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外劳,别落跑!/陈协运

听闻政府将加重刑罚,严惩违例雇主,如果外劳落跑,雇主须负全责,甚至可能面对牢狱之灾,窝藏外劳更会打鞭,听得商家雇主闻风色变。

所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是必然发生、无法阻挡的事情,外劳要落跑,雇主也无可奈何。打个比方,即使将他们打断腿,也难保外劳不会逃走。



跳槽为更好待遇

外劳落跑是一个严重、且每天都发生的问题,尤其是务农的外劳,在大马的热天气下,务农工作非常辛苦,薪金也比不上服务业及建筑业等;加上许多外劳单身,在大马没有家庭,或家人都留在祖国,要落跑或“跳槽”到其他领域,不是一件难事。

外劳也是人,为了三餐打拼,日夜劳役;他们多数是受教育水平低落、辛劳的一群,许多外劳落跑或“跳槽”,是为了更好的待遇。

大部分外劳来马都有限制年数(工作准证有时间限制),一个外劳最多只能来马几年,时间一到不管他在大马有任何发展都要回国;因此一些人认为一旦逃跑,只要不被抓到,就可以一直留在大马, 也有些因为懵懂无知,被一些不法中介拐骗。

至于雇主为什么雇用及窝藏非法外劳,可以从情面上来说,也可以从经济上来说(非法外劳不必缴繁琐费用,遣散时也不需要花费大笔金钱)。



一些雇主与外劳相处日子久了,会有感情,虽说外劳来马工作,最大目的是为养活自己和一家大小,他们也没有刻意奉献或有什么崇高意识;不过,外劳流了汗水,付出时间和劳力,帮助大马发展,这就值得我们心中给外劳留一份感激。

刑罚太重矫枉过正

话虽如此,但这么做始终违法,所以雇主应该“心里有数”,只是我不解的事,如果不涉及犯罪,窝藏非法外劳对社会危害的程度,真的有比蓄意破坏,殴斗严重吗?

据刑事法典第335条文,破坏殴斗罪成监禁4年,罚款4000令吉,窝藏非法外劳的最高刑法却是坐牢5年,罚款5万令吉,另加鞭笞6下,相比之下刑罚更重,这无疑是矫枉过正了。

因为种种原因及人力需求,无论合法非法,外劳一跑(落跑或回国),雇主就要头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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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餐饮业要招更多外劳 扎希:将与相关机构讨论

(吉隆坡31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指出,由于多个协会提出餐饮业引进外籍工人的诉求,政府已准备与相关机构讨论有关诉求。

他说,他将与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和移民局局长拿督查卡里亚就有关请求进行讨论。

“冻结外籍工人入境是为了减少我国外籍工人,其人数的限制和比例而做出的决定。”

阿末扎希也是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他今日在该部秘书长拿督穆哈末凯尔拉兹曼陪同下,做客《TV3主要公告播客》节目时,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他说,印度回教徒餐馆业是其中提出诉求的领域。

他说,希望能够重新审视这项放宽措施,因为餐厅雇主正面临员工短缺的迫切需求。

“他们的餐厅确实需要工人和帮工,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尽快得到解决。”

马来西亚回教徒餐馆业者协会(PRESMA)和马来西亚印度餐馆业者协会(PRIMAS)早前要求政府灵活引进外籍工人,以解决餐饮业面对2万5000名工人短缺问题。

大马回教徒餐馆业者协会主席拿督贾瓦哈阿里说,政府需要考虑这个问题,以避免持续存在的问题,因为我国餐饮业目前的合法外籍工人不足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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