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令人费解的记者会/章龙炎

大马反贪委员会首席专员拉蒂花在1月8日,特别召开一项记者会,公布9段反贪委员会认为涉及“最高层次的犯罪阴谋”,并“犯下泄密与妨碍司法公正等罪行”电话录音,主角是前首相纳吉。

前副检控官陈君儿指出,根据马来西亚法律,任何诉讼案的所有相关证据,都必需在嫌犯被提控后尽快交给被告,让被告能根据这些证据准备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51(A)条文明确规定,证据必需由检方进行审前公开,如果任何一方在案中过程中获得可以被视为新证据的资料,则必须提交给法庭评估,这包括确认证据的真伪。

另一个问题是,拉蒂花有没有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至少就我所了解的,线人所给资料是秘密的,那拉蒂花公开这些秘密是不是“知法犯法”?对现在及未来的司法公正会带来什么样的冲击?其他问题当然包括她的做法有没有涉及藐视法庭?纳吉当时是位高权重的首相,线上谈话被录音说明了什么?

以现在的政治氛围脉络,还是有许多人不从法律的角度,而是从党派或者政治立场(很遗憾的,包括一些律师,拉蒂法在内)认为拉蒂花“勇气可嘉”,无畏的捍卫司法正义。这太滑稽了。

别那么快点算小鸡

他们不问的基本问题,而且在我看来是成熟的民主社会公民具有基本常识是:为什么这些录音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如果是最近才发现这些“证据”,而且根据拉蒂花自己的说法,涉及她言之凿凿的“严重的滥权、犯罪阴谋、阻碍司法以及危及国家安全”,那她何必急着一时公开,何不先卖个关子说有“劲爆”的证据让纳吉无处可逃,而且在宣传上还可以有更长的保温期?



她在记者会表示公开这些电话录音,是否有要避免破坏独立机构的企图?这又是引出一个更大大的问题:谁要搞破坏?这里可能传达的讯息是:政府机构之间的严重不协调与冲突。有关录音新闻发布后不到一个星期,她报案声称有人展开了破坏其名誉的阴谋,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对那些为挺而挺的人士,不管是专业人士或政党的中坚信徒,我寄予万分的同情。你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些录音其实非常可能对纳吉的案件有帮助,就大赞拉蒂花,更没有看到那场记者会的目的,是试图要引导舆论,根据我在上面所提到的一些问题,可说拉蒂花的做法并不是为了什么正义。

如果是为了正义,难道你们相信拉蒂花要还纳吉一个公道?你们打死都不会相信,但是我们不可排除这是其中一个可能。你看,纳吉还顺水推舟的把录音文字记录上载到他的面子书,过后还要求这些录音片段当呈堂证据。

你说,大赞拉蒂花,还铁定认为纳吉这次死定了,会不会为时过早?鸡蛋还没孵出出小鸡,先别那么快点算小鸡。

反应

 

政治

50组织联合声明 “纳吉官司缠身应服刑”

(八打灵再也30日讯)50个非政府组织的近千人,发布“马来西亚人厌恶贪污,纳吉不值得怜悯,包括居家服刑”的联合声明,并指纳吉官司缠身,应该老实服刑。

这份声明由安盛专案(Projek SAMA)、净选盟、智库民主与经济事务研究院(IDEAS)、大马人民倡议集会(HARAM),以及政治漫画家兼社运分子法米惹扎联合发起。

文告指出,作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特赦一周年的1月29日下午2时,共有50个组织,即艺术、文学和文化组织(3个)、社区团体(5个)、民主、人权和善治组织 (19个)、环境或原住民组织 (5个)、政党(1个)、专业和商业团体(5个)、学生和青年组织 (12个),以及执业律师、学者、记者、社运分子、商人和政治人物等826人签署支持该声明。

声明说,联署人明确表态,仇恨贪污,且认为纳吉不值得任何怜悯,即特救或居家服刑,并提出3个理由。

a)纳吉己被判7项贪污罪,并继续被控4项滥权、6项刑事失信、24项洗黑钱罪名。
b)纳吉从未对任何一宗案件认罪,相反他一再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的受害者。
C)纳吉要求对SRC国际公司案的刑罚对他依法给予特赦和宽恕,即便其他三件案仍在审理中。

声明指出,在纳吉所有悬而未决的案件作出判决,且纳吉认罪并寻求宽恕前,任何特救或居家服刑的决定等同于默认,以及正常化贪污。

“这相当于促进或容忍‘双重标准’的社会,即偷的钱越多,刑罚越轻。

“这些決定是对法治的侮辱,这样的决定向投资者和国际社会发出信号,即大马依旧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式盗贼统治的避风港。”

国会和立法属立法机构

声明强调,国会和立法机关是大马唯一的立法机构,任何有关居家服刑的法律都必须在国会透明地制定,而不是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文件,而居家服刑的法律必须明确排除以下人士:

a)因贪污、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被定罪者;
b)不认罪反而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或法律错误下的受害者;
c)有案件末判決的人。

声明指出,总检察长拿督杜苏基必须下令控方及时地就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涉及66亿令吉的案件重新对纳吉提出新的指控,兼任财政部长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协助控方获取必要的文件。

声明指出,纳吉在去年11月27日由吉隆坡高庭宣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因控方未能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出示文件。

“根据控方,这些文件属财政部的官方机密。如果纳吉因控方的失误而逃脱任何责任,那根据宪法,能够掌控总检察长的任命与任期,并有权揭秘财政部旗下任何官方机密文件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承担全部的政治责任。”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