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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共识要有阳光/南洋社论

2015年3月20日,在国阵召开紧急会议上,由于12个成员党(巫统除外)齐声反对,政府欲接手“355法案”之举中途喊停,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漏夜召开记者会,声称这是在国阵精神下达成的共识。

国阵掌权的日子,向来强调以“共识”治国;无论在内阁或州行政议会,只要有任何一名部长或行政议员提出反对意见,则有关事项或课题就必须被中止或搁置;来到国阵会议,情况亦是如此。



“355法案”是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以马江国会议员身分向国会提呈的私人法案,这项旨在扩大回教法庭权限的法案引发两极化反应;当时任副首相兼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指内阁有意将该法案改为政府法案后,巫统以外的国阵成员党马上群起反对。

是的,国阵最终确是收回成命,但这并不足以彰显国阵领袖经常挂在嘴边的“共识精神”乃治国之本,因为除了355法案,政府决策因而被撤回的例子少之又少,有人甚至形容所谓的国阵精神或共识精神,只是巫统用来堵住悠悠众口的一个政治布局。

2016年1月9日,人民公正党、民主行动党和国家诚信党签署了一份共同协议,同意希盟将摒弃1999年替阵及2008年民联所采用的“求同存异”,并以“共识”取而代之。换言之,希盟(当时土著团结党还没成立)往后的任何决定,必须取得成员党的一致认同才可落实。

日前,政府顾问理事会主席敦达因接受Astro Awani频道专访时,敦促希盟在处理政府事务上务必尊重共识精神,成员党之间对事件可持有异议,只是一旦有了议决,就应该保持一致,以免人民感到混淆。

达因并未点出希盟缺乏共识精神的例子,但当下可让民众感触得到的,就是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大学预科班招生争议,当教育部宣布将落实90%对10%的土著和非土著固打制后,多位来自民主行动党的二、三线领袖,都公开表示强烈反对。



问题的症结,在于教育部的相关决定是内阁毫无异议的共识吗?如果是的话,有关共识的基础又是什么?

简单地说,执政联盟以“共识”相处及治国,不失为一个可行之道,但它必须确保所达致的共识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且其背后的基础都时刻摊在阳光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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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真正的朋友/南洋社论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黑钱及滥权案被判的25项控状全部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71岁的纳吉随后在脸书贴文说,“要找到真正的朋友太难了。许多人在你风光时支持你,有些却虚情假意。”

他感叹地说:“真心诚意,才是真正的朋友。”

他所谓的真正的朋友,必然是那些仍坚信他是被蒙蔽,是无辜的人,就像他的女儿认为那样,“只有父亲一人承担后果,是不公正的。真正的幕后黑手却逍遥法外,未受到惩罚。”

只认错没认罪

纳吉在高庭对他作出作出判决前还撰文对因涉及此舞弊丑闻公开道歉,然而,他只是认错,却没有认罪,为开脱罪责、逃避惩罚、他将罪责归咎于那个仍在匿逃者,还喊冤自己被蒙骗。

显然他并没有自知之明, 也没有判断能力;那些还力挺他是无辜的,是与他有情感联系的亲人,或是逢迎他的利益相关者。

要是他还能观察精细,头脑清醒,还能看到客观现实,就不会有被蒙蔽。

要是早些时候,他真正的朋友不是由于畏,而敢于直说,或不是由于对他有所求,而要讨他的欢心,就不会落此下场,也不必在法官作出判决前“幡然悔过”。

巫青团前团长凯利不就声称,他曾建议相纳吉对在逃富商刘特佐采取行动,可是纳吉并未这么做,而且还要内阁成员噤声,甚至对持有异见的质疑者采取撤职行动。

要是早些时候他能听从别人的劝诫,不论是亲疏远近,明辨是非,认清形势,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也许是为了力图掩饰,甚至还不惜起诉吹哨者,最后却欲盖弥彰,因此法官会判断被告对汇入的巨款“故意视而不见”。

掌权者应被问责

其实,就算被蒙蔽,作为一个掌权者也应该要被问责,就像一个负责制定战略,减降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的企业总执行长,要是公司营运不善,收益不佳,他还须被解雇,就算外部环境影响,市场低迷,形势下滑,他同样要受到严格考察,要被问责。

古语曰:“亡国之主似智,亡国之臣似忠”。

那是告诫掌握权势的在位者,对事理要思虑周全,要见闻广博,要能辨察真伪;谁是鼓励你上进的益友,谁是直言规劝你的诤友,谁是害你的损友,的确要擦亮眼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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