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莫政治化孩子改教课题/南洋社论

一改再改的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修正法案,最新版本8日由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由于涉及孩子改教课题的88A条文遭到删除,结果引发多方不满。

法案的第88A(1)条文明确规定,孩子的母亲和养母,与父亲拥有同等权利,即父母不能单方面为孩子改教,而孩子年满18岁后,有权决定自己的宗教信仰。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副主席陈和章重申,该会坚决认为,只有在父母双方的同意下才能为孩子改教,若有任何一方不赞成就不能这么做。

因前夫擅自为孩子改信回教,而陷入争夺孩子抚养权官司多年的英德拉表示极度失望,形容政府删除有关88A条文,等同法案没有新内容。

不过,政府方面却根据总检察长的劝告提出不同看法,指临时抽出88A条文之举,旨在避免日后引发宪法上的纷争,因为宪法对“父母”一词的定义存在争议,有人诠释单亲爸爸或单亲妈妈,也可被解读为“父母”。

根据政府的解释,若要将88A条文纳入法案,就涉及联邦宪法的修改,这需要获得三分二国会议员的支持才能成事,可政府没把握能获得反对党议员的附和。

争议方兴未艾,事件政治化也是极可能出现的后续发展,但更值得关注的是,事件的延烧会否演变成一发不可收拾的宗教敏感争议?



凡事皆有其两面性。光从非回教徒的权益和感受看待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或许一切将变得顺理成章,但事情显然没那么简单,在顾及宪法之余,政府还得承受来自回教保守派的压力,尤其大选将至,政府在这方面必然更为小心翼翼。

本季国会下议院会议从7月24日召开至10月10日,尽管部长阿莎丽娜声称法案的二读及三读将在本季会议内进行,但政府的这个意愿能否实现,还得看事件会不会有新变数。

接下来,朝野政党必将对法案表态,我们促请各政党,不管是执政党也好,反对党也罢,都能够凭据本身看法,对法案表达明确的立场,而不是模棱两可,保持“进可攻,退可守”的取巧态度。

当然,所有表态都必须是理性的,宪法、人权、宗教平等,都是表达立场前应该给予考虑的范畴,偏离这些条件的言论和要求,对事件只会带来阻挠和伤害。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况且纷扰多时的孩子改教课题,已非星火所足以形容,因此,要是政党和政治领袖将事件当作捞取政治资本的工具,则到头来被烧伤的将不光是涉及孩子改教风波的家庭,而是我国得来不易的宗教和种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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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市政府入禀司法检讨 要罗秀虹3儿女改回教徒

(布城31日讯)今年5月成功为3名孩子恢复原信仰的单亲妈妈罗秀虹,近日再度面临挑战。

玻璃市州政府已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检讨,要求恢复3名孩子的回教徒身分。

据马新社报道,代表玻璃市州政府的律师拿督努尔里扎阿布巴卡表示,州政府根据1995年联邦法院条例第137条提出此申请,要求撤销先前的裁决,允许州政府及相关方重新上诉。

罗秀虹的代表律师桑瑟星透露,法院已定于11月29日就该申请进行审前会议。

罗秀虹(36岁)于今年3月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将玻璃市改教事务注册官、玻璃市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宗教司拿督莫哈末阿斯里和玻璃市州政府列为答辩人。

她主张,前夫未经她同意为孩子改信回教属非法行为,要求法庭宣判孩子恢复兴都教身分,并确认前夫无权单方面为孩子改教。

今年1月,上诉庭一致裁定罗秀虹前夫擅自为3名孩子改教的行为违宪,撤销了玻璃市改教事务注册官于2020年发出的改教证书,使3名孩子恢复了兴都教徒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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