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灵活工制不能“一刀切”/南洋社论

每个国家的国情与文化不同,经济状况不一样,雇员的生产力与工作效率也不尽相同。适用于欧美等西方国家的企业运营或工作制度,在亚洲国家,尤其是我国不一定可行。

再从细分的角度来看,每一个经济领域的运营方式与工作环境不同,白领与蓝领的工作性质各不同,很难用同一套标准或工作制度套用在所有的经济领域。

有关4天工作制度与雇员灵活工作制度,欧洲国家的一些研究确实认为灵活工作制与提高生产力有一定的关系。英国记者保罗·西勒斯在几年前的报道指出,纽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和奥克兰大学曾展开定性与定量研究。

工作效率不降反升

有关实验结果显示,在每周工作4天的实验中,员工的工作与生活平衡度提高24%,压力水平降低7%,并且员工的“整体生活满意度提高5%”。值得注意的是,研究结果显示“员工工作绩效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有数据显示大多数团队的绩效都稍微提高”,这项研究结果当时在纽西兰引发国内外媒体的关注。

此外,英国汇丰银行在几年前公布的数据显示,89%的英国员工认为灵活办公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并且认为“相比资金激励,灵活办公更有可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此外,英国81%可以远程办公的人认为,远程办公有助于其提高工作效率,即灵活办公文化与提高企业生产力之间存在明显的联系。

日前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拿督阿旺哈欣宣布,2022年雇佣(修正)法令在今年9月1日生效后,雇员可向雇主申请灵活上班的安排。在雇员提出申请后,规定雇主必须在60天内给予答复,雇主一旦拒绝,必须“持有合理的理由”。

应先收集雇主心声

针对这点,华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日前在文告中指出,目前国内许多领域都不适宜灵活上班,其中包括政府的公共服务领域、卫生医疗、私人界的制造业如厂房生产线、园丘蔬果、渔农生产及慈善福利机构等,几乎绝大部分需要雇员“实地上班”。在未拟定各方都可接受的良好方案之前,政府不应强制执行。

吴添泉的看法是正确的,人力资源部应该与各领域行业组织或雇主对话,收集雇主的看法及心声,详细研究各领域的工作性质及生产力,方才拍板决定是否适合实施灵活工作制度。

灵活工作制度或远程办公比较适合白领的工作领域,例如企业界的管理阶层、会计文员、新闻界、学术研究人员等。至于生产线的蓝领员工、建筑业、服务业、餐饮业、农业领域等未必适合灵活工作制度。

政府企图“一刀切”强制雇主实行极有可能对经济领域的生产力造成损害,这是政府必须从长计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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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阿旺哈欣:确保双赢 灵活上班仍有讨论空间

(吉隆坡27日讯)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拿督阿旺哈欣表示,为确保灵活上班安排(FWA)政策能在9月1日起顺利实施,该部目前仍保留讨论空间。

他说,人力部此前曾与马来西亚雇主联合会(MEF)等相关机构会谈,然后才提出实施FWA的框架。

“无论如何,如果其他代表雇主的机构在相互协商后认为仍有必要做进一步的讨论,可与人力部联系。”

阿旺哈欣接受《星报》访问时表示,雇主和雇员都是该部的客户,该部希在落实FWA后,能确保所有的雇主和雇员都取得双赢局面。

他坦承,基于一些雇主或公司对FWA有所抗拒,因此,该部才会在拟定FWA框架的过程中邀请代表雇主的机构一起参与。

他强调,FWA不是员工的自动权利,想要享有弹性工作制的员工,可向他们的公司提出申请。

“员工必须向雇主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才能享有灵活的工作安排,包括工作时间、天数及地点,而雇主须在60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雇员申请结果,若拒绝申请,则须说明原因。”

昨天,马来西亚雇主联合会(MEF)主席拿督赛胡申发文告指出,灵活上班不应以行业来决定,相反应根据业务需求来做决定,因为并非所有行业都能适应FWA。

他认为,每个行业都有本身的结构和生产需求,是否落实FWA应允许各行业自行决定。

随着2022年雇佣(修正)法令在今年9月1日正式生效,雇员可向雇主申请灵活上班安排(FWA),此外,女性的有薪产假也从90天增至98天、男性享有7天的有薪陪产假、雇主不能解雇怀孕或因怀孕而生病的女员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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