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勿让恶法成统治者工具/南洋社论

强调人权、法治、平等的美国宪法,虽然历经两百多年,依然闪烁着民主体制的经典光芒。

1789年制订的美国宪法,是人类第一部成文国家宪法,彰显着以民为先、以民为本的精神,其开宗明义是以“We the People”开头,也成了整部宪法的根和本。



任何民主体制,法治应超越一切,人治不应有其空间。

美国宪法的规范,是保障平民权益,免受恶政侵害。宪法条文,主要是预防恶政对人民施加恶法,压制民权。

任何法治国家的宪法,包括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其根本精神就是整个国家法律的基础。

统治阶级若逾越宪法红线,设计种种箝制民主的法律,皆被列为害民恶法,人人当应揭竿除之。

我国宪法订明三权分立、宪法至上、人人平等原则及精神,不应被当权者违宪通过恶法破坏整个体制。



本星期日,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宣布, 为让人民受到法律的保障, 政府决定废除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 ),避免让人们遭到不公正和不平等对待。

他指SOSMA是前首相纳吉执政时期通过, 此法令让被逮捕者未审先扣, 在没有辩护机会下,直接面对牢狱之灾。

SOSMA是希盟誓为除之的恶法,事实上也是内安法令ISA2.0升级版本。纳吉当权时,曾援引SOSMA逮捕净选盟2.0前主席玛丽亚陈,引起非议。

事实上,当今希盟政府内的领袖,多人就曾受ISA1.0版本侵犯基本人权,留下不可磨灭的精神伤害,而当年签下扣留令的其中一位内政部长,就是马哈迪本人。

现在恶法的“因”与“果”都在当今政府内,应当俯顺民意,剿清宪法之外的恶法,并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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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真正的朋友/南洋社论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黑钱及滥权案被判的25项控状全部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71岁的纳吉随后在脸书贴文说,“要找到真正的朋友太难了。许多人在你风光时支持你,有些却虚情假意。”

他感叹地说:“真心诚意,才是真正的朋友。”

他所谓的真正的朋友,必然是那些仍坚信他是被蒙蔽,是无辜的人,就像他的女儿认为那样,“只有父亲一人承担后果,是不公正的。真正的幕后黑手却逍遥法外,未受到惩罚。”

只认错没认罪

纳吉在高庭对他作出作出判决前还撰文对因涉及此舞弊丑闻公开道歉,然而,他只是认错,却没有认罪,为开脱罪责、逃避惩罚、他将罪责归咎于那个仍在匿逃者,还喊冤自己被蒙骗。

显然他并没有自知之明, 也没有判断能力;那些还力挺他是无辜的,是与他有情感联系的亲人,或是逢迎他的利益相关者。

要是他还能观察精细,头脑清醒,还能看到客观现实,就不会有被蒙蔽。

要是早些时候,他真正的朋友不是由于畏,而敢于直说,或不是由于对他有所求,而要讨他的欢心,就不会落此下场,也不必在法官作出判决前“幡然悔过”。

巫青团前团长凯利不就声称,他曾建议相纳吉对在逃富商刘特佐采取行动,可是纳吉并未这么做,而且还要内阁成员噤声,甚至对持有异见的质疑者采取撤职行动。

要是早些时候他能听从别人的劝诫,不论是亲疏远近,明辨是非,认清形势,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也许是为了力图掩饰,甚至还不惜起诉吹哨者,最后却欲盖弥彰,因此法官会判断被告对汇入的巨款“故意视而不见”。

掌权者应被问责

其实,就算被蒙蔽,作为一个掌权者也应该要被问责,就像一个负责制定战略,减降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的企业总执行长,要是公司营运不善,收益不佳,他还须被解雇,就算外部环境影响,市场低迷,形势下滑,他同样要受到严格考察,要被问责。

古语曰:“亡国之主似智,亡国之臣似忠”。

那是告诫掌握权势的在位者,对事理要思虑周全,要见闻广博,要能辨察真伪;谁是鼓励你上进的益友,谁是直言规劝你的诤友,谁是害你的损友,的确要擦亮眼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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