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错把信任通胀当信任盈余/章龙炎

澳洲莫道克大学(Murdoch University)访问研究员兼敦拉萨大学助理教授阿比拉诺12月29日在新加坡的《海峡时报》发表题为“What Price Malaysia’s Trust  Deficit”。

文章表示,信任赤字,导致民众对首相纳吉推行的计划与投入,抱着怀疑的眼光。



他认为,纳吉的政策引起质疑是明显的。不管长远利益如何吸引人,马来西亚人看来还是不大愿意接受政府的政策。一个明显的原因就是纠缠不清的政治课题,掩盖了纳吉的政策倡议。马来西亚人民还是不愿抛开1MDB课题,而国际媒体把焦点放到1MDB及纳吉,再加强公众的怀疑。

他指出,马来西亚无休止的政治危机,为国家带来沉重的代价,可从这个国家蒙受信任赤字看出来。

为政改削弱经济运转

他说,恢复公众的信任证明是困难但紧迫的事,是纳吉面对的艰巨任务。公众与政治领导一贯的脱节,或是阻碍马来西亚达到长远目标的最重要因素。马来西亚人需要谨慎,不要因为尝试政改而削弱在运转的经济。

作者从学术角度为纳吉讲句公道话,当然引起一些对国会反对党阵营领袖有“信任通胀”(trust inflation)的人“反驳”,认为1MDB或者是MO1(一号官员)才是重中之重的问题,其他都是芝麻绿豆的问题。这其实是信任赤字的具体表现。



他们忘记了,1MDB已经是旧课题。这个课题最有力的批评者,早已经找其他课题来为对国阵的“信任赤字”保温;从相反角度来看,这何尝不是这些批评者为”信任通胀”加热?

现实的政治世界是残酷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以往的政治宿敌可以因为眼前的政治利益握手言和,连成一线,比演戏还精彩。我们这些活在现实政治世界外的人士,对圈中人言行举止,能够“热闹中着一冷眼”才是上上之策。

在现实的世界里头,执政者的好政策,不是在野党喜闻乐见的。道理很简单:人民觉得政府的政策好,反对党取而代之的机会就大大减低。

反对党专找政府碴

在野党领袖经常发表经不起推敲的谈话,但他们绝对不是阿斗,因此经常要找政府的碴。人民公正党“爆料王”拉菲兹不是告诉大家,反对党的工作是挑拨人民(对政府的不信任)吗?

他们有计划有系统的炒作一些课题,不是因为他们真忧国忧民,担心马来西亚将成为“破产国”(我没记错的话,行动党林吉祥讲了好几十年)与“失败国家”,而是要让民众不信任政府,让人民样样都以负面眼光来看政府的政策。这是他们狭隘的考量,往往与民众利益背道而驰。

当然,要是政府的政策真的让人民对政府有信心,反对党会搭“顺风车”。最明显例子是一马人民援助金(BR1M),反对党开始义正词严说那是贿赂,并讥笑政府靠派援助金来“除贫”,后来也不是一样从旁“协助”国阵!

敦马一句“一马援助金是贿赂及违法”,看来是为国会反对党阵营倒米。

国会反对党领袖通过投诉、告发以及要求等不事生产手段,得到人民对他们的“信任通胀”,问题是,很多人却将之当作“信任盈余”来看。

反应

 

政治

50组织联合声明 “纳吉官司缠身应服刑”

(八打灵再也30日讯)50个非政府组织的近千人,发布“马来西亚人厌恶贪污,纳吉不值得怜悯,包括居家服刑”的联合声明,并指纳吉官司缠身,应该老实服刑。

这份声明由安盛专案(Projek SAMA)、净选盟、智库民主与经济事务研究院(IDEAS)、大马人民倡议集会(HARAM),以及政治漫画家兼社运分子法米惹扎联合发起。

文告指出,作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特赦一周年的1月29日下午2时,共有50个组织,即艺术、文学和文化组织(3个)、社区团体(5个)、民主、人权和善治组织 (19个)、环境或原住民组织 (5个)、政党(1个)、专业和商业团体(5个)、学生和青年组织 (12个),以及执业律师、学者、记者、社运分子、商人和政治人物等826人签署支持该声明。

声明说,联署人明确表态,仇恨贪污,且认为纳吉不值得任何怜悯,即特救或居家服刑,并提出3个理由。

a)纳吉己被判7项贪污罪,并继续被控4项滥权、6项刑事失信、24项洗黑钱罪名。
b)纳吉从未对任何一宗案件认罪,相反他一再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的受害者。
C)纳吉要求对SRC国际公司案的刑罚对他依法给予特赦和宽恕,即便其他三件案仍在审理中。

声明指出,在纳吉所有悬而未决的案件作出判决,且纳吉认罪并寻求宽恕前,任何特救或居家服刑的决定等同于默认,以及正常化贪污。

“这相当于促进或容忍‘双重标准’的社会,即偷的钱越多,刑罚越轻。

“这些決定是对法治的侮辱,这样的决定向投资者和国际社会发出信号,即大马依旧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式盗贼统治的避风港。”

国会和立法属立法机构

声明强调,国会和立法机关是大马唯一的立法机构,任何有关居家服刑的法律都必须在国会透明地制定,而不是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文件,而居家服刑的法律必须明确排除以下人士:

a)因贪污、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被定罪者;
b)不认罪反而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或法律错误下的受害者;
c)有案件末判決的人。

声明指出,总检察长拿督杜苏基必须下令控方及时地就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涉及66亿令吉的案件重新对纳吉提出新的指控,兼任财政部长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协助控方获取必要的文件。

声明指出,纳吉在去年11月27日由吉隆坡高庭宣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因控方未能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出示文件。

“根据控方,这些文件属财政部的官方机密。如果纳吉因控方的失误而逃脱任何责任,那根据宪法,能够掌控总检察长的任命与任期,并有权揭秘财政部旗下任何官方机密文件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承担全部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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