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店铺招牌·语文景·语文服务/林国安博士

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最近闲逛吉隆坡武吉加里尔柏威年商场,发现许多店铺的招牌全是中文和英文,不见马来文。他在脸书附图发帖,慨叹自己仿佛“身处中国”,还质问“这里是马来西亚吗?或我们已成为中国一部分?”

马哈迪也表示他理解店铺招牌是为了吸引中国旅客,但是不应凸显中文,我们的国语是马来语文。

其实,马哈迪的“发现”是后知后觉的。“中文招牌”(指的只有中文或突出中文字体字号的招牌)的存在已有一段时间。事缘冠病疫情,许多本地餐馆停业,疫情过后不再复业,而被中资餐饮店铺取代,于是“中文招牌”如雨后春笋,林立街头巷尾。如“永香老铺”、“蜀香十里”、“重庆老火锅”、“五千年·FTY·三国店”等餐饮店招牌,尽见中文,或中文字号大且醒目,显然不符合市政局的招牌条例与标准吧,怎的允许存在?

名牌专卖店不见干预

还有超级商厦里的CHANEL、GUCCI、LOUIS VUITTON(LV)等国际品牌专卖店的招牌也没用马来文,怎不见以捍卫和监管马来语文公共使用为己任的语文出版局(Dewan Bahasa dan Pustaka)的干预?

笔者无意参与对马哈迪的“发现”及其感受和意图的批判,仅从应用语文学的视角,略论店铺招牌与语文景观和语文服务的关系,或有助于反思事态的本质。

店铺招牌是“语言景观”的重要因素。所谓“语言景观”(Linguistic Landscape),主要指公共领域或公共空间可见的书写形式语言文字的应用,包括典型的街道路牌、店铺招牌、公共广告、建筑物标牌、寺庙楹联,以及非典型的海报、横幅、标语、产品包装、墙壁涂鸦等。

语文景观除了提供特定事物信息意义,其背后还内蕴族群权势关系、身分认同、语文地位、意识形态、经济效益等象征意义。我国市政局规定各类店铺招牌必须显示马来文,而且对招牌上各类语文的使用,如位置、字体字号比例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就是对上述语文景观象征意义的维护。

不过,国际品牌和中资餐饮店铺的招牌,体现的是对企业品牌文化和民族语言文化主体性的坚持,对丰富社会语言生活、形塑文化多样性,促成多元文化交流融合,是有所助益的。至于语言地位、意识形态与文化多样性、文明互鉴之间的权益如何平衡,是可以深度协商解决的。

为客户做好“语言服务”

招牌是广告的一种形式,其语文使用属于广告语文的范畴,是文字、语音、词汇、语法的综合结构,为目标客户群提供语言服务(language service),引导消费,从而起着语言文字的工具价值、文化载体和经济效益的作用。

店铺招牌既然是为目标客户群提供语言服务,就须要遵循一定的规约。首先,传达事物信息,语言文字必须明确无误,不能“挂羊头卖狗肉”。例如马哈迪脸书附图所示售卖非清真包点店铺的招牌,服务对象是非回教徒,如果强制附加马来语文说明,岂不多此一举且犯忌?

其次,店铺招牌反映品牌信誉,特别是百年老字号,早已做到“童叟无欺”,深入人心,谁在意缺这少那什么语文、字体字号醒目不醒目的。

总的说来,店铺招牌适应市场需求和企业营运规则,为客户做好“语文服务”,彰显语言文字的工具价值和经济效益;而在多元民族社会,招牌作为“语文景观”,是各民族语言文化的汇集,社会语言文化生活呼唤语言景观缤纷多姿,百花齐放春满园,促进民族融合,社会和谐。因此,实在无需因为政客的蓄意挑衅而引发种族和语言问题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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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若吉州强制广告招牌附爪夷文 刘天球吁华社勇敢提告

(吉隆坡15日讯)“如果吉打州来真的,我建议政党或华社勇敢地提告。”

针对吉打政府考虑强制该州的每个广告牌和招牌上使用爪夷文,雪州前行政议员刘天球今天在脸书贴文这么说。

他表示,彭亨州火箭已经勇敢地带头做了示范。

他说,爪夷文不具商业价值用途,不适合也不应该强制用在商业招牌,惟鼓励倒无所谓。

郑瑞隆:加重商家负担

此外,行动党哥打达鲁阿曼区州议员郑瑞隆促吉打州政府,慎重考虑强制广告招牌附上爪夷文的实施方式,因为这将对当前处于经济复苏阶段的商家和整体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他说,重新设计和制作广告牌无疑会给商家,特别是中小企业,带来额外的经济压力,因此呼吁州政府广泛听取民众的意见。

马华吉打州民生课题与政策调研委员会主席许汉宏也认为,强制广告牌附上爪夷文不但是损民政策,同时也不会为州政府获取任何经济效益。

他说,国家宪法已阐明,以罗马文字书写的马来文是我国官方语言,并没有说明必须增加其他语言,并质疑该政策是否已违反宪法?

吉州地方政府和卫生委员会主席曼梳昨天在提起此事时也说,广告牌上不准使用碍眼女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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