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言论也“紧急状态”?/陈俊安

请恶补一下“紧急状态”!

一个国家陷入危机,可能影响国家的发展与存亡,便让国家颁布紧急状态。

颁布紧急状态需要什么条件呢?包括:内战、外部攻击、暴动、恐袭,或天灾、瘟疫等。国家单位在紧急状态下,可做些什么呢?一,可随时调动警察、军队、公务员;二,可课征特别税、动用民众、征收民生物资、施行宵禁、搜索民宅等;三,阻止结党自由、集会自由、出入境自由;四,终止国会运作。

难怪有人说:“紧急状态无法律。”

依照上述的标准,我们的政府到底运用了几项?第一项,好像已经做了;第二项,做了一半,宵禁、搜索民宅、课征特别税还没有施行;第三项,也做了,“管控令”已经涵盖了这些;第四项,彻彻底底做了,国会已经停摆。

最近卫生部长阿汉峇峇医生之前突然宣布,外访部长从海外回国,隔离期将缩短至3天,遂再度引起“双标”的疑虑。

前卫生部长祖基菲里于是提醒国盟政府,应该吸取沙巴州补选所引发疫情恶化的教训。也就是当时沙巴州选举后,从沙巴回到西马半岛的助选者没有隔离,因而爆发了第三波疫情。

国盟抗疫早有“前科”

巫统最高理事莫哈末卜艾在面簿也贴文,批评慕尤丁首相外访印尼,从雅加达回国后没有隔离。但马上得到文告反击,指慕尤丁首相有遵守隔离令!

卜艾的“毁谤含有恶意,企图玷污首相的名声,如果他不公开道歉,将受到法律制裁。”

连卫生专家都说:“缩短隔离令期不仅危害社会,也会让人混淆。这可能是引发疫情或新感染群的先兆。”

国盟政府在抗疫上早有不良“前科”,严惩违反隔离令的小民,却对政府高官部长“双标”,网开一面。这引起诟病的措施其实和“紧急状态”毫无关系,就是在执行过程中过度傲慢。

可现在一被批评,就恫言是“毁谤”、要“法律制裁”,不是连言论也被“紧急状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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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挑动两岸对立” 国台办惩戒台湾5名嘴

(北京15日讯)中国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15日点名5位台湾电视评论人,包括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王义川及黄世聪、李正皓、于北辰、刘宝杰,指他们“蓄意编造中国的虚假、负面信息”、“挑动两岸对立”,中国方面将依法对这5人及家属实施惩戒。

中国国台办15日举行例行记者会,陈斌华表示,一段时间以来,5人“罔顾中国发展进步的事实,蓄意编造有关中国的虚假、负面信息,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肆传播”。

陈斌华强调,言论自由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是为非作歹的护身符与挡箭牌。

中国此前针对台独惩戒的措施内容包含,禁止其本人及家属进入中国和香港、澳门,限制其关联机构与中国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中国谋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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