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PTPTN须有法必依/南洋社论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4日晚与林郑月娥会面,对这位香港特首处理反修例风波表示高度信任,也对她和其领导团队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习近平嘱咐林郑月娥,“依法制止和惩治暴力活动,就是维护香港广大民众的福祉,要坚定不移。”



“反送中”暴力事件持续不断,东方之珠的光芒正在急速消退,事情至今虽未出现一个各造可以接受的方案,但香港毕竟是个法治之区,依法办事始终是港府必须抓紧,且不容妥协的处事态度。

习近平要林郑月娥“依法制止和惩治暴力活动”,语气中所释放的信息是明确的,许多评论员谈及香港“反送中”暴力事件时,同样强调港府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决不可向暴力低头。

人治和法治的大不同,在于人治在处事上可以因人或因时而异,而法治则强调一切依法行事,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换言之,凡罪犯都必须受到律法应有的惩治,不容姑息养奸。

6日,教育部长马智礼博士对砂拉越州政府拨款3000万令吉,协助该州子民偿还高等教育基金贷款(PTPTN)一事提出“反建议”,指更实际的方法是打造更多的高薪职业,让借贷者加速及持续地偿还贷款。

高等教育基金局眼下最头痛的问题,就是面对一大堆的烂账,而对于迟迟无法或不肯偿还贷款者,前朝政府以致改朝换代后的希盟政府,看来都束手无策。



要制造高薪职业,就算是中央政府也必须从长计议,根本没法一蹴而就,而虽说砂州政府的做法有治标不治本之嫌,马智礼的“进言”亦有“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但重点是,除非有充分理由,否则PTPTN借贷者长期拖欠贷款,实乃不容于法。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欠债还钱本就天经地义,PTPTN借贷者没有恶人先告状的合法理由。

至于政府当局,则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纵容赖账文化,对按期偿还贷款者不公,对后来者更是一种极不良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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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真正的朋友/南洋社论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黑钱及滥权案被判的25项控状全部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71岁的纳吉随后在脸书贴文说,“要找到真正的朋友太难了。许多人在你风光时支持你,有些却虚情假意。”

他感叹地说:“真心诚意,才是真正的朋友。”

他所谓的真正的朋友,必然是那些仍坚信他是被蒙蔽,是无辜的人,就像他的女儿认为那样,“只有父亲一人承担后果,是不公正的。真正的幕后黑手却逍遥法外,未受到惩罚。”

只认错没认罪

纳吉在高庭对他作出作出判决前还撰文对因涉及此舞弊丑闻公开道歉,然而,他只是认错,却没有认罪,为开脱罪责、逃避惩罚、他将罪责归咎于那个仍在匿逃者,还喊冤自己被蒙骗。

显然他并没有自知之明, 也没有判断能力;那些还力挺他是无辜的,是与他有情感联系的亲人,或是逢迎他的利益相关者。

要是他还能观察精细,头脑清醒,还能看到客观现实,就不会有被蒙蔽。

要是早些时候,他真正的朋友不是由于畏,而敢于直说,或不是由于对他有所求,而要讨他的欢心,就不会落此下场,也不必在法官作出判决前“幡然悔过”。

巫青团前团长凯利不就声称,他曾建议相纳吉对在逃富商刘特佐采取行动,可是纳吉并未这么做,而且还要内阁成员噤声,甚至对持有异见的质疑者采取撤职行动。

要是早些时候他能听从别人的劝诫,不论是亲疏远近,明辨是非,认清形势,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也许是为了力图掩饰,甚至还不惜起诉吹哨者,最后却欲盖弥彰,因此法官会判断被告对汇入的巨款“故意视而不见”。

掌权者应被问责

其实,就算被蒙蔽,作为一个掌权者也应该要被问责,就像一个负责制定战略,减降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的企业总执行长,要是公司营运不善,收益不佳,他还须被解雇,就算外部环境影响,市场低迷,形势下滑,他同样要受到严格考察,要被问责。

古语曰:“亡国之主似智,亡国之臣似忠”。

那是告诫掌握权势的在位者,对事理要思虑周全,要见闻广博,要能辨察真伪;谁是鼓励你上进的益友,谁是直言规劝你的诤友,谁是害你的损友,的确要擦亮眼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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