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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不可手软/南洋社论

政府将禁烟区扩大到所有食肆之举,受到广大非烟民的热烈欢迎,但随着坊间出现一些反对禁烟的状况后,卫生部能否在执行禁烟令上贯彻始终,似乎有了悬念。

掌掴劝阻吸烟的餐馆服务员及通过视频痛骂当局,是“超级烟民”对禁烟的过激反应,这两种野蛮行径应该受到严厉谴责,而倘若政府因此有所“让步”,禁烟令到头来必将沦为笑话。



卫生部副部长李文材医生向《南洋商报》指出,烟民不听劝吸烟,只要食肆有张贴禁烟告示牌,执法人员将不会向业主开罚单;至于那些屡劝不听的烟民,要是业者担心对方闹事,大可向执法当局投报,以加强监督。

食肆业者是否应在禁烟令下受到惩罚,其实是见仁见智的。政府体恤业者,认为只要张贴禁烟告示牌即已完成责任,固然有无可厚非之处,但其中所存在的弊端却不难察觉,到时冥顽不灵的烟民将可以这样告诉业者,“既然你不会受到惩罚,我吸烟干卿何事?”

在泰国合艾,食肆禁烟令实行多年,违例者不管是业者还是烟民,一概罚款2000泰铢(约250令吉);在此情况下,业者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执法官员的先头部队,也因为如此,他们有了很好的理由,要烟民严守禁令。

至于要求政府当局派员加强监督,虽说是可行之道,然而卫生部执法官员的职责,不光是执行禁烟令,也就是说,他们不可能24小时候命地随传随到。



烟民不欢迎禁烟令,绝对是一种正常反应,但有理性的烟民心里明白得很,政府此举绝对是为了国人的健康着想,而不少烟民已发现,从今年1月1日开始,他们一天内的确少抽了几根烟,这个现象,以前是不曾有过的。

政府必须严厉执行禁烟令,不该存有任何患得患失或投鼠忌器的心理,只要一切以国人的利益为前提,最终就连烟民,相信都会欣然接受。

想当年,交通部执行摩托车骑士和乘客必须戴头盔之始,国内上下不也一片骂声吗?可时至今日,谁不晓得戴头盔上路,是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当初的骂声,早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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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真正的朋友/南洋社论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黑钱及滥权案被判的25项控状全部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71岁的纳吉随后在脸书贴文说,“要找到真正的朋友太难了。许多人在你风光时支持你,有些却虚情假意。”

他感叹地说:“真心诚意,才是真正的朋友。”

他所谓的真正的朋友,必然是那些仍坚信他是被蒙蔽,是无辜的人,就像他的女儿认为那样,“只有父亲一人承担后果,是不公正的。真正的幕后黑手却逍遥法外,未受到惩罚。”

只认错没认罪

纳吉在高庭对他作出作出判决前还撰文对因涉及此舞弊丑闻公开道歉,然而,他只是认错,却没有认罪,为开脱罪责、逃避惩罚、他将罪责归咎于那个仍在匿逃者,还喊冤自己被蒙骗。

显然他并没有自知之明, 也没有判断能力;那些还力挺他是无辜的,是与他有情感联系的亲人,或是逢迎他的利益相关者。

要是他还能观察精细,头脑清醒,还能看到客观现实,就不会有被蒙蔽。

要是早些时候,他真正的朋友不是由于畏,而敢于直说,或不是由于对他有所求,而要讨他的欢心,就不会落此下场,也不必在法官作出判决前“幡然悔过”。

巫青团前团长凯利不就声称,他曾建议相纳吉对在逃富商刘特佐采取行动,可是纳吉并未这么做,而且还要内阁成员噤声,甚至对持有异见的质疑者采取撤职行动。

要是早些时候他能听从别人的劝诫,不论是亲疏远近,明辨是非,认清形势,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也许是为了力图掩饰,甚至还不惜起诉吹哨者,最后却欲盖弥彰,因此法官会判断被告对汇入的巨款“故意视而不见”。

掌权者应被问责

其实,就算被蒙蔽,作为一个掌权者也应该要被问责,就像一个负责制定战略,减降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的企业总执行长,要是公司营运不善,收益不佳,他还须被解雇,就算外部环境影响,市场低迷,形势下滑,他同样要受到严格考察,要被问责。

古语曰:“亡国之主似智,亡国之臣似忠”。

那是告诫掌握权势的在位者,对事理要思虑周全,要见闻广博,要能辨察真伪;谁是鼓励你上进的益友,谁是直言规劝你的诤友,谁是害你的损友,的确要擦亮眼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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