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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 朝野“共修”/许国伟

法庭判决网媒“当今大马”读者留言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引发哗然。

民众关注的,是网络的言论自由空间受压制;媒体业者担忧的,是令管理网络读者留言的工作量,百上加斤且防不胜防,成为沉重负担。

不只媒体业界,自媒体或是个人社交媒体帐号,管理留言区都属应当做,但不容易做好的工作。

曾听执业律师说过,不论媒体或个人,只要有人在你帐号下留言,你都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凡涉及煽动、诽谤、诬蔑等有法律问题的留言,或者贴上有问题辣眼睛的小广告,版主或楼主都需管理,要嘛删除或隐藏。

即使没有回应有问题的留言,哪怕只是点了一个表情符号,都意味着你已知道这留言,但没有去处理。

一旦引起法律问题,你就难逃责任了。

开放留言功能,除了是让读者评论外,也是增加大家跟平台的互动及粘性。

留言区藏地雷

但是,留言区往往也可能是地雷区,除了具法律风险的留言外,粗言秽语人身攻击的留言也不少。

更別说,还有特定政党支持者和网军,故意來泼脏水挑起骂战的恶劣手段。

但是,删除留言或拉黑特定人士,难保又会遭唱衰说打压言论自由。

如果直接关闭留言功能,说好听是壮士断腕,其实是斩脚趾避沙虫,治标不治本。

读者民众无法畅所欲言,就报道发表看法及跟別人互动,也不符言论自由的精神。

所以,这次“当今大马”的判决案例一出,除了政党力挺,也获政治领袖和民众捐助募集罚款,捍卫留言自由的权利。

这股精神让人感动。

只是,希盟时代的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哥宾星,2019年3月在国会发表的谈话被翻出來,让人质疑政治领袖对网站言论自由的立场变化。

哥宾星谈话大意是政府发现有太多网站的网民留言发酵引起社会不安,甚至经常抵触宗教和种族课题敏感,他希望网站管理者自我警惕,也说部门在研究新法令是否要对付没有处理不负责任留言的网站管理者。

在遭受批评后,哥宾星仍坚持立场,指“要求网站包括新闻网管理员监督网民留言,是非常合理的要求,以免互联网沦为散播谣言与污蔑的工具”。他否认要立法监督网站留言是限制言论自由,而愿意与媒体及利益相关者商议,制定新机制监督留言。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认同拿哥宾星当部长时的谈话,跟现今国盟政府治下“当今大马”案例拿來对比。

毕竟,翻查资料可知,《1950年证据法令》在2012年修订后增设114A条文,阐明任何人包括政府在内,若认为他人张贴言论侵蚀自身利益,可针对社交媒体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法律和刑事诉讼。

这也意味,无需哥宾星的部门订出新法令,希盟政府也能援引这条文來对付没有管理留言的网站业者。看来,希盟政府没有援用,但也没有更动这条文。

政治领袖在朝或在野,立场变化本來就不是新鲜事。政治人物在野时反对言论受到控制,掌权时却有各种手段來控制言论,这种事大家见惯了。

所以,关健还是政治领袖对言论自由立场是否始终如一:有现成法令要不要用,还有要不要修改或废除认为有问题的法令条文。

现在难得在野党和几位执政党领袖,都认为“当今大马”案判决影响新闻和言论自由,那就合作一起提出修改条文吧,为新闻和言论自由共同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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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言论自由倒退隐忧/曾达威

2022年,昌明政府在高期许中执政,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曾承诺推行各项改革制度,包括提升言论自由。

然而,人权观察组织在《2025年世界报告》中指出,我国在言论自由及人权保障领域出现倒退。报告强调,政府未兑现改革过时法令的承诺,反而通过扩展镇压性法律的适用范围,加强对言论和集会的管控。

报告点名了几项具有争议性的法律,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以及2024年8月生效的网络安全法令。

这些法令原本在不同领域有特定的规制目标,但政府最近的措施被批评为过度扩大了其应用范围,进一步限制了言论空间。例如网络安全法令赋予执法部门更大的权限,用以监控和管理网络内容,这被视为对线上言论的一种监管工具。

日前,由50个非政府组织发起“人民反贪污集会”。这场旨在反贪污和促进透明治理的集会,因未获得场地批准而未能如期举行。根据内政部的解释,任何公共集会都需提前取得场地拥有者的同意,并严格遵守《和平集会法令》。

公民表达诉求

虽然首相在集会前一天宣布批准集会如常举办,但一连串的举动已引发人们对集会自由受限的担忧。观察人士指出,此次集会的诉求集中在反对腐败和推动透明治理,与政党政治无关,属于公民社会表达诉求重要形式。

随着担任2025年东盟轮值主席国,马来西亚在人权保障和言论自由领域的表现将受到国际更高的关注。笔者认为,团结政府应善于利用这一契机,为区域内的人权保障树立积极的榜样。

在东盟成员国中,各国在言论与集会自由的水平差异甚大。作为多元文化国家,马来西亚在这方面的开放度一直以来备受肯定。然而,近期的集会限制和政策转向可能让这种长期优势受到削弱。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维护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无疑是最重要的目标。然而,要如何在实现这些目标的同时维护民众自由发言的基本权利,也是至关重要的。

对于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政府必须展现更大的灵活性和透明度。特别是在集会活动的审批程序上,政府有必要增加其公正性,以减少人们对政府打压言论自由的疑虑。

与此同时,政府应加快检视如煽动法令等过时法律是否仍适合现代社会的需求,并通过改革法律框架来加强民众的信任。

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重要基石,也是推动国家持续进步的关键要素。对于昌明政府而言,其“改革”的目标不仅需要在政策层面得到体现,也必须在实际执行中展现出对人民基本言论自由权利的尊重。

政府如果能在法律实施和政策规划中更倾听民众的声音,体现透明、公正和开放的态度,将有助于推动大马在全球和区域层面扮演更积极的角色,为东盟人权事务树立良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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