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时无英雄/章龙炎

备受争议的部落客拉惹佩特拉在本月10日发布文章,表示《砂拉越报告》主持人格丽布朗发律师信给他,要求他在一个星期内,撤下在《今日马来西亚》上载的所有有关她及《砂拉越报告》的文章。

拉惹佩特拉在4月20日,上载了一则启事宣布撤下《今日马来西亚》在今年2月2日转载的一篇文章。这篇启事,让那些因为不满拉惹佩特拉“亲纳吉”的网友兴奋莫名,当作是拉惹佩特拉已撤下了所有对反纳吉势力不利的文章,也就意味着这些他写的文章以及上载的文章,都是有问题的。



事实是,这些包括揭发倒纳吉“阴谋”、敦马与《砂拉越报告》联手、The Edge倒纳吉的大计、槟州首席部长“房事”等等的文章,并没有撤下。一篇简单不过的启事,值得么那么兴奋吗?

不告就是默认有罪

按照我们熟悉的“不告就是默认有罪”的逻辑,是不是意味着在这些文章被点名的人,不敢采取法律行动对付拉惹佩特拉,都默认有罪?

大家都知道,在现今无事不被政治化,连自己健康问题(这一点,我倒佩服像林吉祥的体魄。年轻从政者看来没有学到养生之道)都可怪罪政敌的话都讲得出来的时代,是非标准已是模糊不清了!大家最注重的,是有没有听众、有没有掌声、有没有人在面子书上按赞等,其他的都是次要考量。

看来,这是“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的年代。在英雄无处可寻却许多渴望英雄(或者救星)的年代,某些人的小动作可被当作是“有水准”,进而让许多人不需要什么想象力,就可很快联想到其他事。



例如,联昌集团主席纳西尔日前在该集团股东大会上宣布停职,直到帮其胞兄纳吉转账2750万令吉事件的内部调查结束为止。这举动让一些人觉得这决定可上“英雄榜”,更值得政治人物仿效。另外,被拉惹佩特拉点名倒纳吉“阳谋”之一的女丹斯里(她也没反驳拉惹佩特拉的指控),也因为发表了一些反纳吉的谈话,也被某些人捧为“英雄”——因为她敢讲“真话”。

不单请假应该辞职

对纳西尔替哥哥转账之事,许多人先认定这笔钱有问题;我搞不懂的是,不管是2千多万或26亿令吉,都不是小数目,难道国家银行会一无所知?如果这些钱不是政治献金(我国法律没有强制政党公布政治献金),这“女英雄”是不是应该请辞以撇清关系?就我所知,她有针对一马发展公司的一些不符合条例发言,却没有提到26亿令吉政治献金。

而纳西尔假如认为转账非法,看来应该做的不是请假停职,而是早就辞职了!

我们当中许多人要找英雄所设的标准太低了,可能也忘记了作为政治人物,要是请假协助调查,就等于把位子让出。

大家都知道,就一马发展公司与26亿令吉政治献金的课题来说,明显的,纳吉政敌设下的政治陷阱,只有那些战斗能力超低的政治人物才会跌入此陷阱。

反应

 

政治

50组织联合声明 “纳吉官司缠身应服刑”

(八打灵再也30日讯)50个非政府组织的近千人,发布“马来西亚人厌恶贪污,纳吉不值得怜悯,包括居家服刑”的联合声明,并指纳吉官司缠身,应该老实服刑。

这份声明由安盛专案(Projek SAMA)、净选盟、智库民主与经济事务研究院(IDEAS)、大马人民倡议集会(HARAM),以及政治漫画家兼社运分子法米惹扎联合发起。

文告指出,作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特赦一周年的1月29日下午2时,共有50个组织,即艺术、文学和文化组织(3个)、社区团体(5个)、民主、人权和善治组织 (19个)、环境或原住民组织 (5个)、政党(1个)、专业和商业团体(5个)、学生和青年组织 (12个),以及执业律师、学者、记者、社运分子、商人和政治人物等826人签署支持该声明。

声明说,联署人明确表态,仇恨贪污,且认为纳吉不值得任何怜悯,即特救或居家服刑,并提出3个理由。

a)纳吉己被判7项贪污罪,并继续被控4项滥权、6项刑事失信、24项洗黑钱罪名。
b)纳吉从未对任何一宗案件认罪,相反他一再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的受害者。
C)纳吉要求对SRC国际公司案的刑罚对他依法给予特赦和宽恕,即便其他三件案仍在审理中。

声明指出,在纳吉所有悬而未决的案件作出判决,且纳吉认罪并寻求宽恕前,任何特救或居家服刑的决定等同于默认,以及正常化贪污。

“这相当于促进或容忍‘双重标准’的社会,即偷的钱越多,刑罚越轻。

“这些決定是对法治的侮辱,这样的决定向投资者和国际社会发出信号,即大马依旧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式盗贼统治的避风港。”

国会和立法属立法机构

声明强调,国会和立法机关是大马唯一的立法机构,任何有关居家服刑的法律都必须在国会透明地制定,而不是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文件,而居家服刑的法律必须明确排除以下人士:

a)因贪污、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被定罪者;
b)不认罪反而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或法律错误下的受害者;
c)有案件末判決的人。

声明指出,总检察长拿督杜苏基必须下令控方及时地就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涉及66亿令吉的案件重新对纳吉提出新的指控,兼任财政部长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协助控方获取必要的文件。

声明指出,纳吉在去年11月27日由吉隆坡高庭宣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因控方未能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出示文件。

“根据控方,这些文件属财政部的官方机密。如果纳吉因控方的失误而逃脱任何责任,那根据宪法,能够掌控总检察长的任命与任期,并有权揭秘财政部旗下任何官方机密文件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承担全部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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