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政治利益衡量下的“改革”/骆志辉

在政治利益的衡量下, 人民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终于发生了。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洗钱案,面对7项控状,经过3年多漫长的审讯,从初庭到上诉庭都一致认定有罪,维持原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2022年8月23日入狱服刑,同年9月2日提出“特赦”申请。

2024年1月29日,特赦局开会并对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判决作出决定,但却要延迟4天通过内阁会议后,才由首相署发文告通知社会大众。

人民不是“白痴”

4天期间,各方揣测不断,官员们都三缄其口,只有一位部长指出“首相不能影响决定”,似乎意图维护首相安华“坚决肃贪”的形象?

殊不知马来西亚人民并不是这些政客眼中的“白痴”,特赦局里的5位成员, 有哪一位不是经由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推荐?而马来西亚宪法第42条文也清楚阐明,国家元首是依据特赦局的决定作出相同的对应,难道还不够说明“谁”在网开一面吗?

纳吉的“特赦”,刑期从12年减为6年,罚金从2亿1000万令吉减到5000万令吉。

根据监狱法规,如果纳吉在监狱里“行为良好”,可再减三分之一刑期,加上扣除“假期”,大概再服刑两年左右就可“重见天日”了。

罚金方面,5000万令吉的罚金对政治人物而言,根本是“湿湿碎”,甚至还可以利用“众筹”来“掩人耳目”。

市面上还有许多人为团结政府解套,说什么“要稳定,不要乱,大局为重”。

政治委任是为了要壮大政府力量;用选区拨款来利诱反对党议员支持,反跳槽法形同虚设等等,都是为了稳定政权。

今天“特赦”纳吉,有人一厢情愿的认为这是“顺得哥情又不失嫂意”的好主意,一方面可以收编纳吉的支持者,另一方面又可壮大阿末扎希在巫统的声势,继续与希盟合作,但纳吉会心存感激吗?他女儿已经表示不满,他们要的是像当年安华那般“无罪特赦”。

有议员跳出来“安抚”民心说,纳吉还有4个案件正在审理当中,他还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拖延带来灾难

拖延只会带给国家和人民更多的灾难与痛苦,纳吉审理中的案件是如此,敦达因的案件也是如此。而新进公务员用公积金取代退休金的政策,也还在“支支吾吾”的阶段。

部长、议员领取多份退休金,目前也只有安华太太旺姐响应只接受一份退休金,政府应该展现诚意,公开让人民知道还有那些能“以身作则”,表现出“忧国忧民”的部长议员名单。 

认真修改“反跳槽法”,考虑国家元首的建议,把“国油”与“反贪会”交由陛下管辖,认真执行官员“绩效制”(杜绝小拿破仑),不要尽做一些“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不要再容忍破坏社稷和谐的极端言论与举措,不要凡事都以政党和个人利益挂帅,不要再唬弄人民群众,不要再考验人民群众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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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50组织联合声明 “纳吉官司缠身应服刑”

(八打灵再也30日讯)50个非政府组织的近千人,发布“马来西亚人厌恶贪污,纳吉不值得怜悯,包括居家服刑”的联合声明,并指纳吉官司缠身,应该老实服刑。

这份声明由安盛专案(Projek SAMA)、净选盟、智库民主与经济事务研究院(IDEAS)、大马人民倡议集会(HARAM),以及政治漫画家兼社运分子法米惹扎联合发起。

文告指出,作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特赦一周年的1月29日下午2时,共有50个组织,即艺术、文学和文化组织(3个)、社区团体(5个)、民主、人权和善治组织 (19个)、环境或原住民组织 (5个)、政党(1个)、专业和商业团体(5个)、学生和青年组织 (12个),以及执业律师、学者、记者、社运分子、商人和政治人物等826人签署支持该声明。

声明说,联署人明确表态,仇恨贪污,且认为纳吉不值得任何怜悯,即特救或居家服刑,并提出3个理由。

a)纳吉己被判7项贪污罪,并继续被控4项滥权、6项刑事失信、24项洗黑钱罪名。
b)纳吉从未对任何一宗案件认罪,相反他一再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的受害者。
C)纳吉要求对SRC国际公司案的刑罚对他依法给予特赦和宽恕,即便其他三件案仍在审理中。

声明指出,在纳吉所有悬而未决的案件作出判决,且纳吉认罪并寻求宽恕前,任何特救或居家服刑的决定等同于默认,以及正常化贪污。

“这相当于促进或容忍‘双重标准’的社会,即偷的钱越多,刑罚越轻。

“这些決定是对法治的侮辱,这样的决定向投资者和国际社会发出信号,即大马依旧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式盗贼统治的避风港。”

国会和立法属立法机构

声明强调,国会和立法机关是大马唯一的立法机构,任何有关居家服刑的法律都必须在国会透明地制定,而不是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文件,而居家服刑的法律必须明确排除以下人士:

a)因贪污、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被定罪者;
b)不认罪反而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或法律错误下的受害者;
c)有案件末判決的人。

声明指出,总检察长拿督杜苏基必须下令控方及时地就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涉及66亿令吉的案件重新对纳吉提出新的指控,兼任财政部长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协助控方获取必要的文件。

声明指出,纳吉在去年11月27日由吉隆坡高庭宣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因控方未能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出示文件。

“根据控方,这些文件属财政部的官方机密。如果纳吉因控方的失误而逃脱任何责任,那根据宪法,能够掌控总检察长的任命与任期,并有权揭秘财政部旗下任何官方机密文件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承担全部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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