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潘俭伟的几星飞沫/许世平

行动党前宣传秘书潘俭伟说,国阵的巫统与国盟的土团党都是腐败联盟,并促请希盟支持者继续挺护希盟,让希盟在来届大选独力执政。

这番说话,立刻引起议论纷纭,有人认为说话的时机不对,他的同僚陆兆福还呛声要党员“管好嘴巴”,巫统还是那个嘴脸,马华还是“行动党也做不到”的一脸讪笑。

“独力执政”更显矫健峭拔

其实,今日的行动党从喜来登政变中学到了经验,于是对团结政府内的巫统采取“模糊策略”,不愿再单纯地采取正面平推和抗击攻势,而只想采取伪装、秘密潜伏的策略,让敌人产生心理错觉。

问题是,按照这种套路,辩察情况,思考对策,就会有因疑虑过度而变成一种变态心理,于是就会为了不给国盟有机可乘,不敢和国阵撕破脸皮,还挺护着巫统,以为只要熬得住5年,就能以图后举。

然而,潘的讲述,是一种战略清晰,他的话没有枝节和浮辞,却突出重点,最后的结句,“独力执政”,更显矫健峭拔。

只是,最后谁最能精心结撰这个决胜的终局?

苟合换短暂解围大危害

主张对邪佞的对抗,是件关系天下兴亡的大事,反对贪腐联盟便正属此类,可是,“向前看”与“和谐”现在已然成为团结政府的叙事主流,挖历史疮疤已成满座寂然,无敢哗者的事,因此潘俭伟恶评旧日丑角,还挖体制的墙角,当然就被视为不识趣,不懂顾全大局。

其实,今日的团结政府妄图以苟合换取短暂的解围,本是一种短视,还丝毫没有考虑到后来种种的危害,因为畏敌,只有屈从、苟且,最后投降。

原本联合巫统,抗击国盟的设想,就是在6州选举交战时,能有统一作战的策略与团队,一旦希盟攻城,国阵要开门接应,要是国阵出城迎敌,希盟要给予增援,分散国盟的兵力,两路军马会合,就能打赢一场漂亮的仗。

可是,原想出小铒而钓大鱼,是要分散国盟的兵力,以争得对自己有利的形势,最后希盟却被烹醢的下场。

在行动党临危之际,毅然加盟的潘俭伟,应该是痛伤时艰不惜拼斗到底的人物,更是功成不受赏,拂衣而去的高洁之士,他可能说了些别人不中听的真话,但是希盟领导能从他那几星飞沫中听出浩瀚心灵的涛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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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纳吉特赦是面照妖镜/章龙炎

特赦局前些时候宣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国际案的刑罚减半,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的决定,引起各方议论。

有的认为纳吉应该获得全面特赦,有的则认为纳吉“罪不可赦”,给予纳吉减刑是“国际笑柄”,甚至有的要求特赦局撤回成命。

政治考量左右决定

在我看来,特赦是《联邦宪法》第42条文赋予国家元首的权力,本应超越政治,但各方对纳吉特赦的反应,却让人觉得这是项政治决定。也就是说,政治考量被认为左右了特赦局的决定,国家元首作为“第四权”没有起得任何作用,被当作是透明的对象。

记得2018年全国大选后国阵失去政权后,拿督斯里安华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获得国家元首全面特赦,却不见得那些对纳吉“半特赦”很有意见的人在当时出声。

有人会辩解说安华与纳吉的案件不可相提并论,但那只能说是强词夺理,也突出了纳吉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与政治权力斗争脱离不了关系。要不然的话,他们没有理由看不到在两个特赦的案例或者其它类似案例,不变的因素是国家元首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权力,超越法庭;而被宽赦对象的入罪原因,不是重点。

我可以不认同安华获得特赦,也不认同纳吉不获得全面特赦,但是我会尊重国家元首行使特赦权——前提是特赦不违反国家元首原来的旨意,即以国家皇宫文告为根据。

纳吉的减刑由首相署发表文告通知,因此,引起更多揣测。

火箭的潘俭伟在脸书的讽刺贴文,反映了相当部分民众的想法;那些认为潘俭伟侮辱国家元首而做出举报的人的行动,反映的是另外其中一部分民众的看法。

潘俭伟在煽动法令下受警方传召协助调查,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社运分子柯嘉逊博士发文告声称,此时祭出过时的煽动法令,安华的“烈火莫熄寿终正寝”(reformati),是煞有介事。

我读书不多,对现实政治的运作也不存在什么幻想,向来就认为安华早期是权力斗争的输家,所谓的烈火莫熄(改革)只是个口号,或只是个造神运动,没有实质意义。安华当首相的目的达到了,口号也跟着走入历史,就是这么简单。

让我关切的是,柯博士的文告似乎是告诉大家,安华当了首相后就不应该发生好像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潘俭伟的事。从一个角度是说安华可以“越权”,下令警方停用煽动法令,才符合安华是个“改革者”的形象。

改革者不会干预警方

问题是,如果安华是改革者,他不但不会去干预警方,还会在当了首相后在国会提案废除煽动法令。煽动法令不存在了,公众就不可能举报他人涉及煽动,警方当然也无法援引煽动法令展开调查。

在纳吉减刑课题或者任何涉及特赦的课题,大家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是质疑国家元首的宪法权力,还公开讽刺批评,是越界。在我看来,纳吉减刑,是面照妖镜,照射出了许多人的虚伪面孔,对忠于君国、维护宪法及尊崇法治的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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