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遏制贪污重中之重/南洋社论

贪污是指身在特定职位的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不诚实甚至非法的犯罪行为。

几千年来,人类为了对抗贪污贿赂,制定了多如牛毛的法律。然而,再多的法律也遏止不了贪污问题的泛滥。

贪污是极为普遍却又错综复杂的问题,不但破坏道德和价值观,也威胁和破坏社会的结构。

贪污的方法多不胜数,送礼请人帮助或关照、寻求商业合作,敛财的行为可能是小到申请执照、取得一份合同,或赢得一场官司,大则可能是涉及巨额财务。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明清两朝复杂官僚体制结构,就出现极度贪污情况。

嘉靖初年的《继世纪闻》记载,正德五年(1510年),太监刘瑾被抄家,搜出黄金1205.78万两,白银有2.59亿两。

2001年《亚洲华尔街日报》根据这些资料,将刘瑾列入过去1000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单。

贪污纪录罄竹难书

清皇帝康熙对贪污尤其恨之入骨,他曾说:“朕恨贪污之吏,更过于噶尔丹”。康熙皇帝甚至强调,“别项人犯,尚可宽恕,贪官之罪,断不可宽。”

康熙虽然痛恨贪污,但也表示杜绝贪污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乾隆年间大贪官和珅的故事尽人皆知,根据现代学者的研究显示,和珅当权的20多年中,贪污敛财估算超出当时清政府15年的财政收入总和。

中国历史上的贪污纪录罄竹难书,西方的贪污纪录也同样可以写成典籍。利字当关的商业世界里,贪污受贿是无法抑制的“交易”。贪污规模越来越大,贪污所造成的恶果也越来越严重。

在马来西亚,“朋党”主义的“滋润”之下,国家和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的破坏。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再次告诫当官者,必须避免贪得无厌的风气重蹈覆辙,不能再让贪婪态度复燃,在位时不遵守规则,纵容党羽、家人和朋党中饱私囊,随心所欲地颁发或获得合约,一旦被查办时却控诉这都是政治指控。

他表示,上任以来不曾利用首相职权下令对付特定人士,但吃辣椒的人,自己一定知道辣,一定会寝食不安。

马来西亚的贪污情况在全球臭名昭彰,国际透明组织发布的2022年清廉印象指数,马来西亚的分数及排名连续3年下跌。去年,马来西亚的清廉印象指数跌至47分,比3年前所获得的53分,再跌了6分,在180个国家当中排名61。

高官显贵排队上庭

曾经的国家首相贪污罪成锒铛入狱,另有高官显贵排队上法庭,这些都是马来西亚不光彩的陋丑面。

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的声明说,清廉印象指数下跌,显示我国打击贪腐的道路已经走错了。

政府必须提高公共领域治理,改革行政,包括落实资讯透明度、提高公共行政的问责制、修改或草拟新法来改善政府透明度及强化反贪委会等措施。

贪污行为不可成为趋势,越来越多人贪污,就会形成一种风气,就会成为上行下效的生活常态。这种败坏道德、物欲横流的行为不可纵容,必须受到遏制,涉及的相关人士也必须受到法律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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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涉嫌通过特别柜台受贿 外籍男子面对贪污指控

(北海24日讯)一名孟加拉籍男子,因涉嫌通过槟城国际机场的特别柜台,非法引入外籍人士被捕,被告今日在槟城地庭面对贪污指控时否认有罪,案件展延至11月20日过堂。

根据控状,35岁的被告阿里夫汉被指于10月17日晚上9时20分至9时45分期间,在槟城路一家酒店外,接受一名印尼籍人士的2000令吉贿金,以协助后者从移民局的黑名单中除名。

被告的行为已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根据该法令的第24条文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不少于贿金5倍的罚款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由法官祖哈兹米负责审理,主控官为阿菲卡莉雅娜,被告代表律师则是林胜哲(译音)。

阿菲卡表示,基于被告并非公民,目前还在接受调查,可能涉及一个外籍非法组织,并且在保释外出期间可能潜逃出国为由,建议法庭不准其保释。

“被告也没有固定住址,仅是在槟城峇六拜租房,并且在此也没有任何家庭成员。”

她进一步指出,即使法庭允许被告保释,也应附加条件,如设定高额保释金、让被告交出护照、每月须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外加两名担保人,以及禁止被告骚扰证人。

林胜哲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是一名承包商,持有合法入境证件及工作准证,并积极配合有关当局的调查程序,因此没有弃保潜逃的风险。

他说,尽管涉及的罪行不允许保释,惟他希望法庭考虑其委托人合理的保释申请。

在聆听双方陈词后,法官祖哈兹米最终不批准被告的保释申请,并择定案件于11月2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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