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买“保险”防万一/啸天

死刑存废问题越辩越复杂,公婆各有理,在此我个人只提一个问题,万一吊错人,而且真凶也认了杀人罪,那是不是一个无可挽回和补救的错误?成为永远的憾事。

如果废除了死刑,还有机会加以纠正和补救。



法庭的审讯,尤其是涉及死刑或严重案件,都会尽可能谨慎,但是我认为还是慎防或考虑“万一”这种可以引致无可挽回的错误。

考量误杀死囚有利因素

无论法庭多么谨慎,还是无法完全消除司法误审的疑虑,有时是关系到证据,有时是法律观点的争议,影响了法庭的判决,如果将囚犯吊死,万一发现错误,一切都完了。

赞成废除死刑的人士一般上认为死刑是一种“以牙还牙”的报复做法,但是时代走向文明,取而代之的办法是对罪犯的改造。



在这方面有必要分析和了解判处死刑的理由,选择两个例子来分析一下,因为误会杀人判以死刑与贩毒者判以死刑是大有区别的,有时候前者要考虑对死囚有利的因素会多一点。

反过来说,因为贩毒而判以死刑,一般上可以考虑的因素就大大减低了。试想,几公斤的毒品散在市场上,祸害无需多说,如果这类死囚也逃过死刑,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同时“贩毒者死”的警惕讯号无法起作用,废除死刑完全不适用。因此死刑残忍,在违反人权的前提下,也不防考虑这个问题。

死刑存废还有许多值得探讨的地方,最后的决定一时无法猜测,我个人认为废除死刑可能只有一个好处,就是预购一种“无形的”保险,买个保险以防万一。

是否购买这份保险,除了当政者的意愿外,还要考虑广大国民的意愿和一个新兴国家的国情,追逐先进国的文明,我认为是次要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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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日本男童遇袭:苏州案犯人判死刑 深圳案正式公审

(深圳24日讯)去年分别在中国深圳与苏州发生的日本男童遇袭案审判近日有新进展。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52岁犯人死刑,而深圳遇袭案正式进入公审阶段。

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外交部透露,苏州中院23日判决认定,52岁中国男犯周加胜因欠债不想活,行凶导致包括孩童在内等3人死伤,罪行极其恶劣,影响社会重大,判处死刑。

报道指出,周加胜在犯案动机中并未提及日本。

隔日,深圳遇袭案24日正式进入公审阶段,嫌疑人已被押解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批日本媒体早早聚集在法院外守候,现场戒备森严。

去年10月,日本外交部曾透露,中国方面承诺将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会根据案件进展作出解释。

当天早上8时(大马时间同日同时)起,已有十多名日本媒体记者在法院外驻守。法院周边安保严密,数十米外的人行道上可见便衣警察站岗巡逻。

此外,法院上空有直升机持续盘旋,以加强现场监控与警戒。法院外未见日本民众及公众聚集,现场秩序井然。

约上午8时30分,一辆相信载有嫌疑人的警车车队抵达法院,车队迅速驶入法院内部,避免与现场媒体接触。

尽管案件属于公开审讯,但媒体记者被禁止进入法院旁听,警方已在法院外拉起警戒线,指示媒体人员在法院对面等候最新进展。

据悉,日本驻广州总领事于上午抵达法院听审。该案审讯预计于上午10时30分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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