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名人代言可有法律责任?/黄子伦

最近“虾王”一事可以说是闹得满城风雨,在信息不完整以及不透明的情况下,这当中的是非曲直,说真的并不是一时三刻说得清楚。不过,有些细节还是相当耐人寻味的,那就是曾为“虾王”站台的几位公众人物纷纷出来辟谣,说自己也是“受害者”,希望获得公众体谅。

不过,从人们的反应来看,在这种风口浪尖上宣称自己是“受害者”,显然是公关灾难。

这篇文章,想要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问题——那就是代言人对其所代言的产品或服务问题是否有法律责任?

如果你认为应该有,而且是全部责任,那么这个世界上恐怕就不会有任何人会想要去代言任何产品或服务,因为当中的风险已经变得无限大。

说到底,代言人并不是商家,不可能清楚了解当中的制作过程,材料,劳动力,销售等细节,更遑论掌控;而按照这个逻辑,公司最好的代言人,就是自己的老板或CEO。

现实生活中,也的确存在这种操作,尤其是那些由公众人物自己所打造的品牌,例如球星C罗推广的CR7品牌香水。这种商业操作的好处就是,可以借助品牌创始人的名气来快速推广,让消费者更容易买单。而坏处自然就是风险巨大,因为品牌代言人和公司是高度绑定,属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类别,所以不是每家公司能够驾驭得来。

商家代言人分开较合理

因此,较为合理的做法就是商家和代言人是分开的。商家从各种商业考量,例如名字,成本以及预期回报率等等,最后挑选相符的代言人。

这个做法也很直接,就是希望借助代言人的影响力来增加知名度以及销量,广告史上的经典案例就是耐克签下篮球巨星乔丹而称霸运动产品。

另一好处是,如果代言人出现问题,例如某些中国艺人因行为不检而被全面封杀,商家也可以迅速更换人选,再战江湖。从这里可以看出,商家选代言人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

目前来说,许多国家的广告法都有规定代言人在为商品代言时是不能够给出虚假信息,例如尚未使用过该产品或者效果不显著的话,代言人就不能说自己“用了之后会如何如何”。

一些国家甚至还会禁止涉及人身安全的物品,例如药物的商家去聘请代言人来站台。而一些国家甚至采取更进一步措施,直接规范了社交媒体里所使用的推广字眼,避免误导群众。

总的来说,当代言人接下案子时,最重要的考量点是其所代言的产品是不是存在巨大问题,例如含有虚假成分,不实宣传,或者本身就是违规产品等等。

如果这些问题已然存在而且在合理范围内能够判断得到,若代言人还坚持接下单子,就很容易卷入一系列麻烦,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当然,广告和代言本来就有很多灰色地带,很多时候真的是要视案情而论。

有意思的是,只要大家有长期留意一些消费者新闻,就会知道哪位代言人是会认真挑选合作商家,而哪位代言人则是来者不拒,有钱即可。大家自己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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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电台摆乌龙 发布英女王等多位名人“讣文”

(巴黎17日讯)法国一个电台大摆乌龙,发布了包括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数名仍然在世的名人的讣文。

该电台和其他许多传媒机构一样,早已预备好这些名人的生平事迹及讣告,一旦他们离世便即时发佈,但不知何故今次会错误发放“出街”。该台已为此作出道歉。
  
摆了这场大乌龙的是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adio France Internationale)。除了英女王的讣文外,该台还错误发佈了美国影星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巴西球王比利和法国女星碧姬·芭铎的死讯。

该台指出,因为出现技术故障,犯了这个错误。据悉,该台的工作人员要把网上内容转移到另一个内容管理系统,过程中不知出了什么问题,导致那些内容错误“出街”。 该台发表声明称:“我们向有关人士、支持及信任我们的人致歉。”

据悉,其他受影响的名人还有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美国前总统卡特、古巴领袖鲁尔、77岁法国富商塔皮耶等。他们全都健在。

新闻来源: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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