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失款”归还,有人欢喜有人愁/章龙炎

前几天,美国司法部归还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相关的3亿美元资金给马来西亚政府;加上之前索回的3亿2000万美元,“回流”我国的一马资金目前为6亿2000万美元。

对前首相纳吉而言,希盟政府要是没有终止国阵时期他与阿布扎比政府签署的协议,1MDB可在今年12月底取回45亿美元(约200亿令吉)。1MDB到目前为此,是看美国政府的脸色取回6亿2000万美元,按照现在采取的方式,这些所谓“失踪”的款项,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全数“回流”。



如果你认为自己是务实的,照理应该会问:为什么不省时省力的拿回45亿美元的方式,却要费时耗力通过美国的司法一部分一部分的索回,最终却拿不回全部款项的方式?

纳吉当然会说:如果款项悉数归还,不就证明纳吉不曾偷1MDB资金分毫,那是希盟绝对不会做的事?

拉蒂花帮了纳吉大忙?

大家还记得的话,今年1月初,当时的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拉蒂花抢先公布9段录音,主角是纳吉,其中一段是有关解决IPIC(阿布扎比政府全资拥有的公司)与1MDB“阴谋”的录音,这些录音时间是在2016年。

从拉蒂花的角度来看,这些录音对纳吉非常不利。她声称这些录音明显的牵涉到滥权、阴谋、捏造假证据及泄露国家机密;事件的发展却证明不是这样。她真正目的是什么?却反而给人感觉是帮了纳吉个大忙。



根据时序,纳吉与阿布扎比政府相关人士的沟通,达到上述有利1MDB的协议,也就是IPIC确认担保“失踪”的1MDB款项(总数为65亿美元),即使之前IPIC旗下的公司确实涉及欺骗挪用“出自1MDB资金,而有关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也受到法律的制裁。

反而已被我国舆论“定罪”的纳吉,法庭还在审着,不知什么时候才会有判决。

讽刺的是,对美国政府退回与1MDB“相关”的款项,有人高兴不起来,也不觉得美国政府原来对国盟还是比较有信心的,竟然释放“善意”。

例如,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呼吁美国政府要归还这笔款项需要三思,因为纳吉的政党已回来执政,也意味着是把钱还给偷钱的人;4C组织(反贪及朋党中心)欢迎美国政府的行动,却对这笔款项落到非民选政府手上表示忧虑;社运分子安比嘉及还有许多希盟支持者等,则把“功劳”归于希盟(首相慕尤丁感谢美国政府、财政部与检察署,却不提前朝)。

他们的反应与希盟不寻求最佳法案的做法,毫无疑问的反映出1MDB课题被炒作为政治宣传课题,而不是什么良善治理的问题,更不用说是为了救国!

反应

 

政治

50组织联合声明 “纳吉官司缠身应服刑”

(八打灵再也30日讯)50个非政府组织的近千人,发布“马来西亚人厌恶贪污,纳吉不值得怜悯,包括居家服刑”的联合声明,并指纳吉官司缠身,应该老实服刑。

这份声明由安盛专案(Projek SAMA)、净选盟、智库民主与经济事务研究院(IDEAS)、大马人民倡议集会(HARAM),以及政治漫画家兼社运分子法米惹扎联合发起。

文告指出,作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特赦一周年的1月29日下午2时,共有50个组织,即艺术、文学和文化组织(3个)、社区团体(5个)、民主、人权和善治组织 (19个)、环境或原住民组织 (5个)、政党(1个)、专业和商业团体(5个)、学生和青年组织 (12个),以及执业律师、学者、记者、社运分子、商人和政治人物等826人签署支持该声明。

声明说,联署人明确表态,仇恨贪污,且认为纳吉不值得任何怜悯,即特救或居家服刑,并提出3个理由。

a)纳吉己被判7项贪污罪,并继续被控4项滥权、6项刑事失信、24项洗黑钱罪名。
b)纳吉从未对任何一宗案件认罪,相反他一再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的受害者。
C)纳吉要求对SRC国际公司案的刑罚对他依法给予特赦和宽恕,即便其他三件案仍在审理中。

声明指出,在纳吉所有悬而未决的案件作出判决,且纳吉认罪并寻求宽恕前,任何特救或居家服刑的决定等同于默认,以及正常化贪污。

“这相当于促进或容忍‘双重标准’的社会,即偷的钱越多,刑罚越轻。

“这些決定是对法治的侮辱,这样的决定向投资者和国际社会发出信号,即大马依旧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式盗贼统治的避风港。”

国会和立法属立法机构

声明强调,国会和立法机关是大马唯一的立法机构,任何有关居家服刑的法律都必须在国会透明地制定,而不是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文件,而居家服刑的法律必须明确排除以下人士:

a)因贪污、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被定罪者;
b)不认罪反而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或法律错误下的受害者;
c)有案件末判決的人。

声明指出,总检察长拿督杜苏基必须下令控方及时地就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涉及66亿令吉的案件重新对纳吉提出新的指控,兼任财政部长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协助控方获取必要的文件。

声明指出,纳吉在去年11月27日由吉隆坡高庭宣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因控方未能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出示文件。

“根据控方,这些文件属财政部的官方机密。如果纳吉因控方的失误而逃脱任何责任,那根据宪法,能够掌控总检察长的任命与任期,并有权揭秘财政部旗下任何官方机密文件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承担全部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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