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赛沙迪的鞭笞打脸改革者/林恩霆

大马民主联合阵线主席(MUDA)兼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面对4项涉及串谋失信、洗黑钱和滥用资金的控状,高庭宣布4项控状全部罪成,所有罪名被判入狱7年,罚款1000万令吉及鞭笞两下,成为我国史上首位遭遇鞭笞的国会议员。

2021年,赛沙迪涉及的案件是关系到土著团结党资金,因而他认为是自己不支持当时的丹斯里慕尤丁政府而带来的迫害。那时候的赛沙迪,是获得广大希望联盟支持者的拥戴,在短短不到24小时内筹到70万令吉,以支付保释和诉讼的费用。

2023年,赛沙迪的案件被判有罪。但是,此时的希盟支持者却认为赛沙迪罪有应得,因为他因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遭到总检察署撤控,而选择撤回对拿督斯里安华政府的支持。

前后两年余的光景,原本支持赛沙迪的民众却嘲笑他,认为他是咎由自取。在这些人的意识形态中,看似已经认同了政治干预司法这回事,甚至认为通过司法来惩罚敌对议员是“合理”的。

高喊司法改革是虚伪

若是国阵执政,希盟领袖被控,就是政治迫害,那时候的人们都不会同意司法干预来惩罚敌对议员,也不会同意为支持自己的那一方脱罪。

然而,当权力落在自己属意的政治联盟的手上时,那些嘲笑赛沙迪的人竟然有意无意地默认司法干预的合理性,这是政治喜好置于对司法公正之上,所以别再高喊什么司法改革或制度改革,都是虚伪的。

扎希摆脱87控状

扎希前后面对87项控状,但没有一项控状成功让扎希入狱或罚款,40项控状无罪释放。另47项控状是控方单方面撤销控状。

扎希与赛沙迪不同,赛沙迪没有左右政权谁属的能耐,可能案件不同,控方没有对赛沙迪撤控,反之建议法官判处赛沙迪监禁和鞭笞。

赛沙迪的鞭笞刑罚是否过于太重呢?这是很多人的疑问,毕竟与其他政治人物比较,赛沙迪涉及的案件没有牵扯公帑,并非政府资金,也不是犯下贪污罪,何以赛沙迪需要面对如此严重的鞭笞呢?

赛沙迪目前唯一的管道,就是通过上诉来减轻刑罚。上诉不一定仅限于案件审判的对错,也包括刑罚过重也可以成为上诉的论点之一。

从赛沙迪的判决上,我们以为看到国家正在被一群打着改革旗号的政治领袖领导着,还有一大批坚持改革及不能有双标的支持者监督着,但事实并非如此,只是换了另一批豺狼管理着国家而已。

反应

 

言论

居家服刑疑云悬而未解/林恩霆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特赦之居家服刑附加谕令存在与否的事件中,其处理方式存在改进空间。根据安华的说法,总检察署曾收到一份来自国家王宫(前国家元首任期内)的特赦附加谕令。

但总检察署或许认为其正当性存疑,这或许跟附加谕令是否符合宪法有关。虽然安华没明说,但总检察署的确把此附加谕令交回给国家王宫,让新任元首定夺。

部长回应矛盾重重

此外,他提到前国家元首多次展延特赦局会议,直到1月29日才召开。

安华没有明确指出责任人,但暗示如果早在前国家元首任期内处理,可能还有机会重新讨论这份附加谕令是否符合宪法,或在特赦局会议中将前国家元首提出的居家服刑建议进行深入讨论。

安华强调,他本人和参与特赦局的扎丽哈医生并未提到居家服刑的建议,而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是直接交给了总检察署。

尽管安华表示政府没有隐瞒附加谕令,但政府高官的回应却矛盾重重。通讯部长法米、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联邦直辖区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扎丽哈医生、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等人对附加谕令的存在表示“不知情”,尤其是赛弗丁将其称为“传闻”,令人质疑政府的透明度和协调性。

作为总检察署的主管部长,阿莎丽娜理应知晓此事,而总检察长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一年来频繁与安华会面,却未提及附加谕令的存在,这种说法难以令人信服。

安华政府在此事上,可以通过更透明的方式处理此事,以减少政治伤害。首先,他应坦承总检察署已把这份附加谕令交回给国家王宫,坦承可以显示政府对宪法的尊重,也能向公众传达政府在法律问题上保持专业与独立的立场。

模糊规避引发质疑

其次,在承认附加谕令确实存在之后,才说明政府已将此事交由现任国家元首处理。这种直接而坦率的态度,可以有效消除公众对政府隐瞒事实的疑虑,同时也表明这是一个由国家元首决定的宪政问题。

最后,若纳吉的律师团队决定挑战总检察署的决定,安华应表态支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

尽管这一行动可能涉及挑战王宫决定的风险,但通过法庭审理的方式,不仅符合宪政程序,也能避免政府被指控干预司法或试图掩盖事实。即使舆论出现,纳吉也可能需要承担挑战王宫的责任。

由于涉及宪政争议,包括前任和现任国家元首对附加谕令的不同看法以及总检察署的立场,通过法庭解读宪法可能更为妥当,让司法程序决定附加谕令的合法性,可以避免政府背负隐瞒的指控。

安华的处理方式未能展现应有的透明度,安华政府通过模糊程序或语言技巧规避责任,反而引发更多质疑。尽管他声称无隐瞒,但政府内部信息不对称和高官的矛盾表态已严重损害其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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