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要延长外劳工作期限?/江振鸿

人力资源部长古拉日前宣布,政府同意相关雇主要求,延长持10年临时工作证(PLKS)外劳的工作期限,以协助各行业留住熟练外劳,最长期限为3年,每年必须更新,但每延长一年的人头税将从逾2000令吉调高至1万令吉。

不过,相关外劳不符合申请永久居留权、大马公民及入境准证的资格。对于这项宣布,我想提出几个问题供大家探讨。



问题一,不晓得所谓的熟练外劳是指工作技术方面,还是指工作范围环境方面?如果是后者,其实一个人若智商没问题,只要在一个岗位上呆个三五年,每天重复做同样的工作,应该都会对那份工作变得熟练吧?因此雇主要求延长外劳的工作期限,是否为了要省却训练新人的麻烦呢?

如果是前者的话,那就衍生出另两个有趣的问题,第一是当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前阵子表示不会向碧桂园森林城市项目的外国买家发出永久居留证时,有人就批评我国拒绝这些买得起昻贵房产的高端人口,反而对于低端人口的外劳无任欢迎,因为我国多年来都热衷于引进外劳。所以外劳既然是属于低技术性的低端人口,这种低端人口的技术再熟练都好,都能在短期内轻易被新人学习上手,如果留不住,对于我国及雇主又有何损失呢?

拼命把孩子接过来

第二,民间及雇主对这项宣布的反弹和争议似乎都集中在那1万令吉人头税,却没人关注这些外劳是不具申请大马永久居留或公民权的资格。如果这些外劳真的对某些技术有所掌握,那应该就是我国在发展路上所需要的人才,为何却没有人对此(不具申请大马永久居留或公民权的资格)提出异议呢?是我们对这些来自第三世界国家的外劳有所歧视,还是有关方面对这些外劳的技术掌握能力言过其实呢?



问题二,我每天上班途中都会经过一个房屋建筑工地。每当经过那里,我总发现外劳的临时宿舍有一些小孩,甚至是几个月大的婴儿(那些大爱人士请别污辱大家的智商,说那些婴儿不是在我国出生,而是从家乡带过来的)。

以常理度之,正如到新加坡淘金的大马劳工或当年到国外跳飞机的先辈们,如果没有心想搏一下要让下一代成为那边的移民或公民,我们到那边拼命工作赚钱时,会把孩子一同带过去或在那边生孩子,试图以出生地来申请公民权,来陪同我们一起受苦吗?除非我们是以待遇甚厚的高端人才身分过去工作?

因此这些外劳在我国工作就那短短几年,也拼了老命要把孩子接过来或在我国生孩子,其目的不言而喻了吧?而现在政府同意延长这些外劳的工作期限,是否会加剧这些问题呢?

反应

 

言论

穿件长裤有问题吗?/江振鸿

马大校园再次闹出服装风波,一名中国留学生控诉,因穿着短裤进入马大图书馆,遭工作人员怒吼及录像,甚至扣留其证件和记录学号,导致他可能将面临被开除的风险。

首先,到目前为止,校方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但是如果控诉属实,相关工作人员肯定要被谴责,因为穿着不苻合规则,小事一桩,有关工作人员不让穿着不苻合规则的人士进入相关场所即可,何必弄至录像及扣留证件和记录学号如此“大费周章”呢?

第二,此控诉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事件,因为源自于服装规则的问题,引起不少人的“带风向”,指责马大的学生着装和仪表指南宗教化,甚至指责当朝政府与在野党竞争保守云云。

仪表礼仪无关宗教

马大图书馆不准穿短裤的规则,20多年前即我于马大求学时代就已存在。那时可没什么绿潮。

而此不准穿短裤的规则,更绝对是符合目前大部分世俗社会的商场或职场及社交仪表礼仪,恐怕与什么宗教保守化是无关的,因为此规则只是要求不准穿短裤,而不是要求戴头巾及罩袍遮脸或黑色长袍这些拥有宗教色彩的服装。

其实,不管喜不喜欢,在职场及商场上,相关的仪表礼仪是很重要的。

一些讲究创意的科技公司,为了激发员工的创意,而制造的无拘束工作环境,包括不限制员工的上班着装,甚至有网民举例的所谓穿睡衣上班,固然令人乐道,然而每逢新产品的发布,或一些记者招待会时,相关公司的高管却也得“乖乖”穿上符合商场仪表礼仪的着装出席。

而在年度晚宴上,这些所谓平时不限制员工上班着装的公司,其员工不也盛装出席,而非穿短裤拖鞋?

我更是不相信,这些所谓平时不限制员工上班着装的公司,其员工出席一些与主要客户会谈的会议时,会穿短裤拖鞋。

最后,我也发现到近年来有越来越多,尤其是华裔年轻人似乎不懂得基本的职场及社交仪表礼仪。

包括有人身穿T恤出席工程及执行阶级的工作应征,更是有人穿短裤拖鞋出席隆重的婚宴,不尊重自己之余,也不尊重场合及主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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