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罪有应得”的纳吉/章龙炎

吉隆坡高庭在7月22日,就前首相纳吉拖欠内陆税收局16亿9000万令吉(从2011年到2017年的14.6亿令吉加两年来的罚款)作出简易判决(summary judgement)——也就是案件无需进入审讯阶段,允许内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欠税(根据纳吉的说法这不等于谕令他得缴欠款);在7月初,高庭同样对纳吉的儿子纳兹福丁作出判决,允许内陆税收局继续向纳兹福丁追讨3760万令吉的欠税。

纳吉的女儿诺雅娜也中招,内陆税收局向她追讨1030万令吉的欠税,料法庭近期内会作出简易判决。

法官在其对纳吉“拖欠”内陆税收局所作的判决指出,有关“先缴后谈”不管税应不应该缴交、计算错误或者完全错误,是苛刻的,但这是所得税法令,法庭没有权力质疑、改变或者停止内陆税收局追讨欠款。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6条文,内陆税收局有权力对任何人征收额外税及罚款;根据106(3)条文,法庭没有权力减少或者撤销内陆税收局索取的税额,即使有关税额被错误计算、不公平及不应该等等。

无论如何,法官指出,纳吉可通过所得税特别委员会(SCIT)提出上诉要求取消有关税额及罚款。

所得税法令或被滥用

只看一些具误导的标题而不详细阅读相关报道的人士,或者会以为法庭谕令纳吉缴这大笔欠税及罚款,或者认为他是“逃税”被而被追税,缴税是公民应尽的责任,而没有注意到所得税法令可能被滥用的事实。

还有些人当然可以说纳吉是“罪有应得”,但我们不要忘记纳吉被追讨的税额,是以已经退还的26亿令吉(包括直接来自沙地阿拉伯财政部6亿3200万令吉)的政治献金(政治献金免税)来计算;也就是说,这笔款项竟然是进入纳吉的银行个人户头,都应该被当作是纳吉个人收入来算,排除有关款项其他用途的可能。

在我的印象中,不少人认为这笔款项是纳吉贪污的“铁证”,但怎么不会对这笔款项却被当作是纳吉的个人收入感到奇怪?如果是收入须依法缴税,那就是合法正当的“收入”了,何来贪污?

其实更加重要的,不管你喜不喜欢纳吉,我们要是相信并坚持法律是建立在对所有公民——不管是前首相及其家属或贩夫走卒都公平(即使理论上如此)基础上的。表面上,这是为纳吉辩护,却是为公民行使权利辩护。作为平民百姓,我们也不希望成为法令被滥用的受害者,却没有讨回公道的渠道及权利,对吗?

因此,纳吉及其儿女甚至是国阵的一些人士,都“巧合”受到财政部下的内陆税收局“特别关照”,让人怀疑是有针对性的报复行为——当然,这还要等在所得税特别委员上诉是否得直来证明。

反应

 

政治

50组织联合声明 “纳吉官司缠身应服刑”

(八打灵再也30日讯)50个非政府组织的近千人,发布“马来西亚人厌恶贪污,纳吉不值得怜悯,包括居家服刑”的联合声明,并指纳吉官司缠身,应该老实服刑。

这份声明由安盛专案(Projek SAMA)、净选盟、智库民主与经济事务研究院(IDEAS)、大马人民倡议集会(HARAM),以及政治漫画家兼社运分子法米惹扎联合发起。

文告指出,作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特赦一周年的1月29日下午2时,共有50个组织,即艺术、文学和文化组织(3个)、社区团体(5个)、民主、人权和善治组织 (19个)、环境或原住民组织 (5个)、政党(1个)、专业和商业团体(5个)、学生和青年组织 (12个),以及执业律师、学者、记者、社运分子、商人和政治人物等826人签署支持该声明。

声明说,联署人明确表态,仇恨贪污,且认为纳吉不值得任何怜悯,即特救或居家服刑,并提出3个理由。

a)纳吉己被判7项贪污罪,并继续被控4项滥权、6项刑事失信、24项洗黑钱罪名。
b)纳吉从未对任何一宗案件认罪,相反他一再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的受害者。
C)纳吉要求对SRC国际公司案的刑罚对他依法给予特赦和宽恕,即便其他三件案仍在审理中。

声明指出,在纳吉所有悬而未决的案件作出判决,且纳吉认罪并寻求宽恕前,任何特救或居家服刑的决定等同于默认,以及正常化贪污。

“这相当于促进或容忍‘双重标准’的社会,即偷的钱越多,刑罚越轻。

“这些決定是对法治的侮辱,这样的决定向投资者和国际社会发出信号,即大马依旧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式盗贼统治的避风港。”

国会和立法属立法机构

声明强调,国会和立法机关是大马唯一的立法机构,任何有关居家服刑的法律都必须在国会透明地制定,而不是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文件,而居家服刑的法律必须明确排除以下人士:

a)因贪污、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被定罪者;
b)不认罪反而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或法律错误下的受害者;
c)有案件末判決的人。

声明指出,总检察长拿督杜苏基必须下令控方及时地就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涉及66亿令吉的案件重新对纳吉提出新的指控,兼任财政部长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协助控方获取必要的文件。

声明指出,纳吉在去年11月27日由吉隆坡高庭宣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因控方未能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出示文件。

“根据控方,这些文件属财政部的官方机密。如果纳吉因控方的失误而逃脱任何责任,那根据宪法,能够掌控总检察长的任命与任期,并有权揭秘财政部旗下任何官方机密文件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承担全部的政治责任。”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