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愈见吊诡的“土著”/陈勇健

自首相宣布将接受印裔回教徒为“土著”(Bumiputra)后,“土著”的争议已引发各路讨论,合理抑或不合理已不再重要,关键在于合不合法的问题。

参照我国联邦宪法第160条,没有所谓的“土著”条文,仅有“马来人”一条的定义为“信奉回教、习惯性使用马来语、遵循马来文化”者。其他两个条件则是“在马来亚独立前已长居于马来亚或已在马来亚出世(或包括新加坡)”以及其“后裔”者,将被视为“马来人”(Orang Melayu)。即便是东马原住民,亦只有“子民”(anak negeri)的字眼,不曾以“土著”取代;西马的原住民(orang asli)亦无“土著”条例,唯独东西马的“马来人”为特例,不包括在二者间。按马华回教法与政策组主任颜炳寿的说法,若某印裔回教徒是“马来人”,就自然等同于“土著”的“政治身分概念”之说法,其实并没错,不过追根究底,并非所以然。



因此,“土著”该从何谈起,实在怪哉。追本溯源,倒有“Pribumi”一词缘起自独立之前的包括新马、印尼等在内的马来群岛(Nusantara),据称是荷兰殖民时期殖民者用以泛指当地原住民的“Inlander”所翻译而来。在苏哈多统治的新政策时期(Orde Baru),由于刻意区分在地与外来族群,尤其对华裔进行控制与同化,故也曾强调“Pribumi”的主张,但民主化之后进一步强化该国的多元一体化,即印尼国族(Bangsa Indonesia)之下的各族群(suku bangsa),包括华裔在内,已不再二元化对立为“土著”或“非土著”。

马来西亚版的“土著”,并非成文法,但相信此称法来历已久,却似乎已不可考。不过直到今时今日,“土著”似乎已等同于宪法所规定的“马来人”,多于涵盖东西马原住民,再经由我国长期的回教政策,再度升格为“马来回教徒”的同义词。所以,这根本不是什么种族或政治身分的区别,因为身分政治同时亦涵盖种族认同,说得更明确一点则是,印裔回教徒只要符合宪法中“马来人”的定义并加以认同之,他们就是“马来人”;而“马来人”既然等同所谓“土著”,那么,印裔回教徒即可能成为“土著”。

为了政治私利玩火

吊诡的是,我国印裔回教徒存有多元性,而且十分模糊,若仍口操印裔方言,是否能被视为“土著”?印裔回教徒若是以“马来人”标准而被当作“土著”,原本由在地族群所同化的“马来人”以及东西马原住民,该如何看待此事?总之,我国的种族政治剪不断理还乱,并非全然归咎于宪法保障,而是遭到政客多年来的骑劫和耍弄,孰知为了政治私利还继续不停地玩火,有朝一日必引火自焚。我国岂不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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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

印裔书法家健康亮红灯 黄波罗最后一次公开挥春

(亚庇1日讯)每年农历新年前,身穿唐装在市集摆摊挥毫的印裔书法家黄波罗,经过30年的公开挥春表演后,因健康情况不允许,今年农历新年将是他最后一次在市集上表演挥春。

原名波罗嘉星甘的黄波罗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表示,“黄波罗”是他自取的中文名字,以方便人们记得他的名字。

黄波罗在过去数十年来,以其书法吸引国人和游客,并通过他的才华和活泼个性,为大家带来欢乐。

“我想透过表演挥毫让顾客感到高兴。我曾在酒店和银行表演,带给人们欢乐。这既是一项成就,也是对社会和艺术的贡献,看到回头客和他们的肯定,我感到非常欣慰。”

他说,他相信自已已有名气,一位客户曾经告诉他,其孩子第一次看他写书法时才10岁,现在已经40多岁了。

不过,这名前商人说,今年的农历新年将是他30年来,最后一次公开亮相挥春。

黄波罗对书法的执着源自于他对文化表达的热爱,但过去几年尤其艰难。

黄波罗去年在一家购物中心现场表演书法时轻微中风,此前他曾遭受过类鼻疽并发症和跌伤等健康问题。这些事件迫使他重新考虑公开表演书法的问题。

因此,黄波罗将重点转向线上销售其书法作品,在优先考虑健康和福祉下能够继续分享他的艺术并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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