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政治、民主与回刑法/章龙炎

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昨天在国会突然提呈临时动议,让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提呈《201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突然的动议,获得议长丹斯里班迪卡“从善如流”,是伊党的第一步胜利;现在国会休会,此私人法案要等到下一季国会才辩论,之后会不会通过,未有定案。

看来是为了让非回教徒“安心”,副首相阿末扎希表示,哈迪的私人法案只是涉及吉兰丹回教法庭实施回教法的权力。不管怎么样,班迪卡开先例,让往往是“未见光就死”的私人法案见光,可能对我国政体会有长远的影响,还是会让非回教徒感到惶恐不安的。



马华总会长廖中莱痛斥巫统与伊党勾结,违反了国阵精神的“即时反应”,我感到失望。这个时候,我多么希望他保持沉默或耍太极,让之前告诉我们回刑法是“假命题”或“不偷不抢为什么要怕回刑法?”的政客或者明知道回刑法是伊党命根子却忽悠选民不必害怕伊党的政党,负起责任。

那些曾经相信这些政客及政党的鬼话的选民,看来应该坦然接受伊党的回刑法跨出了重要一步,现在能做的就是祈祷巫统(是的,解铃还须系铃人)不让此法案过关。

巫统调整政治策略

这些选民还需要接受,民主有其黑暗面。华裔选民通过手中一票在第13届全国大选狠狠“教训”了马华、民政以及人联党后,让民主行动党党与巫统成了最大赢家;国阵被大多数华裔选民抛弃,这也意味着巫统更需要马来选民的支持,不能寄望华裔选民稳住政权。

这民主程序产生的结果,也就是国内第二大族群选票的流失,迫使巫统有意识的调整政治策略,从跨族群稍微转换到“马来人/回教徒”合作。不管你用什么字眼来形容巫统这个转向,我们不能否认政党为了本身的未来,当然要找到能让自己与时并进——往往,这与时并进并不是有前瞻性,而是根据当今的形势作出相应的调整。



从这点来看,把巫统主导的政府愿意与伊党配合,简单的说成是“勾结”,忽略了马来政治的复杂。我相信政府给哈迪的私人法案,其中一个要义是巫统给华裔的“中期考试”(大选后的三年左右)。砂州选举,华裔选民有回流,但不够显著;而砂州华裔选民的回流,不能当作是华裔选民投票倾向的衡量标准。

测试西马华裔选民

因此,在下个月的双补选里,在大港与江沙国会议席分别占约31%及约24%的华裔选民,可以当作测试西马华裔选民与东马华裔选民投票倾向是否一致。要是这两个选区华裔选民还是不愿意通过民主选举程序,让巫统能够有理由“与时并进”再调整政治策略,那巫统与伊党更精密的合作,让回刑法“越战越勇”的几率会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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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姆加希抨伊党精神领袖 见解偏离回刑法理念

(吉隆坡29日讯)国家诚信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姆加希博士认为,伊斯兰党精神领袖拿督哈欣雅欣呼吁其他州也执行公开鞭刑的行为已经偏离回教刑法的哲学思想。

他说,哈欣雅欣的行为似乎认为公开鞭笞能够随意进行,而无需遵照回教哲学。

他也质疑对方的说法,是否代表伊党领导的登州政府无法控制幽会的行为,才需要通过公开鞭笞来让民众学习教训?

“伊党精神领袖是否认为伊党政府至今的宣教都失败,导致必须进行公开鞭笞?

“伊党通过精神领袖的发言,再次把这个课题当作政治议题,不考虑各种回教的相关考量,似乎鞭笞就是回教刑法的一切。”

他也嘲讽说,类似的思想会培养对于伊党的痴迷者,不愿意接受“并非所有幽会行为都需要公开鞭笞”的观点。

姆加希发声明称,回教法庭对于此案被告的刑罚是根据其判断,社会各界应当予以尊重,且不应涉及政治算计。

哈欣雅欣早前说,有意通过长老协商理事会将在即将来临的会议,讨论在其他伊党治理的州属,在伊斯兰教法下对州内罪犯实施公开鞭刑的建议。

姆加希同时建议,各造应将此案视为巩固回教刑事法的理由,包括纳入有关改造的相关惩罚。

“法官除了惩罚,没能选择改造相关的刑罚,但贫穷、家庭问题等社会现象都是导致回教刑法罪案的因素。”

他建议巩固改造机构,通过行为良好的保释、社会服务或通过合理的辅导来纠正犯人的行为和思想。

此外,这位前部长也建议持续协调国内的回教刑法,好让各州有所统一,以证明回教的公正性。

“目前有不同的州属针对同一个回教刑事罪行,施加不同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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