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生与死的酌情权/啸天

与谋杀案一样,罪成死刑,贩毒也是死刑,法官别无选择,因为那是法律上强制性规定的;政府最近要修改毒品法令,将是否要判被告者死刑的权力交由法官去行使酌情权决定。

在原来的修正案中,政府是把这种酌情权附上一个条件,要有总检察长书面证书才能减刑;此条件一出,法律界反对之声不断,这等于法官还是没有绝对和完整的酌情权。



11月30日的新闻报道,政府听取民意,取消了这个条件,法官有全权行使其酌情权,决定是否将死刑减为终身监禁。

关于法律上赋予法官的各种酌情权已不多见,法律界长久以来都非常珍惜这种法律权力,不时在努力捍卫中。

合法合理

由所读到的资料显示,赋权予法官将死刑减为终身监禁(加上鞭刑)的主要理由是考虑到被告在接受调查时是否全面配合,是否能协助调查及执法者消灭贩毒的活动。

如果把范围扩大一点,相信这也包括聆审法官在审讯的过程,于分析案情后,认为有非常特殊理由和情况,如被告所担纲的角色,罪不致死,因此将死刑减为终身监禁。从这个角度来考量,法官行使其酌情权算是合法合理的。



死刑是用来惩处最严重的犯罪,存在已久,却有人站出来要求废除死刑,正反两方面都可以说出好些理由支持本身的立场。

作为旁观者,我能点出一个争论,判一个人死刑,如果死刑又已经执行,这是一个一去不回头的做法,假设有一天证明死囚是无罪的,那是无可挽回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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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日本男童遇袭:苏州案犯人判死刑 深圳案正式公审

(深圳24日讯)去年分别在中国深圳与苏州发生的日本男童遇袭案审判近日有新进展。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52岁犯人死刑,而深圳遇袭案正式进入公审阶段。

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外交部透露,苏州中院23日判决认定,52岁中国男犯周加胜因欠债不想活,行凶导致包括孩童在内等3人死伤,罪行极其恶劣,影响社会重大,判处死刑。

报道指出,周加胜在犯案动机中并未提及日本。

隔日,深圳遇袭案24日正式进入公审阶段,嫌疑人已被押解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批日本媒体早早聚集在法院外守候,现场戒备森严。

去年10月,日本外交部曾透露,中国方面承诺将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会根据案件进展作出解释。

当天早上8时(大马时间同日同时)起,已有十多名日本媒体记者在法院外驻守。法院周边安保严密,数十米外的人行道上可见便衣警察站岗巡逻。

此外,法院上空有直升机持续盘旋,以加强现场监控与警戒。法院外未见日本民众及公众聚集,现场秩序井然。

约上午8时30分,一辆相信载有嫌疑人的警车车队抵达法院,车队迅速驶入法院内部,避免与现场媒体接触。

尽管案件属于公开审讯,但媒体记者被禁止进入法院旁听,警方已在法院外拉起警戒线,指示媒体人员在法院对面等候最新进展。

据悉,日本驻广州总领事于上午抵达法院听审。该案审讯预计于上午10时30分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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