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东西马民风迥异/罗汉洲

那天阅读报章时,看到一篇新闻报道说,回教徒受促避免出席其他宗教的仪式,同时也禁止回教徒唱圣诞歌曲,因为圣诞歌曲含有基督教元素。

隔天阅报,却看到沙巴各族同胞在圣诞夜齐聚一堂,以马来语、华语及英语共唱圣诞歌曲的报道。

同在一个国家,两地民风相差如此的巨大。

习以为常华巫没禁忌

早几年,我也在报章得悉,砂沙两地的回教徒可以在华人开的咖啡店喝茶、吃面包、椰浆饭等,也有回教徒在华人神庙做打扫工作、抹神台神像,彼此都习以为常,不觉得有什么禁忌,东马回教徒也没有因为持有这种开放的态度而改变信仰,他们依然是虔诚的回教徒。

逢有市集或某族人的大日子,街市人多,基督教堂、回教堂、神庙都大开方便之门,把空地作为停车场,非回教徒可在回教堂前放车,回教徒可在神庙前泊车,主客双方都没有忌惮,西马人看这些报道都觉得不可思议。

现在的年轻人,甚至中年人可能不知道,以上这些场景,在1940年代至1960年代中期的马来半岛也是极为平常的事。无论在乡村或城镇,常见马来人在华人咖啡店喝茶、吃面包,或吃自己带来的食物,也常见马来人和华人朋友同桌喝茶聊天,华人在他们面前吃什么都无所谓。他们毫不以为忤,那时的马来人好像不知道什么叫做“感受受到刺激”、“没有受到尊重”这些东西。

在那个时期,马来人可以在华人巴刹猪肉档前走来走去,从不曾听他们投诉说受到刺激、受到挑战,

也是在那个时期,每到红毛丹或榴梿山竹盛产季节,华人水果商单人匹马骑着脚踏车,后面载个大藤萝去甘榜收购红毛丹、榴梿或山竹;较大的水果商则驾小罗里,毫无顾虑地深入山区甘榜收购。

50年代初的红毛丹每个只卖一毛钱(一仙),十来岁的华人青少年结伴去甘榜买红毛丹吃,园主按人头计算,现采现吃,平均一人不需一块钱,红毛丹任你吃个饱,宾主尽欢。

马来人也把种植的蕃薯、木薯及采撷的巴古菜交给华人杂货店售卖,店主当场结算,银货两讫后,马来人就去咖啡店喝茶,歇脚。

当时一般的情况是华人村落接近城镇,马来人则喜欢依山居住,因为可以栽种各种果树,所以他们来往城镇,不论步行或骑脚踏车都须经过华人村落,所以华巫村民都很熟络,两族青年每天傍晚一起踢足球。在那大约20年间,华巫村民确实称得上民风淳朴,彼此都不会勾心斗角、耍心机。

炒作种族歧异拉拢人心

到50年代中期,英国殖民地政府把华人村落集中在新村,华巫村民水乳交融的场景乃给拆散。进入1970年代,政客发现炒作种族歧异是拉拢人心,吸引选票最有效的手段,于是人人竭力夸大马来人的落后,华人的进步,也因此产生不少“民族英雄”。

马哈迪撰写了《马来人的困境》,他顿时成了马来人心目中的救星,嗣后他就雄霸政坛20多年,到了九十多岁的高龄的今天,他仍然落力炒作种族主义。

所以当今的人看到以上新闻时,请别太过惊奇,我们西马也曾有过,如今一去不复返,原来是全毁在政客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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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罗秀虹3子保非回身分 玻宗教风俗理会尊重裁决

(加央15日讯)玻璃市宗教和马来风俗理事会(MAIPs)尊重司法裁决,接受联邦法院拒绝四造发出上诉准令,让华印混血母亲罗秀虹的3名孩子不是回教徒的身分得以维持。

玻璃市州王储兼玻州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主席端姑赛费祖丁于昨日联邦法院三司作出上诉裁决后,发文告御示,这是我国司法界的一项重要的历史性裁决,而理事会接受裁决,因为该会向来忠于国家原则推崇的“维护宪法”及“尊崇法治”两大原则。

殿下也为3名孩子祈祷,祝福他们出人头地,过上更好的人生,并希望他们往后的生活美满与幸福。

以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三司,昨日在聆审申请人和答辩方的陈词后,一致作出上述裁决。

另2名法官分别是丹斯里纳丽妮和拿督阿布峇卡。 

上诉庭三司于1月10日一致裁定,3名未成年孩子遭父亲单方面改教的决定违法,因此撤销罗秀虹的3名儿女于2020年7月7日,获玻璃市改教事务注册官发出的信奉回教证书。

随后,玻州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玻州政府、回教徒登记官及玻州宗教司莫哈末阿斯里入禀联邦法院寻求取得上诉准令,以推翻上诉庭的上述裁决,并将罗秀虹列为答辩人。

罗秀虹的代表律师为斯里姆鲁甘、古娜玛拉和田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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