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关中与统考的情理法/耕莘

最近华教为了关中(关丹中华中学)和三名独中学生能不能报考统考一事又再闹了起来,大家各说各话,各有各的立场和理念的坚持。站在华社的最大利益来看,其实这是可以避免的闹剧。

如果了解华教发展史,华教斗争中从来没有“恐怕”,“如果”,“可能”等假设性议题,而选择害怕,怯懦的去向不公义的法律条文或政治恐吓而臣服。



林连玉顶天立地就算被褫夺公民权,也要坚持捍卫华裔子弟在这块土地上学习母语的权利;70年代,林晃昇坚持面对执政者恐吓的压力也要为华裔子弟举办全国统考,让接受母语教育的孩子有一条升学之路;80年代是华教求存的年代,在林晃升、沈慕羽领导下,解决了三M带来变质华小的危机;复又发生派不谙华语华文教师担任华小高职的风波,华教人士也因此在“茅草行动”中付出代价。

从上述事件,我们看到上一代华教领导的高度和胆识,他们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去对抗一切不公不义的法律条文和错误政治恐吓,只要是阻挡华社争取母语教育基本权利者,都向当时执政党大声说“不”。

向不公义政策说不

如果依法,当时的华教领袖都随时被扣上破坏国家团结或是煽动条文的罪名,但是站在大是大非的立场,我们卻看到他们是基于维护华社最大利益下,不畏强权的站在第一线,向不公义的政策说不。



在国阵执政下,1996年教育法令是一个对华教发展不利的政治法令,它限制了华文独中的发展空间,其隐议程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回应了《拉萨报告书》的最终目标,即单一源流的教育发展政策,但是有些人选择臣服,不去看教育法令的是非对错,不去团结华社一切可团结的力量去对抗,反而混淆视听,去煽动不清楚华教发展的家长,直指关中违反了法律,影响了独中生存。试问华教发展曾几何时是在法律协定中发展的?

华裔子弟用母语学习的权利难道只能选择臣服于不公不义的法令中,而从此不去积极发展吗?难道独中就只能60所都中集在半岛西岸,那东海岸的华裔子弟就没有发展华教和学习母语教育的权利吗?

关中考统考,双方各有立场和己见。一方坚持于法令条文下,独中就只有60所可以考统考,实实在在的臣服于不利华教的1996年的教育法令中,其格局与高度就只有眼前的60所独中,其他要办华文教育的学校都是非法(就算关中六年来都实实在在授予董总课程),也否定了其他地方学子学习华文教育的基本权利和正义,可想而知这种自私和不具正义的心态,假若是有心人要用法律来消灭华教,此一论述者绝对不会是身先士卒来捍卫华教存亡的中流砥柱。

至于开放关中考统考,在情在理都符合华教先辈们的精神,即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面对当时强权的国阵政府,其开了一个灰色地带的破口,华社更应该积极团结促成,让东海岸华裔子弟享有学习母语教育的基本权利,而不是分成真、假独中的无稽争论中。

董教总开放统考的这一决定,其具有一定的高度和胆识游走在情、理、法中与当时强权的国阵政府周旋,其展现了威武不能屈的精神,更有着当仁而不让的勇气。

把争议搁置,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来发展华教,才是华教发展的利多,把争议用司法方式解决,是把华教的前途双手奉上,让有心人借机会分裂和合法化消灭华教。

华教课题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教育问题,其中有太多的政治谋略与算计,站在华教巨人的肩上,我们没有害怕和怯懦的理由,我们只恨自己没有华教前辈们的胆识和高度。

反应

 

要闻

“几时承认统考?” 刘华才请安华正面回应

(吉隆坡27日讯)民政党全国主席拿督刘华才博士促请安华领导的团结政府,正面回应董总主席拿督陈有信的谈话,若政府真要承认统考,应该坦诚公布时间表,让华社知道何时落实。

他表示,安华既然熟读论语,那就应该知道在《论语·颜渊》里有:“民无信不立”,意指国家不能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就要垮掉。人如果没有信用,就没有立足之地,十分深刻地说明了诚信的重要性。

刘华才在周一发表的文告中说,不论经商或参政,皆须以诚信为本,绝不能失信。政府是诚信制度的制定者,又是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的管理者、监督者和裁判者,必须言出必行,即使办不到也应该说明真相、告诉原委。

大选宣言有列明

“在希盟《投希盟、一定能》第15届大选宣言的教育改革中有列明,希盟会继续努力争取承认统考文凭,希盟领袖至少应该然董总和全国独中的领导人知道,所谓的‘继续努力’已经努力到什么地步?保持沉默,只会让华社更加忐忑不安。”

他说,董总的领导是在1月18日向政府提出要求,教育部至今没有给予任何回应。安华自己曾说,华文已是国际语言,各民族都应该学习华语,而学华文最好的地方就是在独中。若能进一步晋升到承认统考,那就更加完美,也算了结华社多年的心愿。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