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诊室

邻居公寓租外籍人/张惟越

问:张先生,您好。
我居住的公寓,邻居把他的单位出租给一群外籍人士。这群人品流复杂,还不时喧哗,我可以向谁投诉?
投诉之后他们可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呢?
李先生上

答:李先生,您好。

面对这种问题,第一述求单位,就是你居住的公寓管理委员会(MC),希望委员修改条例(House Rules) 让公寓内的业主只是把房子出租给有合法准证的人,例如:学士、外籍白领,或是有海关或是移民厅批发的合格居留证人士。

接着,就要检查业主是否雇佣了合法的房地产经纪行,并明确把第一述求告知。如果该房地产经纪不按业主的委托办事,便可向执法单位投诉。

如果是无合格居留证的外籍人,移民局会采取驱逐与逮捕。

另外,如果是违规的房地产经纪,严重情况下,执法单位会冻结他的营业执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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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移民局官员和另3人 被控助6越南女偷渡

(八打灵再也3日讯)一名42岁移民局官员和另3人,涉嫌在今年3月协助6名越南女子偷渡入境,今日在太平高庭面控,惟他们皆不认罪。

根据《大都会日报》报道,已被停职的移民局官员哈迪末丁,被控联同3名被告,即张文宝(58岁,译名)、蔡永强(47岁,译名)、 泰籍男子苏克雷阿旺(48岁),于3月9日上午11时26分,在高乌高乌武吉布拉必移民、关税、检疫及安全中心,密谋偷运6名女子,因此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A条文,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将柀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官择定此案于7月31日过堂,并提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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