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藐视法庭的经历/啸天

说到藐视法庭,我在新闻工作上曾经避过一场“灾难”。

早上,在法庭采访的记者紧急通知,正在审讯一起刑事案的法官听了律师的投诉后马上休庭,指示我们的记者马上通知总编辑,要马上出庭解释一项违抗庭令的新闻。



原因是在一起刑事案中,法庭循律师要求,下令报界不得刊登某几位出庭供证人的名字;采访法庭的记者有时会换人上阵采访,却忘记通告替代记者要遵守这项庭令。

案件开庭审讯时,律师即向法官投诉,指出我们的新闻报道没有遵守这项庭令,把证人的名字写了出来。

接到现场记者的电话,我是准备通知总编辑就了事,偏偏那天老总迟迟未到,法庭记者的电话不断打来,非常无奈之下,我只好大着胆子,系上领带去法庭。

我一抵步,法庭就马上开庭,我第一时间向法官表示道歉,并且承诺不会重犯。说了这几话后,我的命运就落在法官手中,任由她裁决和处罚。

幸运之神降临在我跟前,我只听见法官轻轻地说:下次不要这样!



我就此便过关了。还记得那时心跳一百,我满头大汗,因为我很清楚,违抗庭令等于藐视法庭。它的处罚是难以预料的。

处罚可大可小

因为据我所知它可以是号头警告,除了罚款,最严重的就是判被告者坐监 ,也没有规定要坐监多久,总之 ,一切都要视法官而定。

幸运的人只被警告,甚至是罚款还是可以解决问题;最糟的是第三种坐监处罚,更糟的是监期多寡没有一个界限可依循,遇到藐视法庭的指控,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后果是可大可小。

记忆所及,我们法庭曾发生一件较为特别的藐视法庭的案件,相关的公司董事虽免去被罚,但是过后在报上刊登半版道歉广告,向法庭致歉。这家公司因没有遵守法庭庭令,对方申请判藐视法庭,律师前一个晚上找到了申请人,半夜把案件和解。虽是这样,相关的法官在第二天审讯时还是提出此事,并谓虽然双方和解,他还是不甚高兴。

其实,藐视法庭的风险还不止于此。如果在外国,法庭下令一名记者一定要揭露新闻的来源,记者拒绝,产生了违抗庭令、藐视法庭的局面;法官的决定是,除非记者公开消息来源,否则“收监”,直到他揭露来源为止。

这是一个僵局,最后所读到的消息是,由记者的上司出面揭露消息来源,勉强平息这个对峙局面。

由以上例子来看,面对藐视法庭的指控,一定要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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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上海台办主任审核不过关 台湾拒中媒赴双城论坛

(台北14日讯)台湾陆委会审核双城论坛中国籍人士访台名单,未许可上海市台办主任与9名中国记者,在野的国民党质疑,陆委会明知双城论坛有助两岸善意交流,却未审核通过部分名单,也未通知原因,简直是封杀新闻自由。

台北—上海双城论坛将于17日登场,包括上海市副市长华源在内的102人将在16日抵达台湾,随团的上海市台办主任金梅及9名中国媒体记者审核却不过,也没有补件机会。

国民党批封杀新闻自由

台湾陆委会13日称,中国国台办推出“惩独22条”等不友善行为,必须严审对岸涉台官员来台,借此表达抗议与不满。

国民党13日在社媒脸书发文强调,台湾历经民主化,已将新闻自由深入社会骨髓,本有机会借此在中共面前展现民主自由的一面,惟,陆委会口口声声强调“对等交流”,却封杀中国媒体,简直是逻辑矛盾,“总统赖清德让陆委会沦为‘绿委会’是自甘堕落,封杀新闻自由则是丢尽台湾人的脸。”

国民党表示,此次事件已让人发现赖政府两大问题,首先是赖清德不信任台湾民主韧性,过去双城论坛,对岸开放不同色彩的台湾媒体前往采访,而今台湾新闻自由何在?

国民党也批评赖清德不愿对等交流,刻意制造两岸对立,并指过去对岸从未封杀台方媒体,如今台方无故封杀中国媒体,若未来对岸封杀台湾友绿媒体,台方又有何立场?

国民党呼吁赖清德,不要让自己的意识形态与情绪凌驾在两岸交流与城市治理的进步与全民利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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