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该先增加谁的援助金?/刘永山

首相慕尤丁最近的政策有点诡异。他在8月下旬官访沙巴时表示将会向家庭、妇女与社会发展部“建议”,以便社会福利局每月发放给贫苦人士的援助金能从每月300令吉增加至1000令吉。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随即表示支持此建议,以帮助有经济需要的人民,特别是B40低收群体。

他引述数据说,这一措施将提高政府每年的社会福利开支,从2018年的17亿令吉、逾50万户受惠者,提高至120亿令吉,而受惠者预计会增至100万户。

大家听好,慕尤丁使用的字眼是:“建议”。许多读者在阅读这个新闻的时候,往往遗漏掉这个字眼,以致高兴得太早。不知大家是否察觉,为何首相仅仅建议,而不是宣布落实?慕尤丁既然是行政部门的总管,理应能够在内阁会议上提出这个建议,然后再交由财政部和相关部门进行磋商,待细节敲定后再宣布。这就是为何我说慕尤丁只“建议”而不宣布,做法相当诡异且高度误导民众。

另一个问题是,到底中央政府是否应该为援助金加额?这是个政策问题。

贫穷率数字肯定灌水

从政策上来说,这笔数目肯定需要增加。其实,雪州政府早在2008年就已把家庭贫穷线拉高至1500令吉;当时联邦政府为半岛定下的贫穷线是720令吉,砂拉越为830令吉以及沙巴州960令吉。

这意味着凡是在半岛、砂拉越和沙巴收入低于以上数字的人士一律归类为贫穷。平心而论,不管是720令吉还是960令吉,由这些数字算出来的贫穷率肯定是灌水数字,因为低得离谱。

其实,雪州政府在12年前定下的1500令吉也只能勉强糊口而已;时至如今,如果一家五口的B40家庭在雪隆地区要勉强舒适一些,除了必须是双薪家庭以外,家庭收入更是不能低于4000令吉。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要增加,那么要增加多少?我们不可忽略一点就是,马来西亚不像其他国家一样,因为提供福利援助金的政府机构不只是社会福利局,也不局限于中央政府;各州回教宗教单位也有为回教徒提供援助金的义捐(Zakat);此外,数年前刚刚推行的一马援助金,后来易名为生活援助金也是政府提供社会援助金的一个方式。

因此,如果中央政府打算把援助金提高至1000令吉,也必须考虑受惠者会否从其他渠道获得同样或更多的援助金?如果答案是“是”,那么中央政府必须小心计算。

不能太依赖政府救援

政府发放的福利援助金必须是能够让低收入群体维持最基本和有尊严的生活素质。虽然如此,政府发放的援助金也不能让受惠者长期或过度依赖政府的救援,甚至是以领取政府援助金为荣。能够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这才是正确的数额。

因此,一般政府所提供的援助金只是维持一到两年的时间,以让领取援助金人士能够在这段时间寻找新的收入来源,借此摆脱对政府的依赖。

然而,政府也必须理解,社会上毕竟有一小部分人士是永远无法自供自足,这可能是社会最底阶层的10%或20%,也就是我们常说的B10或B20群体。

在国库不给力的情况下,如果慕尤丁建议把援助金增加至1000令吉,恐怕只能先照顾这个群体的人士。

(作者为雪兰莪万津州议员)

反应

 

要闻

补选期间煽动论移交高庭审理 慕尤丁不认罪允5000令吉保外

(吉隆坡4日讯)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将通过律师,向联邦法院提出鉴定1948年煽动法令一些条款的有效性的参照规范申请。

慕尤丁面对煽动指控,被控于去年在能吉里补选期间,在吉兰丹话旺生的政治讲座上发表煽动言论,他不认罪。

高庭法官拿督惹米尔将案件定在3月3日进行案件管理,等待被告处理有关的申请。

法庭也维持话望生地庭早前所定下的5000令吉保释金,允许慕尤丁交保候审。

慕尤丁是首位在煽动法令下被控告的前首相,他的辩护律师是律阿米尔韩沙。

副检察司阿兹丽娜为本案主控官。

根据控状,慕尤丁于8月14日晚上10时30分至11时50分之间,在柏拉苏(Perasu)垦殖区Semai Bakti礼堂附近的空地,发表触及3R课题(种族、宗教和王室)的言论。

控状指出,被告称说,在第15届全国大选之后,虽然在222名国会议员当中获得其中115人支持,但他没获得国家元首邀请宣誓出任首相。

慕尤丁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发表任何煽动言论),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治罪,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本案是从话旺生地庭移交到吉隆坡高庭审理。

较早前,阿米尔韩沙告诉法庭,辩方将在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84条文之下,把与其当事人面对的煽动案相关法律问题,带上联邦法院。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