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你还信“两线制一定好”吗?/章龙炎

我向来对“两线制”可让政党/政党联盟互相制衡的说法嗤之以鼻。个中原因,说破了其实很简单:政党表面上斗得很厉害,很有正义感,要铲除贪污盗贼要救国救民;实际上是要追逐政治权力。

两线制一旦形成,政治精英自成一个阶层,一个“利益共同体”,人民的利益成为次要的。这是一方面。



另一个非常关键的就是公民的民主法治素养。这一点,我们不敢说完全没有,但我可以十分肯定的说,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缺乏民主法治素养

往往我们这里的人——特别是有接触一些西方政治思想的,只停留在看表面,因此对“两线”或者两党轮替现象有很大期待,完全不考虑支撑此现象所需的根本条件。

我国国民民主法治素养的严重缺乏,在过去差不多十年风风火火的“社会运动”里赤裸裸的表现出来。这些参与者自诩是政治上醒觉。对此,我没异议。但我觉得不解的是,为何他们会把“两线制”放在首要地位,而不是先做扎根的工作?



我的意思是,好像净选盟、反莱纳斯还有绿色盛会等“社会运动”,都被国会反对党骑劫,成为党派斗争的牺牲品。我想,更关键的原因是那些领导人都有党派背景,“里应外合”。这些“社会运动”其实虚有其表。

5·05后,我发觉非常少人提“两线制”,不再对“两线制”疯狂。这是好现象。至少我们可以说,国民对当前政治现象有所反思。他们看到政党轮替以及壮大国会反对党后出现的权力傲慢,比烂还可比到振振有词感到失望。

具体的例子,应该是对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加入国会反对党联盟,可能第二度当首相所引起的争议。

一群“社运分子、作家以及关心国家命运的公民”联署,呼吁希望联盟不要让敦马哈迪医生第二度拜相。

反敦马无关贪污独裁

文告称,纳吉与马哈迪道德都不行,一个贪污一个独裁,来届大选不但不能催化民主进程,还会沦为“逐底竞争”,大大挫败自2008年政治海啸涌现的公民运动。

上一届大选,民联的共主安华不是干净的领袖(例如在他处在权力高峰时,把金钱政治“发扬光大”,与敦马合作干了不少“好事”),人尽皆知。这些“关心国家命运的人民”当时为什么把安华当作是首相人选,现在却反对敦马企图第二度拜相?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他们这次的表态当作是政治反思,可喜可贺!但我相信,在他们骨子里还是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看到国阵倒台,不需等到人民的民主法治素养,能够缓冲政党轮替所带来的不确定性。

换句话说,他们反敦马,真正原因不是因为敦马贪污独裁,而是因为敦马不是他们的“马”——再说了,放眼希盟的领袖,还有谁是像样的首相人选?

这些“关心国家命运的人民”,不要太虚伪,以贪污独裁为理由,反对纳吉及敦马领导这个国家。

反应

 

政治

50组织联合声明 “纳吉官司缠身应服刑”

(八打灵再也30日讯)50个非政府组织的近千人,发布“马来西亚人厌恶贪污,纳吉不值得怜悯,包括居家服刑”的联合声明,并指纳吉官司缠身,应该老实服刑。

这份声明由安盛专案(Projek SAMA)、净选盟、智库民主与经济事务研究院(IDEAS)、大马人民倡议集会(HARAM),以及政治漫画家兼社运分子法米惹扎联合发起。

文告指出,作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特赦一周年的1月29日下午2时,共有50个组织,即艺术、文学和文化组织(3个)、社区团体(5个)、民主、人权和善治组织 (19个)、环境或原住民组织 (5个)、政党(1个)、专业和商业团体(5个)、学生和青年组织 (12个),以及执业律师、学者、记者、社运分子、商人和政治人物等826人签署支持该声明。

声明说,联署人明确表态,仇恨贪污,且认为纳吉不值得任何怜悯,即特救或居家服刑,并提出3个理由。

a)纳吉己被判7项贪污罪,并继续被控4项滥权、6项刑事失信、24项洗黑钱罪名。
b)纳吉从未对任何一宗案件认罪,相反他一再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的受害者。
C)纳吉要求对SRC国际公司案的刑罚对他依法给予特赦和宽恕,即便其他三件案仍在审理中。

声明指出,在纳吉所有悬而未决的案件作出判决,且纳吉认罪并寻求宽恕前,任何特救或居家服刑的决定等同于默认,以及正常化贪污。

“这相当于促进或容忍‘双重标准’的社会,即偷的钱越多,刑罚越轻。

“这些決定是对法治的侮辱,这样的决定向投资者和国际社会发出信号,即大马依旧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式盗贼统治的避风港。”

国会和立法属立法机构

声明强调,国会和立法机关是大马唯一的立法机构,任何有关居家服刑的法律都必须在国会透明地制定,而不是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文件,而居家服刑的法律必须明确排除以下人士:

a)因贪污、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被定罪者;
b)不认罪反而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或法律错误下的受害者;
c)有案件末判決的人。

声明指出,总检察长拿督杜苏基必须下令控方及时地就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涉及66亿令吉的案件重新对纳吉提出新的指控,兼任财政部长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协助控方获取必要的文件。

声明指出,纳吉在去年11月27日由吉隆坡高庭宣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因控方未能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出示文件。

“根据控方,这些文件属财政部的官方机密。如果纳吉因控方的失误而逃脱任何责任,那根据宪法,能够掌控总检察长的任命与任期,并有权揭秘财政部旗下任何官方机密文件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承担全部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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