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南海仲裁 粗劣演出/蔡元评

海牙常设仲裁法院 7月12日裁定南海案,一如所料,菲律宾胜诉。要点称:一.中国九段线的历史权利没有法律根据;二.南沙群岛并非中国专属经济区;三.中国在黄岩岛海域侵犯菲律宾鱼权;四.太平岛是礁不是岛。仲裁庭称,裁决依据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由菲律宾扒头的美日菲三国“政治作战”终于得逞。习近平在当天会见欧盟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和委员会主席容克时强调: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的影响;不接受任何仲裁案裁决的主张和行动。换言之,中国视仲裁结果为“废纸”。

仲裁结束后五个重点值得观察:一.中国今后在南海的造岛和战略部署;二,菲律宾“吃定”台湾驻军的太平岛,蔡政府如何解套?三.菲律宾新总统杜特蒂如何接棒?四.南海关系国的动向;五.不承认海洋法公约的美国,下一招是什么?

南海波涛遽升,点赞的一方终于有了新的口实,甚至于可把鸡毛当令箭!中国外交则面临严峻的考验。

错把冯京当马凉

常设仲裁法院全名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总部设荷兰海牙,办事处在美国财团卡内基基金会捐赠的和平宫内;和联合国属下六大机构之一的国际法院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同一个地点。PCA成立于1899年,是一个历史久远,比1945年诞生的联合国早46年的组织,但并非联合国属下的机构。



未臻完善的PCA,参照“后起之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UNCLOS)等的条文建立体制。许多人错把冯京当马凉,把PCA和ICJ混淆,以为PCA是联合国的机构。

PCA和ICJ有如驴和骡,看来相像,其实大相径庭。联合国旗下的ICJ是具有明确权限的国际法院,其仲裁有法律约束力,并可向联合国及其专属机构提出权威的法律的咨询。而独立于联合国之外的PCA,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法庭,它不设固定的仲裁员;有仲裁需要时,双方按PCA的法学家名册中挑选成员组成仲裁庭。PCA无约束力,只能算是一种意见团体。

PCA的纰漏在于受理单方的仲裁要求。南海争端是个高度敏感、无比复杂的多国政治纠纷。PCA贸然介入,只听取一方的说辞;不管如何判决,必然挑起更多事端。这个老迈暧昧的组织给人的观感是打肿脸皮充胖子,被人指头夹着当棋子下。

说句戏谑的话:观众难分驴和骡,但不管是驴或骡,都当马骑了!

高明的政治算计

2013年 ,菲律宾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出仲裁。中国政府多次申明,对仲裁“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和不执行”。然而,按PCA条款,若一方不参与,仍可组成仲裁庭,并称:“争端一方缺席或不对案件进行辩护,不妨碍程序进行。”菲方则兴师动众,派出部长级的代表团到海牙造势,提交4000页的材料,并聘美国律师团代表辩论,力图把南海问题国际化。

仲裁庭明显的违反程序正义。PCA根据菲方的要求,参照国际海洋法法庭组建仲裁庭,即:由海洋法法庭庭长任命仲裁员。2013年,海洋法法庭庭长是日本籍的柳井俊二;假痴不癫,和中国有海洋纠纷的日本于是一手指定仲裁庭5位仲裁员中的4位;庭长由海洋法法庭前法官加纳籍的门萨出任,成员包括三位海洋法法庭的法官,法国、波兰、德国各一名,再加上一位荷兰籍的法学者;而担任菲律宾代理的,则是美国著名的国际政治律师事务所福莱霍格(Foley Hoag)。

柳井俊二卸任后,即被安倍指定为日本制定新《安保法》的首席顾问。日本和中国在西太平洋有激烈的利益冲突,因此,由日本人指定仲裁庭员,加上美国律师参与,这种明显不回避的布局,不但失其公正性,也让人相信PCA已俨然成为美日菲联合利益的代言人。

PCA 美日菲代言

常理和公平的仲裁必须建立在双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上:谁出任仲裁员、适用什么法律、如何执行仲裁结果等,都须双方共同决定。菲律宾单方面提出申诉,中国拒绝;PCA对如此重大的国际事件,但凭一面倒的陈述裁决,着实荒唐。

南海仲裁,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对PCA而言,则是一集粗劣无比的舞台演出!

〈作者为《全球竞争力》主编;http://www.worldst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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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合作协议引南海退让争议 印尼重申不认中国声索

(雅加达12日讯)印尼与中国的海上共同开发合作协议,被指变相承认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主权声索,印尼当局驳斥并重申,不承认中国相关的主权声索的立场。

印尼总统普拉博沃10日结束访问中国,两国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对“在声索重叠地区的联合开发工作达成重要共识”。

这项消息引起关注,指印尼变相承认中国在南中国海主权争端上提出的“九段线”主张。

印尼外交部11日发表声明,强调相关合作必须根据双方的法律条例框架来落实,合作内容没有任何一处可理解为承认“九段线”。

声明说:“印尼维持大家都知道的立场,即这项声索缺乏国际法律依据,并形同削弱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因此,在任何情况下,这项合作都不影响印尼在北纳土纳海的主权、主权权益和管辖权。”

当局说,合作内容预计涵盖相关区域的渔业和渔业保护。印尼认为,合作的愿景是为建立区域和平与友谊提供示范,并且将促进各方就“南中国海行为准则”达成协议。

不过,联合声明引起印尼前任和现任官员不满。

分析师也认为,合作协议可能被解读为印尼的立场出现转为承认两国的主权声索出现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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