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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涉毒 罪加一等/南洋社论

两年多前,我国传出一名7岁孩童染上毒品的新闻,举国上下为之震惊。很多人在问,为什么政府在打击毒品上,是“越打越毒”?

长久以来,民众的确通过传媒的报道,看到了执法当局,尤其是警方对肃毒工作的努力不懈,然而国内毒品泛滥情况,为何就不曾真正消停?



21日,武吉阿曼行政总监拿督斯里阿斯利指出,全国15万1000名警察和文职人员当中,就有5%曾涉及毒品。他说,警队这个纪律问题日趋严重,当局正为此采取应对行动,一旦发现警员涉及毒品,将马上开除。

阿斯利的揭露是惊人的。试想想,100名警员中,竟有5人曾吸毒或涉及毒品,情况之恶劣,不由我们不担心。

警方是民众最常接触的执法单位,以维护治安与法治为天职的警务人员牵涉毒品,等于是以身试法,这些人所将面对的最严重后果,若只止步于遭到开除,这种惩罚未免太轻了!

平民百姓不管在什么形式下涉及毒品,都会受到法律制裁,包括锒铛入狱,甚至面对死刑;警员身为扑灭毒品的先头部队,若知法犯法,无疑罪加一等,以开除来“结案”,难免有“草草了事”及“官官相护”之嫌。



所谓“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涉毒者不管是老百姓还是公务员,都不该有免受法律制裁的权利。

反过来说,以身作则本是执法人员必须坚持的品行,若他们不懂得洁身自爱,反而“以身试毒”,又岂可姑息养奸,轻易受到宽饶?

警员涉毒必须严厉看待,将相关警员交给法庭审判,或最低限度交由“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处理,或许是遏制问题持续恶化的更佳途径。

毒品对国和家的危害众所皆知,家里有成员吸毒,整个家庭将家不成家,同样的,当一个国家的毒品泛滥到难以把持的程度时,必然也国将不国。

5%警员涉毒是大事一桩,为免问题一发不可收拾,政府必须马上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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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真正的朋友/南洋社论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黑钱及滥权案被判的25项控状全部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71岁的纳吉随后在脸书贴文说,“要找到真正的朋友太难了。许多人在你风光时支持你,有些却虚情假意。”

他感叹地说:“真心诚意,才是真正的朋友。”

他所谓的真正的朋友,必然是那些仍坚信他是被蒙蔽,是无辜的人,就像他的女儿认为那样,“只有父亲一人承担后果,是不公正的。真正的幕后黑手却逍遥法外,未受到惩罚。”

只认错没认罪

纳吉在高庭对他作出作出判决前还撰文对因涉及此舞弊丑闻公开道歉,然而,他只是认错,却没有认罪,为开脱罪责、逃避惩罚、他将罪责归咎于那个仍在匿逃者,还喊冤自己被蒙骗。

显然他并没有自知之明, 也没有判断能力;那些还力挺他是无辜的,是与他有情感联系的亲人,或是逢迎他的利益相关者。

要是他还能观察精细,头脑清醒,还能看到客观现实,就不会有被蒙蔽。

要是早些时候,他真正的朋友不是由于畏,而敢于直说,或不是由于对他有所求,而要讨他的欢心,就不会落此下场,也不必在法官作出判决前“幡然悔过”。

巫青团前团长凯利不就声称,他曾建议相纳吉对在逃富商刘特佐采取行动,可是纳吉并未这么做,而且还要内阁成员噤声,甚至对持有异见的质疑者采取撤职行动。

要是早些时候他能听从别人的劝诫,不论是亲疏远近,明辨是非,认清形势,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也许是为了力图掩饰,甚至还不惜起诉吹哨者,最后却欲盖弥彰,因此法官会判断被告对汇入的巨款“故意视而不见”。

掌权者应被问责

其实,就算被蒙蔽,作为一个掌权者也应该要被问责,就像一个负责制定战略,减降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的企业总执行长,要是公司营运不善,收益不佳,他还须被解雇,就算外部环境影响,市场低迷,形势下滑,他同样要受到严格考察,要被问责。

古语曰:“亡国之主似智,亡国之臣似忠”。

那是告诫掌握权势的在位者,对事理要思虑周全,要见闻广博,要能辨察真伪;谁是鼓励你上进的益友,谁是直言规劝你的诤友,谁是害你的损友,的确要擦亮眼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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