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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食品财报存疑/前线把关

伦敦食品发布文告说,股市的外部审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根据上市条规第9.19(37)段发表了一项“保留意见”

报告摘录如下:



“我们在2018年12月20日才受委为公司审计师,因此对公司在截至9月30日的2018年财年的库存计算不清楚。我们对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库存数量事项感到不满意,即在集团和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分别记录为2689万1000令吉和2079万4000令吉。

鉴于库存对公司的财政表现和现金流有影响,我们因而不能确定需不需要对年度盈利和营运净现金流做出相对的调整。

根据初始审计-期初余额的ISA510项目,我们希望以下事项得到关注,即我们的审计程序必须确认有存在性、准确性、期初余额的呈献和完整性、以及它是受到一些期初余额的误报而影响了目前的财报。

因此,财报的附注39里详细叙述的期初余额项目,须要重新调整和置入财报。

独立审计报告强调伦敦食品2018财年的财报有5个课题必须得到审计核准。

相关人士重大交易



在财报附注29里,我们注意到集团和一名客户有显著且重大交易,虽然不是法律关系,但和相关人士交易类似。所以,我们将这些交易调整为相关人士交易,以更贴切反映注29的营运安排。而管理层却因为该公司的法律地位认为这不是相关人士交易,无须披露信息。

在财报附注里披露,2018财年集团确认了一项应收贸易款项减值达199万4000令吉,和根据采纳的MFRS 9,公司调整及追加了6039万2000万令吉。

在计算预期信用亏损里,我们无法确认这些应收款项的正确性,以及所用的相关信息用来计算和预算ECL。所以,我们不能确定是否须要调整预期信用亏损,以及在财报附注12里所披露的时间过程。

如财报附注38所言,工厂和器材的期初余额已经调整,以反映为一家联号公司所做出的生产线采购。

在现财年,工厂和器材的采购总值是5246万7000令吉。关于这些采购,我们无法得到足够和适当的审查证据。

虽然公司提供了来自一名专业估价师对集团工厂和机械的外部评估价值报告,我们还是无法确定是否须要调整价值,以重新置入工厂和机械的价值。”

有鉴于此,LONBISC的董事部宣布公司决定在截至9月30日的2019财年结束之前,对审计报告所提到的主要审计事项进行一项中期有限的重新审计/评估。

(资料来源:大马交易所)

评论:5课题须审计核准

严重影响可信度

独立审计报告强调公司2018财年的财报有5个课题必须得到审计核准。听到这些负面的课题,股东们的情绪肯定受到干扰,因为不止主要资产(包括库存,应收款项,工厂和机械)有问题,期初余额也出错了。

重新计算期初余额对公司上个(2017)财年有显著的影响。集团净利由1720万令吉修正到170万令吉,总资产从8亿7540万令吉修改到7亿230万令吉,而负净营运现金流从3090万令吉修改成1亿9300万令吉。

独立审计报告里确认了某些期初余额含有错误的资讯,影响了目前的财报。报告没有进一步说明对于错误的资讯,以及该资讯是否累积经年。这值得大家关注。

随着审计师挑起这5个课题,包括期初余额的错误讯息,上个财年和本财年的可信度已经成疑。

中期审计时间太久

鉴于课题的严重性,我们怀疑这到底是纯粹的一时错误,还是有心隐瞒,又或者更严重的,近似不法行为?董事部有进行任何内部调查吗?如果没有,为什么呢?

