆、郊区的杀戮场等好几次,尤其是前者,原本是间中学,校园布置与我当年母校相似,而赤柬把它改造为拷问中心,令人不寒而栗。

族群对立引发大屠杀

至于近日造访的卢旺达,则又是族群的对立引发大屠杀了。占当地人口大多数的胡图族人,自卢国独立以来就欺压占少数的图西族人,推行大胡图族主义,不只要把图西族人打成二等公民,甚至要把图西族人灭绝。

即使是在30年前震惊世界的那场大屠杀之前,也已经有了多场规模较小,针对图西族人的屠杀;轻者也至少要把图西族人“赶回(被认为是图西族人祖籍)埃塞尔比亚去”。

这“轻者”对大家来说是否也似曾相识呢?在那场大屠杀之前的一段日子,包括手握重权的大胡图族主义者通过电台、报纸,甚至张贴大字报等,极力鼓吹灭绝图西族人。这又是否似曾相识呢?大屠杀一发生,就如火如荼在100天内杀了整百万的图西族人。我所参观的一座大屠杀纪念馆,地下就埋有25万名死者的乱葬岗,可谓惨绝人寰。

当然今天的卢旺达已然不分族群,变成“我们都是一家人”;但之前所付出的惨重代价,实在不堪入目,也的确值得多元族群、多元文化、多元信仰的我国,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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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特赦一时难行/胡逸山博士

综合我之前有关纳吉“出不出得来”、“几时出来”等的讨论,我认为也许可以从5个角度或步骤,来更全面地看待这课题。

第一个步骤是要把我国的特赦(包括赦免、减刑等)的性质与他国不尽相同,清楚地分别开来。这一点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因为近日美国前总统拜登在卸任前,宣布赦免包括他儿子在内的一众亲属与政要的所有罪行,据说是为了防止新任总统特朗普对其家人、亲信等进行政治报复。

特朗普再次入驻白宫后,也宣布特赦在4年前的1月6日冲击美国国会的当事人所有罪行。

以上这些美国总统的特赦好像都范围很广,包括当事人在一个时期内犯下或可能已犯下但尚未被检控、已被检控但尚未被定罪,以至已被定罪的各类所有罪行,这主要是美国宪法授权予总统如此广泛的特赦权力。如前总统尼克逊因水门事件下台后,继任的总统福特也特赦尼克逊在总统任内的所有罪行。

元首特赦权有限

我国一些别有用心的“有心人士”便也妙想天开,似是而非地借用美国的特赦例子来为我国服刑的当事人“开脱”。殊不知,在我国宪法底下,国家元首是无权如美国总统般得以几乎无限上纲地行使特赦权。反之,元首只有权对已被定罪并判刑者特赦。这一点有必要澄清。

第二个理解本案的步骤,是要把我国的特赦里所包括的赦免与减刑的性质相互清楚地分别开来。因为也有一些别有用心者,想把舆论带到为何现任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当年得以被元首特赦后即刻释放,而当下纳吉也被特赦却还被关在牢里的不同待遇上,想要制造纳吉是被政治迫害的印象。

究其实当年安华是被赦免的,也就是在法律眼中他是根本没犯下罪行的,所以当然即时得以释放。但当下纳吉被定罪的罪行没被赦免,只是被减刑而已,而有关居家服刑的减刑部分又有争议(见下),所以当然没有立时被释放回家去了。

特赦附加谕令罗生门

第三个理解本案的步骤,也还是近日闹得热烘烘的有关前任元首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特赦附件是否存在一事。纳吉一方坚持附件的存在,彭亨王室也出信证实其存在,而法院方面(到上诉庭的层次)也认为附件存在。但政府一方却也就此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从认为附件不存在、可能存在但“没见过”或下落不明,一直到部门与政要皆相互推卸“不在我这里”或“(可能)已交到那里”等,花样百出,莫衷一是,活生生地上演一套附件罗生门!这一点政府方面坦白说做得实在不漂亮,也无形中助长了各类阴谋论,应早日给个统一的说法来交代一下。

第四个理解本案的步骤,就是即使该居家服刑附件的确存在,那么它的法律地位与效力,是否等同于特赦令的正文呢?如果一样,那为何不把居家服刑纳入正文里呢?这就关系到宪法条文的诠释,想必可能也会在法院系统里走一段很长的程序。

最后一个理解本案的步骤,就是即使居家服刑的附件有着法律效应,但我国却是还没有居家服刑相应法律条款来落实的。如居家服刑的定义是什么,是否当事人就被关在家里完全不准出门,还是也可适当的出门办事?当事人可以自由见客吗,还是如在监狱需排期登记呢?当事人是否要如电影里般脚上戴个监控器呢?

凡此总总皆无先例,所以政府才要在国会通过居家服刑法案。看来在那之前,纳吉的居家服刑可能也还难以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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