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团结政府难关未清/胡逸山博士

在吉兰丹能吉利与柔佛马哥打州议席补选,团结政府的成员党巫统皆以更大多数票漂亮胜出,一洗之前团结政府另一成员党公正党在槟城双溪峇甲州议席补选被国盟以更大多数票打败的颓势。

如此一来,以拿督斯里安华为首的团结政府,看起来气势如虹,“起码做够这一届政府”的说法甚嚣尘上。

政坛风云变幻莫测

但这政坛趋势就非得如此吗?那倒未必,而且自从4年多以前的喜来登政变以来,政坛的风云变幻,就难以写个“包”字。譬如就如上所述,在这几场补选中,输的是安华所创建与当下亲自领导的公正党,而安华可能从一开始就不看好公正党在双溪峇甲的选情,所以也不亲身下场助选、拉票,以免被之后的败绩所“玷污”;而赢的可都是巫统,可谓风头一时无两。

巫统以前长期占据本地政坛的主导地位,手握执政优势60多年,免不了会有一股骄傲自满的态度,这从它当年打压反对党以至凌驾于国阵一众友党的不可一世作风可见一斑。

唯2018年的大选旋风,把巫统一夜间吹倒,改由原为反对党的希盟上台执政,巫统上下当然一片哀鸿遍地。当时领军巫统在大选失利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倒是很有政治风度地不再继续领导巫统,改由当时的副手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来收拾残局。

不到两年后,巫统联手伊斯兰党,还有在公正党里失意的一群国会议员,以及索性把土著团结党带出当时执政的希盟的丹斯里慕尤丁等,成功推翻希盟政府,改由慕尤丁领导的联合政府执政。身为巫统党主席的阿末扎希,为了顾全大局(他当时有刑事官司缠身),竟然甘愿不入阁,可见其政治身段之有高度的弹性。

阿末扎希“卧薪尝胆”

即使后来阿末扎希领导下的巫统成功推翻慕尤丁政权,巫统可谓夺回了执政主导权,但上台任相的巫统领袖,却仍然不是阿末扎希,而是一名二线领袖拿督斯里伊斯迈沙比里,阿末扎希“卧薪尝胆”的毅力不容低估。

直到前年又一场大选后,巫统仍然表现欠佳,但阿末扎希却选择与其以前在巫统的老上司安华共组团结政府,方才再次担任副首相,可谓守得云开见月明。

阿末扎希在掌握巫统基层的支持方面老神在在,勤于跑基层,每次他所提出的巫统的一些政治决议案,都在党大会中压倒性地被通过。但他在掌握党的高阶领导层方面却可能有点吃力,即使是这几年把如前卫生部长凯利、前国防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等明显与他对着干的党要们开除的开除、冻结党籍的冻结等。

众所周知,当下的巫统署理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与阿末扎希貌合神离,只不过他在掌握基层支持方面远没有阿末扎希出色,所以一时之间也不好发动来反阿末扎希。

巫青团长阿克马更是肆无忌惮地不时做出一些明显伤害与希盟友党的关系的一些言论。

巫统在柔佛州补选亮丽胜出后,当地巫统领袖拿督努嘉兹兰也说出一些让友党们听起来颇为刺耳的话,阿末扎希也只能与这些言论划清界限,说这些只不过是他们的个人言论云云,而没有祭出党纪处分。

让预算案顺利过关

此外,巫统也再次浮现出是否应与伊斯兰党重启合作,来个马来人政治大团结的一股呼声。阿末扎希个人来说,应该还是希望与安华以及希盟合作下去的,但他镇不镇得住巫统高层的政治动向,那是另当别论了。而且,之前也讨论过,以及经过几个月前一些国会议员们“轻松过档”的验证,反跳槽法在阻止议员们变节方面,效用是不大的。

本周五团结政府即将迎来财政预算案。根据国会传统,预算案的通过与否,等于政府是否继续掌握国会的支持。这对无论是安华抑或是阿末扎希来说,其实都是一项巨大的政治挑战,必须奋力拨开暗流的汹涌,让预算案顺利过关,才算又渡过了一道政治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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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特赦一时难行/胡逸山博士

综合我之前有关纳吉“出不出得来”、“几时出来”等的讨论,我认为也许可以从5个角度或步骤,来更全面地看待这课题。

第一个步骤是要把我国的特赦(包括赦免、减刑等)的性质与他国不尽相同,清楚地分别开来。这一点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因为近日美国前总统拜登在卸任前,宣布赦免包括他儿子在内的一众亲属与政要的所有罪行,据说是为了防止新任总统特朗普对其家人、亲信等进行政治报复。

特朗普再次入驻白宫后,也宣布特赦在4年前的1月6日冲击美国国会的当事人所有罪行。

以上这些美国总统的特赦好像都范围很广,包括当事人在一个时期内犯下或可能已犯下但尚未被检控、已被检控但尚未被定罪,以至已被定罪的各类所有罪行,这主要是美国宪法授权予总统如此广泛的特赦权力。如前总统尼克逊因水门事件下台后,继任的总统福特也特赦尼克逊在总统任内的所有罪行。

元首特赦权有限

我国一些别有用心的“有心人士”便也妙想天开,似是而非地借用美国的特赦例子来为我国服刑的当事人“开脱”。殊不知,在我国宪法底下,国家元首是无权如美国总统般得以几乎无限上纲地行使特赦权。反之,元首只有权对已被定罪并判刑者特赦。这一点有必要澄清。

第二个理解本案的步骤,是要把我国的特赦里所包括的赦免与减刑的性质相互清楚地分别开来。因为也有一些别有用心者,想把舆论带到为何现任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当年得以被元首特赦后即刻释放,而当下纳吉也被特赦却还被关在牢里的不同待遇上,想要制造纳吉是被政治迫害的印象。

究其实当年安华是被赦免的,也就是在法律眼中他是根本没犯下罪行的,所以当然即时得以释放。但当下纳吉被定罪的罪行没被赦免,只是被减刑而已,而有关居家服刑的减刑部分又有争议(见下),所以当然没有立时被释放回家去了。

特赦附加谕令罗生门

第三个理解本案的步骤,也还是近日闹得热烘烘的有关前任元首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特赦附件是否存在一事。纳吉一方坚持附件的存在,彭亨王室也出信证实其存在,而法院方面(到上诉庭的层次)也认为附件存在。但政府一方却也就此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从认为附件不存在、可能存在但“没见过”或下落不明,一直到部门与政要皆相互推卸“不在我这里”或“(可能)已交到那里”等,花样百出,莫衷一是,活生生地上演一套附件罗生门!这一点政府方面坦白说做得实在不漂亮,也无形中助长了各类阴谋论,应早日给个统一的说法来交代一下。

第四个理解本案的步骤,就是即使该居家服刑附件的确存在,那么它的法律地位与效力,是否等同于特赦令的正文呢?如果一样,那为何不把居家服刑纳入正文里呢?这就关系到宪法条文的诠释,想必可能也会在法院系统里走一段很长的程序。

最后一个理解本案的步骤,就是即使居家服刑的附件有着法律效应,但我国却是还没有居家服刑相应法律条款来落实的。如居家服刑的定义是什么,是否当事人就被关在家里完全不准出门,还是也可适当的出门办事?当事人可以自由见客吗,还是如在监狱需排期登记呢?当事人是否要如电影里般脚上戴个监控器呢?

凡此总总皆无先例,所以政府才要在国会通过居家服刑法案。看来在那之前,纳吉的居家服刑可能也还难以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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