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曲解人民自决为国族主义/胡逸山博士

上篇谈到恢复我国地方选举的必要性与迫切性,但每当这课题被提起时,必受到在朝或在野主导族群政客的齐声强烈反对,深恐会选出许多非主导族群的地方官员。

这课题的提出大多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也就无疾而终。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说白了也还是不折不扣的种族主义,或更贴切来说,是国族主义在赤裸裸地作祟。

所谓国族主义,即把国家与族群这两个概念连接起来,并进一步的认为国家应为有关族群所主导(而通常该主导族群,会被认为是该国家或地区“原有”的族群);这其实也还不是一个自古以来自然而然就产生出来的政治理念?

譬如当下的欧洲第一大国德国,在不过一个半世纪以前根本就没有一个由德意志民族所主导统一国家的概念;而是由大大小小几乎成千的城邦、藩王大公主教,甚至商会等所分别主导。一直到铁血首相俾斯麦当政普鲁士时,才以强硬血腥手段把这些城邦大致统一了,并逐渐浮现了德意志民族的概念。

意大利也是如此,之前高度分裂,在其建国三杰可谓巧合地分别努力下,才促成了当代意大利这个国家,以及所衍生出来的意大利人这个概念。

威尔逊倡议去殖民主义

而真正促成现代意义上的国族主义概念,是在一个多世纪前,在结束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巴黎和会上,由时任美国总统威尔逊所提出来的“二十一条倡议”的其中一项“副产品”。

曾当过普林斯顿大学校长、学者出身的威尔逊原意绝对是善良与正面的。他认为,促成一战爆发的其中一个导因就是当时欧洲列强强加于世界各地的殖民主义,造成列强之间为了争夺彼此之间的殖民地盘而起了冲突,后来一发不可收拾,造成生灵涂炭的世界大战。

所以,威尔逊的“二十一条”里,最令人瞩目的,就是所谓的“人民自决”条款,即殖民者应该逐渐退场,而世界各地的治理,应由当地人民通过表决来决定如何进行。这本来可是去殖民主义的一项佳音,也在巴黎和会上被已被一战搞到筋疲力尽的列强们所接纳。

种族主义分子混水摸鱼

自那时起,陆陆续续有许多前殖民地纷纷独立,本来也算是可喜可贺之事。但与此同时,许多种族主义分子混水摸鱼地发觉到有机可乘,便巧妙地暗度陈仓,把人民自决蓄意地曲解为国族主义,即一国应由当地“原有”的族群所主导。当时的列强们自顾不暇,也就放任这种国族主义的逐渐扩散生根。

辗转来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种国族主义越演越烈,其中在中东地区就引爆开来。在英国所托管的巴勒斯坦地区,居住在当地多年的阿拉伯人认为独立建国后应由他们主导。但从世界各地移居当地的犹太人却认为,该处也是他们的所谓“应许之地”,应由他们来主导。双方各不让步,也就造成了延绵多年至今的以巴冲突。

回到我国,马来亚在1957年独立,以及马来西亚在1963年成立后,事实上是个多元族群、多元文化的国度,在一些既得利益方面的蓄意操作之下,赫然逐渐演变成一族独大、独尊一教成为主流政治思维与实践的怪象。

为何说是怪象呢?因为首相不可来自非主导族群这种说法,听在任何一位受过现代民主政治熏陶的外国有识之士耳里,不是赤裸裸的种族主义那是什么?而这种蓄意地把人民自决曲解为国族主义的自肥做法,也就遗害至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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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加沙重建,谁说了算?/胡逸山博士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说,我国(应该主要是指政府、官联公司,也许还会“敦促”本地一些私企)将参与近月来被战火摧残的中东加沙地带的重建工作,包括建设一些医院、学校、居所等,也会与日本方面联手这么做。

在最新一轮的漫长战火,加沙地带饱受轰炸,几乎悉数被夷为平地,导致许多居民流离失所;还能残留下来的当地居民,也未能享有民生措施,难以维持基本的生计。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因为许多权威性的国际媒体与机构皆有充沛的报道、揭露等。所以,如果加沙地带还要继续作为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那么重建的确是有必要的。

投资还是捐赠

至于说我国会参与加沙地带的重建,其实,关键字眼应该在于“参与”上。这参与到底是投资还是捐赠,还是有投资也有捐赠呢?而两者之间的比重又将是如何呢?当然,如果政府只是“鼓励”或“敦促”我国企业到加沙地带去投资或捐赠重建,那也是无可厚非,大家在很大程度上是无可置喙的,因为这些私企(哪怕是在政府压力下)要如何花自身的资金在国内外投资或捐赠,坦白说,大家无权过问。

如果我国私企选择或被“说服”在加沙地带投资,其实也不足为奇。近日安华官访英国时,有报道指出,我国官联公司及私企,在前殖民宗主国投资数以十亿计。而在较近的发达国家澳洲,其许多大都会(如墨尔本、悉尼、珀斯等)市中心黄金地带的很多地产项目,是我国房地产商开发的。

既然如此,那为何我国私企不到百废待兴、渴求发展、大把机会的加沙地带去投资重建呢?这在商业上是说得过去的,甚至可说是敏锐的商业嗅觉。

至于如果说是我国私企被“说服”,以捐赠的方式重建加沙地带,不论名义上被冠上企业社会责任,又或是奉近月来颇为流行所谓的“环境、社会和监管”(ESG)等理念,你又奈何得了他们呢?

然而,如果是政府自身,或是其属下的或有显著关联的企业要到加沙地带投资或捐赠当地的重建工作,甚至是政府方面以各种方式出资予我国私企来这么做的话,那么我国广大纳税人就绝对有权利过问因为那动用到公帑,而公家的钱终极来说是属于所有国民的。

政府要如何花钱,正式程序上是要向民选出来的国会交代的,所以才有财政预算案的提呈让国会审批,而预算案如果不获国会通过,那依照我国所师从的英国西敏寺国会民主制度,是等同于对政府的不信任议案的通过,政府是要为此而下台的!由此可见公帑的使用对于一个政府的合法性是很重要的。

需有优先顺序

而政府或官联公司如直接投资或间接通过我国私企来在加沙地带大事投资重建,那正如以上所述般,也许并不为过,甚至还是看准时机的商业决定。但如果不是投资而是捐献,那么大家就绝对有权过问如此的做法是否明智了。

其中有铁娘子雅称的前贸工部长丹斯里拉菲达就公开质疑政府的这项决定,因为她认为我国也有许多急需解决的基础建设(如乡区破烂不堪的学校)与民生课题。

安华也不甘示弱,以呼吁大家要有同情心来反击。但在尤其是东马惨遭水灾蹂躏的当下,大家也许觉得同情心往何处放,可能更需要有优先顺序吧?

但这里也还有一个更为基本的问题,即看来此后加沙地带将为以色列所全面控制,而以色列的绝对后台美国,其新任总统特朗普甚至说要把当地的巴勒斯坦人全部移居到邻近的埃及和约旦去,那也就强烈暗示说以后的加沙地带将重新成为以色列的一个犹太裔垦殖区。换句话说,以后加沙地带的重建与否、如何重建、由谁重建等,是由以方说了算,而非已然丧失控制权的哈马斯。

众所周知,我国与以色列势不两立,那以方又如何会允许我国参与当地的重建呢?可能要先搞清这一点,我国方能高谈参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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