在公司法令和上市条规里,普遍上董事部有责任联合审计委员会一起确保财报的正确,及时和真正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独立审计师在他们的报告中提出上述问题,将触发董事部评估审计委员会对财政报告架构的的效率,以及确定需要改进的领域。

在2月22日的文告中,董事部宣布公司决定在本财年结束(2019年9月30日)之前,对审计报告所提到的主要审计事项进行一项中期有限的重新审计/评估。

鉴于这问题的严重性,设定截止日期至2019年9月30日来完成该中期审计报告太久了,因为这些没有解决的问题可能影响2019年的季度或财政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不管是季度报告或年度报告,都是股东作出有资讯性的投资决定的必要工具。因此,董事部应该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尽快向股东们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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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

强制下市,股东怎么办?(下)/程志彬

上期我们谈到企业下市的种类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就是自愿下市 (Voluntary De-Listing),第二类是强制下市 (Mandatory Delisting)。

这一期,我们就来跟大家谈谈第二类型的“强制下市”。

强制下市,指的是因上市公司不符合证券市场持续挂牌规定条件,而被强制终止上市,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一旦退市,公司股票就不能再在大马股票交易所进行任何交易。

被列入PN17或GN3

一般强制退市,主要都是因为被打入PN17 (Practice note 17) 或GN3(Guidance Note 3)而强制下市。

什么是PN17?而GN 3又是什么?简单来说,面对财务困难或触犯特定条规的主板上市公司,将被列入PN17行列,而面对财务困难或触犯特定条规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将被列入GN3行列。

为了提醒投资者警惕已不符合某些上市条款的公司,大马股票交易所会针对这些生意本质或财务出现问题的公司发出警告。

在怎样的情况下,会触发进入PN17 或GN3呢?目前大马股票交易所有明确规定,凡是触犯特定的条规,就会被列入PN17公司,其中包括:

1.公司股权总额(Total Equity)低于4000万令吉,也低于公司发行股本(Share Capital)的25%。

其中因触犯此条规被列入PN17而广为人知的例子,就是亚航集团的Capital A公司(CAPITALA),它是基于触犯此雷区,也就是公司股权总额低于4000万令吉,但股东股本却低于发行资本的50%,而被列入PN17。

事实上,亚航早在2020年7月时就曾触发PN17公司机制。 但是,当时于大马股票交易所考量到疫情影响而推出了18个月的暂缓措施。

惟之后宽限期已满,Capital A公司触及PN17的问题依然存在。尽管公司曾向大马股票交易所提出申请及上诉,但交易所最终驳回上诉,Capital A公司正式被列入PN17。

2. 公司超过50%的总资产,将会被公司以外的人接管,或者清盘。通常这样的情况会发生,是因为公司生意差且欠债,债主申请成为公司管理人。

3. 审计师对公司账目有“否定意见”(Adverse Opinion)或“无法表示意见”(Disclaimer  Opinion)。 

简单来说,当公司财务监管良好没什么大问题,审计师便会出“无保留意见”(Unqualified Opinion),表示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及公允地(True and fair)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万一发现重大问题,便会出 “保留意见”(Qualified Opinion),甚至 “否定意见” 或 “无法表示意见” 了。

4. 公司无法偿还债务。伦敦食品(LONBISC)早前于2020年12月1日下市,主因是拖欠加拿大丰业银行983万贷款及利息,无力偿还而陷入PN 17的困境。

5. 公司没有核心业务。早前MAA集团(MAA)列入PN7,主要是因脱售旗下主要保险核心业务及相关业务给苏黎世公司,从而触及马股上市条例第17条文,即上市公司暂时或停止主要业务,以MAA集团情况来说,就是脱售了马联保险。

私人公司股票难出售

由于缺少主要核心业务,而导致该公司前景不明确。不过,无可否认,该公司在脱售主要核心业务取得资金,使它成为一家没有主要核心业务的净现金公司。

公司下市后股东怎么办?如果是自愿下市,若公司下市后手中还握有股票,投资者会变成私人公司股东,所有股东权益还在。

同时,公司派股息一样可以拿到,惟大多私人公司不会派息。如果要套现则必须自己找买家,到最后可能还是会卖回给大股东。

若上市公司是强制下市,投资者则需要冷静分析整体的局势再下判断,以免落得一子错,满盘皆落索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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