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民调可参考 选票要争取/胡逸山博士

根据国内权威民意调查机构的最新数据显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所领导的昌明政府的支持率略微过半,但认为国家正朝着错误方向前进的比率也几乎不相上下,这样的民意调查结果就颇为微妙了。

众所周知,所谓昌明政府,更贴切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联合政府,即其个别成员党没有一个赢得过半的国会议席得以单独执政,而是必须凑合希盟、国阵等一些已算是老牌的西马政党联盟以及东马的一些新进政党联盟来凑够过半的议席来执政。

议席不一定等同于支持率的投射,即使拥有过半的议席,也未必拥有过半的民意支持;而一个政党或政党联盟即使有着显著的民意支持,这支持率也未必会被完全投射为选票,因为还需考虑投票率,也就是说会有人支持某党,但基于各种原因,在选举时未必会出来投票支持该党。

执政两年战战兢兢

加上此类民意调查虽然具有高度的科学性与代表性,但始终也还是抽样一千几百人来询问,而且还没算进有些受访者的口是心非,明明是支持或不支持某党某方,却给予相反的答案,个中原因也只有这些受访者才知道了。

尤有甚者,一些受访者还会“从善如流”,猜测访问者的意识形态或政治选项为何,然后就给予访问者“爱听”的答案。凡此种种,再再地提醒各造,民意调查结果至多只能作为参考。尤其是我国选举史上,选前各党民调结果与选后成绩大相径庭者大有所在,尤其以2018年的变天更为显著。

无论如何,这过半的支持率,对安华政府来说,可想而知应该会暂时松口气,也是最佳的新年礼物。过去两年来,政府可谓战战兢兢地执政,要推行各项政策时深怕顺得哥来失嫂意,一方面想要力保(主要是希盟的)基本盘,即所谓的进步派、开明派、改革派;另一方面,基于绿潮,即所谓的保守派、宗教至上派、独尊一族派近年来的高调兴起,政府明显地又想安抚甚至争取他们的支持,导致许多拖延已久的改革不敢大力推行,而一些明显地开民主化倒车,侵蚀世俗多元社会现实的举措又接踵而来,造成昌明政府的形象可谓四不像。

如此一来,好些人要支持政府又不太甘愿,不支持又怕被绿潮席卷,所以也就只好模棱两可地勉强支持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可反映在政府的支持率上。

错误方向各有侧重

至于也有过半受访者认为国家朝向错误的方向迈进,坦白说这所谓错误的方向也是颇为主观的。有些人(如大多希盟支持者)会认为当下国家整体的改革的进度过慢,甚至有民主化倒退的迹象,对他们来说,当然是迈向错误的方向。也有些人(如国阵以及东马政党联盟的支持者)会认为,当下的治理乖离了之前几十年一党独大的既得利益“美好时光”,所以即使他们仍然是联合政府的一部分,但还是未能独揽地主导国政,当然在他们心目中,国家也就是迈向错误的方向了。

更有些人(如绿潮支持者)认为社会当下过于多元化、世俗化、自由化,有违他们独尊一族一教的意识形态,那当然认为国家是走错路了。总之国家迈向错误方向这一点是有共识,但如何错误则各有侧重。

所以安华政府也就只能以还有近半受访者认为国家还是迈向正确方向来暂时聊以自慰了。但长远来说,也不可掉以轻心,因为同样的,也有近半受访者是不支持安华政府的。

还有两年多才到下一届大选,安华与其团队可得费尽心思地加倍努力来尝试左右逢源了,如果昌明政府还能够坚持到那个时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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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特赦一时难行/胡逸山博士

综合我之前有关纳吉“出不出得来”、“几时出来”等的讨论,我认为也许可以从5个角度或步骤,来更全面地看待这课题。

第一个步骤是要把我国的特赦(包括赦免、减刑等)的性质与他国不尽相同,清楚地分别开来。这一点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因为近日美国前总统拜登在卸任前,宣布赦免包括他儿子在内的一众亲属与政要的所有罪行,据说是为了防止新任总统特朗普对其家人、亲信等进行政治报复。

特朗普再次入驻白宫后,也宣布特赦在4年前的1月6日冲击美国国会的当事人所有罪行。

以上这些美国总统的特赦好像都范围很广,包括当事人在一个时期内犯下或可能已犯下但尚未被检控、已被检控但尚未被定罪,以至已被定罪的各类所有罪行,这主要是美国宪法授权予总统如此广泛的特赦权力。如前总统尼克逊因水门事件下台后,继任的总统福特也特赦尼克逊在总统任内的所有罪行。

元首特赦权有限

我国一些别有用心的“有心人士”便也妙想天开,似是而非地借用美国的特赦例子来为我国服刑的当事人“开脱”。殊不知,在我国宪法底下,国家元首是无权如美国总统般得以几乎无限上纲地行使特赦权。反之,元首只有权对已被定罪并判刑者特赦。这一点有必要澄清。

第二个理解本案的步骤,是要把我国的特赦里所包括的赦免与减刑的性质相互清楚地分别开来。因为也有一些别有用心者,想把舆论带到为何现任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当年得以被元首特赦后即刻释放,而当下纳吉也被特赦却还被关在牢里的不同待遇上,想要制造纳吉是被政治迫害的印象。

究其实当年安华是被赦免的,也就是在法律眼中他是根本没犯下罪行的,所以当然即时得以释放。但当下纳吉被定罪的罪行没被赦免,只是被减刑而已,而有关居家服刑的减刑部分又有争议(见下),所以当然没有立时被释放回家去了。

特赦附加谕令罗生门

第三个理解本案的步骤,也还是近日闹得热烘烘的有关前任元首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特赦附件是否存在一事。纳吉一方坚持附件的存在,彭亨王室也出信证实其存在,而法院方面(到上诉庭的层次)也认为附件存在。但政府一方却也就此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从认为附件不存在、可能存在但“没见过”或下落不明,一直到部门与政要皆相互推卸“不在我这里”或“(可能)已交到那里”等,花样百出,莫衷一是,活生生地上演一套附件罗生门!这一点政府方面坦白说做得实在不漂亮,也无形中助长了各类阴谋论,应早日给个统一的说法来交代一下。

第四个理解本案的步骤,就是即使该居家服刑附件的确存在,那么它的法律地位与效力,是否等同于特赦令的正文呢?如果一样,那为何不把居家服刑纳入正文里呢?这就关系到宪法条文的诠释,想必可能也会在法院系统里走一段很长的程序。

最后一个理解本案的步骤,就是即使居家服刑的附件有着法律效应,但我国却是还没有居家服刑相应法律条款来落实的。如居家服刑的定义是什么,是否当事人就被关在家里完全不准出门,还是也可适当的出门办事?当事人可以自由见客吗,还是如在监狱需排期登记呢?当事人是否要如电影里般脚上戴个监控器呢?

凡此总总皆无先例,所以政府才要在国会通过居家服刑法案。看来在那之前,纳吉的居家服刑可能也还难以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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