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慕尤丁被控的梳理与回响/胡逸山博士

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日前被公诉贪污、洗黑钱等数项罪状,成为拿督斯里纳吉后,又一位在下台后被刑事检控的前首相。

坦白说,在当年震惊国际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系列丑闻的长期“洗礼”,纳吉被定罪入狱,所以本地各界对于政治领袖被控以贪污腐败、滥权自肥等,也许已经麻木而不会再感到震惊了。

然而,一些主要来自慕尤丁所领导的国盟方面的声浪,认为对于慕尤丁以及其他国盟高层领袖的调查与检控,是现任拿督斯里安华政府所施予的政治压迫。但手握检控权的总检察长,以及负责调查的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等,却是当年慕尤丁任相时所委任的,而不是被安华仓促地委派其支持者上任后才开展案件的。

所以,这些政治迫害的说法,虽然对国盟的中坚支持者来说很有说服力,但客观地来说,是很难站得住脚的。至于另一种相关的说法指慕尤丁是所谓的被选择性提控。

大鱼小鱼都须被检控

大家要清楚理解,在检视了执法机构(如反贪污委员会)针对一宗案件的调查报告后,检控案件与否、检控与不检控谁等,是总检察长作为公共检察司的法定权力。换句话说,总检察长的确是拥有法定的检控选择权的。

总检察长在做出检控决定时,一般会考虑公共利益,如只提控一些“小鱼”而不提控涉案的“大鱼”,则会对公众做出不良的示范,以为只有小“玩家”会被检控,“大咖”则得以脱身。

所以一般上大鱼小鱼都须被检控,让公众理解到无论涉案者的社会地位高低,犯法还是会被制裁的。但当然总检察长也一般会考虑到被告的被定罪几率,如不高则一般不予提控。又或者只提控一些主要的涉案者,而不提控另一些次要的,也许是要换取后者的合作,如成为所谓的污点证人,上庭指证主要涉案者,以促使后者更有机会被定罪。这一做法在一马公司的系列案件里也有使用。

当然,总检察长检控与否的决定,也不是从来没有争议的。如好几年前在纳吉任相期间,一马公司丑闻开始浮上台面,不但在本地,而是在国际上好几个大名鼎鼎的国度里,都主动对一马公司进行窃国洗黑钱等方面的调查、检控等。

国内外各界都强烈认为里头有许多见不得光的“猫腻”大前提下,但当时被纳吉忽然开除据说即将检控纳吉的前任总检察长后才被委任的那位总检察长,却认为无需就一马公司案件检控任何人。那的确一时引来各界的一片哗然,但基于这乃总检察长的法定权力,大家也就只好无可奈何,一直到换了政府、也换了总检察长后,方检控纳吉等。

也有人担忧,本地这几年来陆陆续续地提控了那么多的高层政治人物,是否会让各界产生本地贪腐横行的印象,也就不来或不在本地投资了。

坦白说,本地有据可查的清廉印象指数,近十几二十年来可谓每况愈下,也还不用被以大宗案件来搞砸的,而是大家不言而喻地心中有数的。况且,肯检控大鱼,也彰显了本地当局的反贪决心,反而应该是让商家们更有信心才对。

国盟主权料落伊党手

我认为,有关慕尤丁被控一事,最为令人担忧的,反而应该是所谓后慕尤丁时代的政治影响。虽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如此,但如慕尤丁因而辞去土团党以至国盟主席一职,或暂时引退政坛一段时间,那么眼看土团党内的次级领袖们的领袖魅力参差不齐,整个国盟的主导权,就极有可能被伊斯兰党所掌握。

广义上的打击贪腐,看来的确是安华政府的一个施政重点,而这一点至少有识之士们是赞同的。安华委任有刑事案件缠身的巫统领袖入阁,甚至还当副首相令人耿耿于怀。

目前的政局,巫统可能是最能抵挡绿潮来袭的防波堤,而安华所领导的希盟顶多是道泥墙。如果没了巫统,安华政府就可能倒台,没有慕尤丁主导的国盟,则由伊党主导的绿潮带着巫统上台,后果就不只上两届政府那样,而是会为本地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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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出国官访由私企承担 慕尤丁:首相讲一套做一套

(吉隆坡22日讯)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揶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讲一套做一套,指示私人企业不能赞助公务员出国公干,安华出国官访却由私人企业承担。

他在脸书贴文表示,安华在国会承认,他最近官访的70至80%费用由多家官联公司及私人企业支付。

“这不是一次的讲一套做一套,它已发生过很多次了,首相究竟怎么了?”
 
慕尤丁认为,此类事件已导致人民对首相失去信任。

他表示,更甚的是,赞助首相官访的都是与政府有各种来往的大企业, 包括投資、贸易和大型项目等。

他说,首相的承认肯定让人民对政府治理的弱点,包括可能出现贿赂,这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及刑事法典下已构成一项罪名。

“这些私人企业承担的费用会否是一种贿赂,以鼓励他为这些公司的利益而做任何事情?”

慕尤丁促请反贪会立即针对首相承认私人企业赞助他官访一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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