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不批准灵活性工作,谁吃亏?/江振鸿

政府日前修改1955年雇佣法令,其中包括新增居家办公相关条文,允许员工向雇主提出申请以灵活性安排工作,包括时间、工作天或地点。

这项条文,引起一些行业及企业公会代表的不认同。他们皆表示并非所有领域及岗位都能灵活性工作。

网民贬多于赞

此外,在网上,网友们对于这项条文的留言也是贬多于赞,纷纷指出灵活性工作会影响工作效率,是怠工的借口。有者甚至調侃指雇主也可灵活性发薪水。看来,大家似乎都只根据新闻标题就妄下评论。

首先,相关条文清楚指出,雇员向雇主提出灵活性工作的申请后,雇主须在60天内以书面答复是否接受申请。这意味着,在此条文之下,灵活性工作并不是强制性的,所以,如果“不认同”其员工的灵活性工作申请,雇主拥有拒绝此项申请的决定权。

绩效可见真章

第二,相关条文也清楚提起,在“合适的工种”下,允许员工向雇主提出申请以灵活性安排工作。这也意味着,有关当局也认同并非所有领域及岗位都能灵活性工作。

第三,一家系统化的公司,通常都会有所谓的员工年度表现绩效考核。所以,一名员工,不论其是否有灵活性工作,其工作效率及表现,于这项表现绩效考核中,自会被雇主去评估定夺及处分,用不着外人主观地去操心。

第四,相关条文虽然指出,若雇主驳回员工的灵活性工作申请,则需要给予拒绝的理由。

我想,如果拒绝的理由是合理的,例如拒绝店面销售员及餐馆招待员的灵活性工作申请,理由是因为这些岗位是需配合门市或餐馆的营业时间,恐怕没有任何一方能质疑这项理由。

拒灵活性恐招聘难

但是,如果雇主是因为担心其员工不在其眼皮下工作,就会偷懒,而拒绝一些员工可独力完成工作的岗位,包括设计师及分析师的灵活性工作申请,恐怕吃亏的仍是雇主本身,因为,当灵活性工作已成了职场上的新常态后,不愿提供灵活性工作制度的企业,将面对招聘困难,尤其是无法吸引可为公司注入新血及新作风的年轻专才。

记得数年前,太太的表妹因为大专课程的要求,而到一家本地中小型企业公司进行3个月的实习后,却大感不满,原來正当5天工作制已是职场新常态的当时,那间公司的办公室办公时间却仍坚持5天半的工作制。

结果一毕业后,她拒绝了有关企业的转正职献议,遂而进入一家5天工作制且时间自由的跨国大企业工作。

反应

 

言论

穿件长裤有问题吗?/江振鸿

马大校园再次闹出服装风波,一名中国留学生控诉,因穿着短裤进入马大图书馆,遭工作人员怒吼及录像,甚至扣留其证件和记录学号,导致他可能将面临被开除的风险。

首先,到目前为止,校方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但是如果控诉属实,相关工作人员肯定要被谴责,因为穿着不苻合规则,小事一桩,有关工作人员不让穿着不苻合规则的人士进入相关场所即可,何必弄至录像及扣留证件和记录学号如此“大费周章”呢?

第二,此控诉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事件,因为源自于服装规则的问题,引起不少人的“带风向”,指责马大的学生着装和仪表指南宗教化,甚至指责当朝政府与在野党竞争保守云云。

仪表礼仪无关宗教

马大图书馆不准穿短裤的规则,20多年前即我于马大求学时代就已存在。那时可没什么绿潮。

而此不准穿短裤的规则,更绝对是符合目前大部分世俗社会的商场或职场及社交仪表礼仪,恐怕与什么宗教保守化是无关的,因为此规则只是要求不准穿短裤,而不是要求戴头巾及罩袍遮脸或黑色长袍这些拥有宗教色彩的服装。

其实,不管喜不喜欢,在职场及商场上,相关的仪表礼仪是很重要的。

一些讲究创意的科技公司,为了激发员工的创意,而制造的无拘束工作环境,包括不限制员工的上班着装,甚至有网民举例的所谓穿睡衣上班,固然令人乐道,然而每逢新产品的发布,或一些记者招待会时,相关公司的高管却也得“乖乖”穿上符合商场仪表礼仪的着装出席。

而在年度晚宴上,这些所谓平时不限制员工上班着装的公司,其员工不也盛装出席,而非穿短裤拖鞋?

我更是不相信,这些所谓平时不限制员工上班着装的公司,其员工出席一些与主要客户会谈的会议时,会穿短裤拖鞋。

最后,我也发现到近年来有越来越多,尤其是华裔年轻人似乎不懂得基本的职场及社交仪表礼仪。

包括有人身穿T恤出席工程及执行阶级的工作应征,更是有人穿短裤拖鞋出席隆重的婚宴,不尊重自己之余,也不尊重场合及主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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